《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 #11 交換有助於和平嗎?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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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有助於和平嗎?
這裡的交換是語言、思想的交換。書中提到,交換也是局勢緊張、對立和衝突的根源。
1) 對話取代相互攻擊
符號、字句與想法的交換產生衝突,但也促使理性發生。例如社群間不同信仰的對話,力求緩和他們之間的緊張關係;重啟談判可結束一場戰爭或罷工。書中也提到,雖然可以緩和衝突,但也不應該高估對話的調解價值,因為對話往往取決於溝通雙方力量大小的關係。語言團結彼此,也區分彼此。
保羅?呂格爾 - 以討論對抗暴力
《論暴力:天主教知識份子週》
「因為使得暴力變成一個問題的整體的,不是暴力的各種表現方式,才被視為是根本的;暴力帝國之所以變成一個整體,是因為面對著語言。對於一個說話的人在說話時,探求著意義,對於一個已經走入對話中的人,也懂得所謂的理性,暴力 [的存在] 就會造成困擾,變成一個問題。因此,暴力在它的他者(1) ,也就是語言之中,是有意義的,反之亦然。話語、討論與理性也從語言萃取出成為一個整體,變成一種降低暴力的行動。當暴力說話,就已經表示暴力在尋求正當理由。這是暴力將自身放在理性的軌道上,並開始否認自己身為暴力的正當性(2) 。」
(1)指暴力與語言成為對照詞組,兩個語詞相互對立的意思。
(2)呂格爾指出,在「狼與羊」的寓言中,狼回答羊的問題開啟了與羊的對話。羊將狼引入對話的領域中,使自己脫離暴力的掌控。
Q:話語的什麼特性可以說明它具有調解的功能?
理性和探求意義。
Q:論理的人是否就一直追求「有道理」?
應該是 Yes ?因為一個論理的人講出的東西沒有道理...那他應該就不是「論理的人」了吧?應該就只是一個在講話的人?有點不太明白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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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一開始講的東西都很容易可以理解,語言想法的交換,可以是互相理解也可以是相互攻擊。
之後呂格爾這邊提到的我覺得蠻有趣的,但有點難理解。
以我的理解,這邊在講暴力的各種表現方式並不是問題根源,而是「為什麼這個人會使用暴力」這個問題才是核心。讓我想到有些家長會把小孩學壞或不上進的主因推給電玩,但電玩並不是問題點,就算今天把電玩從他的生活完全剔除,他還是會去找其他替代品,所以要找到背後的問題核心。
我覺得這邊就有點在講這個概念,暴力本身當然是個問題,但最主要的還是要搞清楚為什麼他會使用暴力。
本章節一開始提到的「交換是相互理解和攻擊」這個概念也在呂格爾這邊…我覺得呂格爾是用比較難理解,我比較難理解的方式表達,而本書就稍作解釋。
2) 商業交易是和平的根本,但也會造成不幸
孟德斯鳩 - 商業交易為人們帶來和平
《論法的精神》
「論商業交易的精神商業交易的自然效果是帶來和平。假使一方有意買,另一方有意賣,那麼兩國若共同協調就必然會互相依存。所有的結盟關係都是建立在相互需要上。但就算商業交易的精神可以連結各國,卻無法連結個人。我們看到,在商業交易精神濃厚的國家中,人類的任何行為,包括道德品行,都可以交易。甚至連人道精神所要求的最微小事物,都可以拿來換取金錢。商業交易的精神在人的身上成為了某種正確的公正觀念,一方面與強盜掠奪對立,另一方面也與某些道德觀念捍格。後者認為人不應該一直斤斤計較自身的利益,並可以為了他人的利益而忽略自身利益。完全缺乏商業交易反而會帶來掠奪,亞里斯多德便認為後者是獲取事物的方式之一。「掠奪」精神未必為被某些道德品行,例如在商業發達的國家中,好客精神並不多見,但是靠打劫維生的民族卻十分熱情好客。」
Q:為什麼商業交易可「連結國家」,卻無法用同樣的方式連結個人?
對國家來說是雙方國家全體人民的利益,對個人來說是個人利益,不會牽扯到其他人,只影響自己。這兩者的差別是巨大的。
Q:對你而言,在商業發達的國家裡,好客為何是一種少見的道德?
過度重視個人利益?
比如在城市,某個人是一間餐廳的熟客,那這間餐廳的老闆有多大機會會請那位熟客?最多就是記得他的喜好,提早幫他準備之類的,但要說到請客...我覺得有些老闆會想到請這一餐的成本是多少?我今天請他是否會帶來實質效益?說不定請了一餐之後會變得理所當然,請第二餐、第三餐等…有需要這麼好客?
恩..好像有點呼應到上面提到的「斤斤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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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邊稍微再延伸一下上面那個話題。
上文用「掠奪」來做對比,並表示打劫維生的民族十分熱情好客。某部分的我覺得是「掠奪」似乎不用下太多的功夫,他們就是去搶奪他人日夜工作的成果,沒有經歷那個工作的「努力過程」,且其他時間都是在花天酒地,所以就比較..揮霍一點?因為如果真的是自己花時間、精力下去做,就知道要花多大的力氣才有今天的成果,所以可能就會稍微…斤斤計較一點?
我外婆家在做早餐店,我叔叔輩對待客人就十分熱情好客,各種跟客人聊天交朋友請客什麼的。但在北部,這種情況...就幾乎沒看過?雖然還是有,但十分少數。
這是為什麼?
是因為城市難生存,物價高,所以對每件事都精打細算?
hmm…
3) 交換根植於社會秩序的基礎:社會契約
這邊講的社會契約,有兩個模式。理想上,個體放棄自己天生的自由,換取對自身財產和人身的保障。這種交換是理想且公平的,真正的社會契約是要建立一個讓人們享有自由與平等的民主社會。
而事實上,社會存在著極度不平等。書中提到,在穩定和平的社會中,只有擁有資產者才有利可圖,讓大家服從以保護他們為目的的法律,讓所有人交出自己的自由,卻只換來對某些人有利的保證。窮苦人失去自由,而有錢人則獲取能夠自由的權利。
譚?雅克?盧梭 - 社會建立在一份欺騙的合約之上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
「假使所有人都武裝起來彼此對抗,將使人所擁有以及所需要都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無論貧富,都將不得安寧。在富人向他人的鄰人揭示這種可怕局面之後,富人為了達成目的,很容易編造出似是而非的理由,讓窮人接受其主張。富人向窮人說:「團結起來吧!保障弱者不受壓迫,約束有野心的人,並確保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東西。讓我們建立起公正與和平的制度,人人都必須遵守,不偏袒任何人,使得強者與弱者都背負相同的義務,某種程度上,彌補天生命運的不公平。總之,與其將時間花在內部相互作對,讓我們集結力量成為一種至高的權利,根據明智的法律來治理,保護且捍衛這個組織中的成員,擊退共同敵人,使我們活在永久和睦之中。」[…]這就是,或應該是社會與法律的起源,它們給了窮人新的枷鎖,賦予有錢人新的力量,永遠消滅了天生的自由,永遠確立了保障私有財展與不平等的法律,將巧取侵占變成不可取消的權利,並且為了少數野心家的利益,讓人自此屈服於工作、苦役與貧困」
Q:法律能保證永久公平正義嗎?
本來是想說法律需要持續的改善,並不是當下訂出來後就結束,還是需要跟著時代、價值觀等一起改變。
但之後想想...這邊在講法律是建立在「不平等契約」之上,也就是有錢人創造出只對少數人有利的社會契約,不只是法律,還有工作模式、經濟等。所以問題點應該是要..如何改善這個不平等的社會契約?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那法律就不存在公平正義,因為它是針對少數人所制定的特別法。簡單來說...就「有關係等於沒關係」這樣吧。
「交換有助於和平嗎?」總結
這邊好像一直用矛盾的論點來講這個章節。
一開始提到對話可以減緩衝突,但也可能會是衝突的開始。商業交易可以帶來和平,但也可能造成不幸。社會契約理想很美好,但和現實相差甚遠。
或許重點並不是有沒有帶來和平,這似乎不是這簡單的是非題,而是要提醒交換是一把雙面刃,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也有可能造成毀滅性的傷害。
所以交換有助於和平嗎?
有也沒有,因為對話、交換想法,所以開啟對話,可能讓局勢往和平的方向前進,也可能讓整個狀態變得更糟糕。但如果要〝和平〞,就需要對話。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很麻煩,認為直接用力量輾壓,用軍事讓對方妥協,這也是一種和平。
這好像要開始定義「和平」是什麼?怎麼樣才是和平?
已經是完全不同的話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