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宛如決鬥,僅存在於一對一的生死拼搏:
昨日和友人相談甚歡,聊到感情這件事,不免躊躇,因為這話題我最不擅長,愚直的我,始終不懂為何人可能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難道這樣不會太紊亂嗎?
人一次只能在心中放進一個人,除此以外就是對愛情的褻瀆。
愛情就像是決鬥一般,必須卯足全力,將心臟掏出胸膛,奮力衝往對方,用激昂感動對方,或以賭注餘生的力道,勇敢的將手中的長矛刺出,連同對方的悲喜一起串起,時間就是見證人,哪需要其他多餘的東西呢?
人還是單純點好,不論任何事都該如此。愛情更是如此,人若能將一生拼搏在對方身上,那該是多麼壯烈啊。
正因為愛是如此神聖,所以也該懷抱敬意,以純粹的戰意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