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學裡,任何門派、任何武術的拳藝動作,均強調手、眼、身、法、步,五要俱全,才能舞出精妙的技能。本次,先就手來分析。
手,就是手法,武學中手法的範圍有狹義與廣義之分。
狹義的手法,分掌法、爪法、勾法、指法、拳法、肘法等,有歌云:「外擰裏裹腕翻雲(yún),指掌爪勾拳肘靈」,就是對各種手法活用的描述。手持兵器,也是手的延伸。
廣義的手法,除了要做到上述各種手法外,還要能達到拳經(jīng)中「手非手,處處是手」的境界;也就是說,除了雙手外,全身任何一處也都可以是”手”,只要能攻能守的任何部位,皆可謂之手。
據(jù)傳,楊家太極先賢楊露蟬先生,當有人一拳擊在他的肚皮上時,就會被他肚皮吸住;他再哼哈一聲,就可將此人彈出丈外,這就是「手非手,處處是手」的寫照。
同好們在練拳的時候,手的動作要儘可能發(fā)揮到淋漓盡致~任何招式,手的作用,該點就有點的形勢,該拿就有拿的動作,該劈、該扣、該勾、該撩、該切、該掤、該履、該擠、該按、該採、該挒、該肘、該靠等等用法,都應該明確顯示出來,絕不能模糊不清、拖泥帶水,這樣,練習成為習慣後,一旦與人交手,才能真正發(fā)揮手法的功用。
太極對於發(fā)勁,有以下這段說明:「其根在腳,發(fā)於腿,主宰於腰,形於手指」,可見,太極是一定需要動手的(包括廣義的手)。
而要發(fā)揮手法的威力,必須在一旦動作時,周身無有不動,即「一動無有不動,一靜無有不靜」的層次;絕對不能只動手、腰腿不動,或只動腰腿、手不動。有了由腳而腿而腰而手的發(fā)勁,才可能產(chǎn)生四兩撥千斤的效果。雖然這是太極發(fā)勁要領,但只要鍛鍊到一定的程度,也適用於其他各種門派,這是發(fā)勁的定理,絕非太極拳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