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一個夢,
夢裡我在一家早午餐店工作,每日工時八小時半,但是不曾準時下過班。
月休四天,但不是週休一天。
年休會有48天跟52天的差別,總會遇到要兩週休一天的情況。
月領三萬,其中包含全勤獎金、加班費、勞保補助等項目。但是沒有勞保。
薪資袋上寫的是基本薪資兩萬四,然後會巧立各種名目湊到三萬,每個月的名目還都不太一樣。
換算成時薪大概119~135塊,雖然遠低於勞動部公告的最低薪資,但是充滿臺灣價值。
第一天上班時,和一位新人(A)一起被分配到了煮茶和煎臺區。
他(A)負責煮茶,我負責煎臺。
原先說是兩個人兩邊都要會,但是煎臺是從早就開始忙,比較不能分身,所以雖然前前後後大概有三、四個人教我要怎麼煮茶,但我其實一次也沒煮過。
店長只帶了我一天就走人了,他似乎有至少兩家的店要管,所以之後只有發薪日比較能見到人。
之後,也就是我上班的第二天,來了一個代班的前輩,從某個幸福城市不知道甚麼原因調過來幾天。
他帶了我兩天左右就讓我開始一個人顧煎臺了,不過偶爾也會從旁支援,為人還算不錯。
只是不知道為甚麼,他做的半熟蛋的蛋黃總是破掉,也不知道是哪個白癡教他那種白癡做法,失敗率高得嚇死人。
然後同樣是我上班第二天,老闆不知道是吃飽撐著還是怎樣,就來看情況了,然後早不來晚不來,下班時間到了才來。
來了劈頭就先去喝紅茶,然後表示難喝,沒有茶香又很澀。
場面一度非常尷尬,因為煮茶那個(A)只上四個小時的班,早下班去了,不知道抱怨給誰聽。
然後他就親自煮了一遍,一樣的材料,一樣的做法,嗯,喝起來也是一樣的味道。
他自己也只是淡淡的說道「至少不會澀」。
就這樣?你也就這樣?這樣也要浪費我的下班時間?所以我對這個人的第一印象就非常差。
事實上這個茶,歷經代班前輩、新人(A),甚至後來的新人(B)、(C)煮的,也就都那個樣子,根本沒差。畢竟...一直都是同樣的材料、同樣的做法。
總之大概一個禮拜左右吧,代班前輩也回去他原本的店了。
至此,整間店只剩店長、副店長、我三個人是正職員工,店長還一個月露一次臉而已。
然後煎臺也只剩三個人會,我、新人(A)、還有一個計時的女前輩。
此外也還有一些員工,但是負責的是收銀、吐司臺、飲料臺、鍋燒意麵等區域,跟我站的煎臺就沒什麼關係了,目測人口還算眾多,至少當時休假是要自己排休的。
之後工作還算愉快,畢竟新人(A)負責的是煮茶跟煎臺,茶煮完後剩下的時間都會站在我旁邊幫忙。
雖然因為我是正職所以基本會霸佔一整天的煎臺,他基本上也只能在旁邊看。
但是備料、分裝、換油時都還能有個幫手。
女前輩雖然不常來,而且也負責其他區域,但三不五時也還是會過來我這裡看看,甚至幫我送餐。
嗯,不然的話自己炸的薯條、自己煎的蛋餅都是要自己端給客人的。
期間老闆還有再來過一次,是營業時段中,沒有耽誤到下班,不得不稱讚是有長些腦子了。
看他好像是想教我跟新人(A)一些甚麼,但是又講的非常爛。
像是他說煎肉的時候,有個煎臺蓋(用來悶住肉,加速用的)不要蓋太久,因為可能會沾上其它肉的味道。
哇,比我想像得更注意細節呢,真用心。
然後他又說流到煎臺角落的油可以用,刮回煎臺中央就不用澆新的油了,別浪費。
哇咧個呿!會流到煎臺角落的都是廢油了,各種醬汁、雞、豬、牛肉味混雜,這反倒能用了?
反正我當下都是說好好好,是是是,但其實心裡頭已經確信了,他就是個白癡。
之後陸續有人加入跟離開,當然也可能是一開始就存在,只是我還不認識。
總之有個人我叫他新人(B)。
主要負責收銀跟飲料臺,跟我也沒什麼交集。
但隨著新人(A)的離職,新人(B)接手了煮茶的工作。
至此新人(B)的崗位變成煮茶、收銀,有別於新人(A)的煮茶、煎臺,我旁邊再無幫手,工作份量瞬間增加,換油、分裝等的時間也變得更加緊湊。
當然有這個問題的也不只我,副店長原本負責收銀之類的,但隨著吐司臺職員的離職,副店長也多了吐司臺的工作量。不過這事發生的比我的還早,那時我甚至還沒分清副店長是哪一個人。
然後一段時間內工作都相對平穩,但也漸漸的愈感煩躁。
由於人手不足,計時人員也可能站崗一整天,但是他們是算時薪的,而當時時薪是160。
雖然不是每個計時人員都能站一整天,也不是每次都站一整天。
但是我很確定的有個人薪水比我還高,首先我數學不錯,再來他薪資袋上寫得清清楚楚。
32800,這是個螫人的數字,也是個難忘的數字。
我站在燥熱的爐火前,因為匆忙而被煎臺燙傷,因為不知名的化學反應還是流體力學而被炸鍋噴出的油灼傷。站了一整天的崗,受了一身的傷。再看看爾偶能夠提早下班,有時甚至沒有班,但卻領的比我還多的計時同事。漸漸的,我開始想,這一切值得嗎?
工作了四個月,正直年底(十二月),我已經不想再幹這個白癡工作了,
但是店長卻說明年(下個月)開始公司會有團保,薪水會調整,也就是會增加,但具體會漲多少沒有說。
然後還說我已經做滿三個月(試用期)了,薪水也會調整,但具體會漲多少也還是沒有說。然後也不知道為甚麼做了四個月才講。而且當初面試的時候完全沒印象他有說過試用期還甚麼的,但,好吧,勉強再做做看吧。
▲示意圖,不見得與本文有絕對關係亦不見得絕對沒有關係。
三萬一。
三萬一?
就三萬一!
講了兩樣能加薪的消息,結果最後只加了一千,估著前面說的都是屁話吧!
而且!所謂的「明年」,基本薪資本來就會調整,月薪24000→25250,時薪160→168。
不管用哪個去算我一個月都不會只加一千好嗎?而且這又關團保還有試用期甚麼事,你本來就該漲了。
之後也鄰近尾牙和過年,雖然生氣但也就勉強再撐撐。
畢竟二月裡摻有過年,天數又最少,領月薪的理論上還是要撐完這個月。
然後,然後!
最誇張的來了,一個農曆新年從初一休到初五,從二月一號放到二月五號。
恭喜!這個月的假都沒了,大家共體時艱,連續上工二十三天再說吧!
偉哉領導啊!新年也給你算進一般假期,全民拚經濟!
巴不得這些垃圾臺奴趕快過勞死一樣,雖然勞基法規定七休一,但顯然在南蠻地區做生意不會把勞基法放在眼裡。
另外我這個人其實話很多,但是我不太會主動去跟人說話,尤其是話題可能會隨即中斷的情況也會令我不想講話。所以除了代班前輩跟新人(A)之外,所有人都覺得我是個不怎麼講話甚至有點自閉的人。
偶爾會有人來試著跟我聊天,但是大部分情況下我聽不懂他們在講甚麼,我甚至懷疑他們智商有問題。
而某些人講得話我聽得懂,但是字裡行間我又能感覺出他們的某些情緒,不太正面的那種,那也會令我拒絕接續話題,或者他們會直接中斷話題。
我也很討厭大聲說話,更別說用喊的。如果我要講話,我會走到那個人旁邊然後,講。
所以我也不會叫別人幫我送餐,事實上,我認為我根本不需要去送餐。煎臺上、油鍋裡都是東西,我還要撥半天走到外場送餐,怎麼想都奇怪,我至今都還再想,這間店到底有甚麼問題?
然後除了新人(A)跟女前輩這兩個有站過煎臺的人之外也沒有半個人會主動過來幫忙。
寧可站在路中間混吃聊天等死。不過奇怪的是他們彼此會幫其他人送餐,不管那個人有沒有要求。
這其實也還好,我也不是很喜歡跟人合作甚麼的,自己慢慢做慢慢送也比較自在。但我的問題是,要聊天可以死去別的地方聊嗎?到底為甚麼要擋在路中間聊?滾去某個不會擋到我送餐給客人的地方聊好不好。
而且,其實廚房內聊天的聲音外面是聽得一清二楚的,畢竟整間店其實很擠很小。
常常聽到他們在抱怨客人點了甚麼白癡餐點、噁心搭配,或是快下班了才來,想拿東西砸客人的頭之類的玩笑。就好奇他們甚麼時後才會意識到自己說的話客人其實聽得到。
隨著女前輩的離職,整間店剩下的人數更是寥寥無幾。其中還有人在讀大學,能整天沒事幹來當垃圾奴工的人就剩下副店長、新人(B)、我。
其中還有新人(C),但他身兼其他工作,聽起來是披星戴月的,所以上班時間也不長,基本是跟當初的新人(A)一樣。崗位是飲料臺、煮茶,通常也是四個小時就走人。
休假也早就從排休變成店休,因為只要有一個人不能來,整間店就開不了。
雖然早上的煮茶工作被新人(C)取代了,但是新人(B)也還是每天早上4:30就到店裡幫忙準備。
他會幫副店長的忙,準備那些一早要放在店門外的三明治類的東西。
但是這些事情本來副店長一個人也做得來啊,還能比我早做完,我就完全不知道他到底還能幫甚麼忙。
甚至,新人(C)因為朝九晚五的,很常遲到,他(B)還能去煮個茶再回來繼續幫忙吐司臺。
啊所以你(B)的工作一直都很閒嗎?然後我就整天給油噴、給鍋燙然後還領得比你少嗎?
先不談薪水,就談他們做三明治。
三明治這種東西,如果有賣剩的話下班後會丟掉,員工可以選擇要不要帶走,免費的,還不錯,幫我省了好幾天餐費。
不過自從新人(B)開始幫忙後,整個製作過程就都在聊天,那還沒什麼問題,就是有點吵而已。
但是為甚麼,為甚麼兩個人的口罩都要拉到下巴然後一邊聊天一邊做三明治?三不五時還能打個噴嚏咳個嗽。你們腦袋有洞嗎?這樣都能當到副店長嗎?這間店的水準就這麼低嗎?
還不是只有一天這樣,每次聽到聊天的聲音回頭一看都這樣!又不是沒口罩,或是還沒戴上口罩,明明就戴得好好的為甚麼要特地拉到下巴放著然後聊天?我想不透唉。
然後我就決定之後賣剩的三明治我一個也不拿了,要放到臭、放到爛都跟我沒關係了。
後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快離職了,有從其它店調一個人過來支援。
好像是店長級的吧,哇呿... 這兩個人口罩就都帶得好了,也不敢聊天了,整天下來安靜的像不存在一樣。所以... 平常到底都在幹嘛啊。
整體而言我對其它人還是比較... 嫌棄的。
有些人我沒提到,但我對他們的意見也是不少,不知道為甚麼就是覺得其它人的智商有些低,很難溝通。
簡單說就是又笨又吵。
不只上面提到的特地脫口罩聊天、站在路中間聊天。
還有像是東西掉在地上,重做一份就好了啊,結果客人沒看到就當沒事照樣給出去。
讓客人多等一下又不會死,老闆的錢也不用省啊,到底為甚麼要做那種事?
雖然我一開始也是這樣,畢竟其他人就是這樣教我的。
但是我當下就意識到這樣有問題了啊,怎麼做到副店長了還是那個德性?
還有抱怨客人在快下班時才來,其實... 關客人屁事啊,營業時間就到13:00啊,接客接到12:50,薪水算到13:00都是公司的低能政策啊,要抱怨也是抱怨老闆啊,客人哪知道這些事啊。
不管怎麼說都不該遷怒客人,畢竟不管營業時間還是那些手續麻煩的餐點都是公司決定的。
像我對新人(B)薪水比我高很有意見,但我也不是在這事上對(B)有意見,薪水這事是對公司有意見,因為就結果來看,(B)是拿他應拿的,而我只是應該要拿的比他多但卻沒有。問題不在(B),而是在那個發薪水的白癡。
然後還有個很低能的東西,就是客人點餐後他們會先把比較花時間的東西喊一遍然後再出單子。
剛好要炸的東西都比較久,所以要炸的東西都會喊,除了熱狗,死都不喊!
也不知道是誰跟他們說不用喊還是不準喊的。每次甚麼薯餅、德國香腸、雞排啊之類的東西拿完,拿去油鍋炸後,回到煎臺前抬頭一看點餐單,唉!又有熱狗,然後又得再開一次冰箱門,還得再走去一次油鍋前!
到底甚麼白癡東西?
那還是現場點餐(內用、外帶)的情況,如果是電話訂單又不一樣了,就會全部鉅細靡遺的全部喊出來。
那情況就更扯了,常常拿了兩、三份熱狗(電話單)去炸後,回頭一看,還有兩份(店內單)。
就不能讓我一次拿完嗎?真的一種把人當猴耍的感覺。
而且還有那種電話訂單喊到一半,櫃臺的餐點也點完了就跟著一起喊的,鬼才聽得懂你們在喊甚麼啦。
喊個單也要把我搞得又氣又煩,有的還喊的很敷衍,擺明亂喊一通。因為打單子其實也沒很久,真要說也就是兩三秒的事,但就是硬要喊一遍才出單。有些還很長,十幾樣東西,誰記得住啊。也是硬要喊完才出單,直接出就可以了好不好,好像每個人都是不知變通的白癡一樣。
整間店只有煮茶有SOP,其它員工訓練爛得跟屁一樣。
還有一個很基本東西,就是滅火器,竟然是我做了三個月後自己在偶然間找出來的。問了一下,除了副店長之外沒人知道這間店有這種東西。到底... 甚麼白癡情況。
竟然有的話應該要每個員工都知道吧?
而且,滅火器竟然是放在瓦斯管下方,煎臺爐火旁的小暗門後面,那是一個當真的不小心燒起來時絕對不會想靠近的地方啊!天才!
總之,店很爛、待遇也不怎麼樣,老闆哪天死了祖產也不會分我半毛。
同事還又笨又吵,也是啦,這種工作誰做誰白癡。
不過幸好!
這只是一場夢!我已經醒來了!
仔細想想,我們政府這麼優秀,人均薪資五萬五。
資方向來奉公守法、視人如子,勞工各個僶俛從事、孜孜不怠。
偉大的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怎麼可能教出現那種連勞工權益都不知道就敢開店做老闆的白癡呢,更不可能出現那種藐視勞基法,明知故犯,視員工如賤民的資本暴徒。
我還做這種夢,真是太不應該了!
臺灣是我的幸福國度啊!
懶人包:
工時 8.5 小時、月休 4 天、實領 30000 、沒有勞保。
扣除全勤獎金和勞保補助等於月領 26500 ,換算時薪(26天)大概 120 。
說試用期結束會調整薪資,但其實根本沒有,甚至連基本工資調整時該有的漲幅都沒有。
新年算在一般休假裡,連續開工23天理所當然。
滅火器要自己找,而且放在爐火跟瓦斯管旁邊。
同事又笨又吵。
員工訓練很爛,沒有所謂的SOP,大部分要自己摸索。
掉在地上的東西客人沒有看到,那就是沒有掉在地上。
白癡工作,誰做誰白癡。
▲示意圖,不見得與本文有絕對關係亦不見得絕對沒有關係。
:: 後續 ::
#2022.02.28
有大概查了一下要怎檢舉,但整體看下來非常麻煩,像是要跟公司要出勤紀錄、薪資證明甚麼的。還有勞基法跟勞保好像要分兩個地方檢舉之類的。
總感覺這東西應該是填個公司資料上層機關就該想辦法去查,而不是要勞工自己準備一堆東西、看一堆十二年國教也不會教的法條然後還實名檢舉。
像我幹了半年連老闆叫甚麼都不知道,要我填公司資料我還真不知道要填甚麼。
#2022.03.03
有收到電話通知,大意就是不管公司薪水是用甚麼名目計算,勞保補助也好、全勤獎金也好、餐費、加班費甚麼的,只要他有給足數目那就不算違法。
包含基本薪資調漲,24000→25250也不代表就一定要領到1250的漲幅,反正所有名目加一加有達標就沒事。
然後電話通知的人員是說他是用八小時算才有給足,八小時半他不確定要再算一次。
此外沒有做七休一不管發生幾次都只能開罰一次。
沒勞保甚麼的會再轉交其他單位調查。
回信內容則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說他們收到移交的通知。
然後主旨是「有關反映**早餐**店疑涉違反勞動法令等情事一案。」細項到一間分店,
不知道其他間的是不是就不查了,應該沒這麼衰只有我這間沒有做七休一吧,真要查就每間分店查啊...
順帶一提,我回去看公司的徵人網站,月薪開到32000了。
啊我怎麼是拿31000?
#2022.03.07
經過了四、五天終於有了新進度,但其實也可以說是根本沒有進度。
今天正在張羅晚餐的時候有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兩通。
第一通是問我要匿名檢舉還是實名(公開)檢舉,公開檢舉就是直接去公司查我的資料,匿名則是查「新進員工」的資料。
此外公開檢舉還需要傳真身分證影本跟不知道文件,比較麻煩,所以就跟他說先匿名檢舉就好。
另外他說我其實有勞保,今年一月十七日保的。我一月初查沒有我還以為公司在唬爛我,而且發薪水也是十號發的,也不知道十七號才保是在保怎樣的。
然後因為匿名檢舉是查「新進員工」,所以萬一公司在今年開始連新進員工都有保勞保的話那他們查出來的資料又會是另一回事。
但我前四個月沒保是事實,所以公開檢舉的話基本上會成功。
另外他還有叫我提供身分證字號以及居住地址,所以有調查結果會寄信通知...
甚麼時代了寄電子郵件不行嗎?
傳真資料也是,為甚麼是傳真啊,也沒問清楚(當時人在市場比較吵跟忙),網上傳不行嗎?
第二通則是問我老闆叫甚麼名字還有公司的註冊名稱是甚麼,啊我就不知道老闆叫甚麼...
然後公司名稱我是跟他講分店名稱,因為直接查**早餐真的查到一堆不知道哪來的人。
就是同一個店名好像有蠻多人註冊的,這部分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就... 就看他們怎麼查吧。
#2022.03.08
再次收到來電通知了,這次是臺南市勞工局的(之前都是臺北),
就是簡單的跟我確認各個項目。
?連續工作8.5小時中間沒有休息時間
?連續工作超過七天中途沒有休假
?加班費沒有給足(連續假期薪資沒有加倍)
然後就是算法上是先扣除基本工資,之後才算各種項目。
就是反正只要有給到25250,基本薪資就算給足了,剩下不夠的是算加班費不夠。
還有就是說如果五人以下資方可以不用申請勞保,不過像我之前說的,人是來來去去,店長又整天不在的,所以不知道要怎麼算。但就我冷靜回想後,就算扣掉店長其實一直都有在五人以上(包含計時人員)。
還有就是要匿名還是公開檢查,公開就是直接查我的資料,
匿名則是話則是隨機抽查在職員工資料,然後正職也就兩個人,隨機抽,抽兩個一定抽得到。
所以就選匿名吧。
是說跟之前通知我的那位小姐一樣,
雖然沒有明說但是語氣跟用詞都明顯推薦我用匿名。
可能是很怕公司私下報復我之類的。
然後薪資明細跟出勤紀錄我跟公司要,但要不到,
薪資明細說就是寫在薪水袋上那些不統一又沒什麼用的東西,出勤紀錄就是打卡單,公司要留也不能給。
不確定是否合法,如果勞工局有跟我要資料我在說說看吧。
#2022.04.02
收到了勞工局的來信,兩封,一封是勞保的一封是加班的。
主要是通知說已經查有此事,但還沒有開始處理。
就這樣... 之後再無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