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過年後提離職的緣故,這幾天不斷地回顧去年一年的所作所為,並得出了一個「也許老天只給做某些事的興趣,卻不給以某些事為生的才華」的總結。至於這個「某些事」是視為一種志向或一種理想,想當初15歲時我想以漫畫為生,20歲時我想認真學習創作漫畫,25歲時我則發現有點不對勁,距離30歲僅差數年的現在則發現應該可能也許是辦不到了,然而上述一連串總結與想法是如何推導出來的,便是這次閒聊要聊的。
首先我先闡述下我對「以某些事為生的才華」中的「才華」一詞是如何理解的,我對該詞彙的理解是「人格特質」。因為當今要學習各種技能相當方便,即便資質平平的人靠著個人努力也能達到某種成就高度,真的要到拼天賦的時刻簡直少之又少,甚至我不學習各種技能而只專精一種也沒關係,日後依靠與他人的共同合作也是一條出路。但人格特質真的是專屬於個人的獨一無二,即便再怎麼努力地去學習某種知名人士的人格特質也難以達到那種高度,畢竟那些特質本來就不屬於自己,所以我才會將無法透過學習得來的人格特質視為才華。
接著來聊聊我的人格特質,透過與主管的閒聊,發現主管對我做「死工作」有著相當高的評價。這個「死工作」可以視為一成不變的流程化作業,試想一天工作時間11小時(加班對工廠而言是特產,不加班反而不正常,所以工作時間是11小時而非8小時)坐在那或站在那一成不變地專心只做一件事,相信這對某些特質的人而言是一場災難,但對某些特質的人而言則是熟悉的日常生活。所以從中我可是試圖推導一些事,便是任何一種職業或行業都是要求某些人格特質的,某些特質在對的行業裡便是人才,在不對的行業裡就是一場災難。
至於以漫畫為生需要何種人格特質,我覺得菅野博之在著作《漫漫快快》(2010)裡「漫畫家等同於藝人」的觀點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在該觀點中有提到對於以漫畫為生的人而言,想要不斷去吸引別人注意的心態是很重要的,差別只是藝人是透過各種演藝、表演去引人注目,而漫畫家是透過作品去引人注目,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不過當中也有提到一個觀點,那就是「不是只有成為職業漫畫家才是最幸福的」,這個觀點我覺得說明了這種想引人注目的演藝特質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即便沒有這種特質也可以畫漫畫,當成一種業餘的興趣愛好也挺好的。
在我看來,創作不僅要務實,在設想未來的人生道路時也應該務實,因為若再扒著我要以漫畫為生的夢想不放的話,未來有很大的可能性會陷入一種不得志的輪迴,也就是腦海構想中不斷地去想我要畫漫畫,但實際狀況卻辦不到,這種很想卻又辦不到的心理可能會讓我錯失未來某種與漫畫無關卻可貴的人生機遇,所以讓漫畫創作回歸興趣,回到創作是一種以自己為對象進行探索的行為,說不定才真的對我的人生有益。
接下來我想聊聊未來的漫畫創作構想,在聊這個構想前需要再翻出之前創作的一篇概念版作品,《不歸夜》概念版。
其實這部作品的概念發展到現在,我已經一度想取名為《大象席地而坐》,因為有很多很多想法是從胡波導演的作品《大象席地而坐》(2018)中獲得的,但又覺得這個作品名稱有著太多的光環與榮耀,再取相同的名稱實在不合適?;氐綐嬒氡旧?,在上述的概念版中作品有許多焦點放在寵物上,但在新的構想中我想聚焦在「麻木」,而這種麻木是主角不斷面對外在打擊卻對此無能為力,使得自己只能變得麻木不仁才能繼續在打擊中生存,所以整部作品的節奏我目前的想法是會拉慢,盡量去闡述主角為了生存只能變得冷漠的心情。
先這樣,未來有機會繼續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