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是一名阿富汗民眾將孩子舉起,交給美軍的畫面
近期極端宗教組織塔利班(Taliban)在美軍撤退後,攻佔阿富汗首都喀布爾,成為阿富汗新一代政權的事,震驚了全世界。
雖然我想對這件事寫一篇文來評論,但無奈我對中東政治局勢實在了解不多,因此只能忍痛放棄。
這篇學術心得算是蹭一點時事的熱度,來探討一起真實發生過的道德難題,跟美軍、塔利班和阿富汗有關。是我在邁可?桑德爾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這本書裡讀到的,在這邊分享給各位,來思考一下如果自己遇到這種事的話,會怎麼做?
事情發生在2005年6月,美國海軍士官魯特爾(Marcus Luttrell)與其他三名海豹特種兵前往巴基斯坦邊界附近進行秘密偵查任務。他們打算將一名很靠近賓拉登的塔利班領袖幹掉。而根據情報,此人帶領145名火力強大的民兵,藏身在險惡的山區村落裡。
(Luttrell,圖源自他本人的推特)
四個人在山脊找到俯視村落的制高點後,被兩名帶著數百頭山羊的阿富汗牧羊人撞見,還有一名十四歲的男孩跟著他們同行。三人都未帶武器,美軍把槍對準他們,要他們坐在地上,接著美軍四人就為了要如何處置他們而爭論起來。牧羊人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雖然沒有危害,但如果放走他們,就會冒著給塔利班通風報信的風險。
由於美軍四人都沒帶繩索,沒辦法把牧羊人綁起來換取時間,自己再另尋藏身處,所以當下只有兩種選擇:殺或放
魯特爾的同胞之一主張要殺:「長官派我們來敵後執行任務。我們有權利做一切自保之舉。軍事上應該怎麼決定是很清楚的。放人鐵定不對。」魯特爾很為難的想著:「我的靈魂很清楚他說得沒錯。」他事後在《孤獨的倖存者》一書寫道:「放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但問題是,我還有另一個靈魂,一名基督徒的靈魂,在當時把我團團圍住。我腦後有個竊竊私語,說把手無寸鐵的人冷血殺掉是大錯特錯。」魯特爾並未解釋什麼是基督徒的靈魂,但最後,良知不允許他殺牧羊人。他投出決定性的一票,放過牧羊人(四人有一人棄權),但事後魯特爾後悔不已。
(圖源自博客來)
放人後的一個半小時,四名美軍就被八十到一百名拿著AK-47半自動步槍與火箭筒的塔利班包圍,魯特爾的三名同胞在激戰中喪命。一架趕來營救的海豹直升機也被塔利班射中,機上十六人全數陣亡。
魯特爾身受重傷,跌到山腳下,爬了整整11公里後到一處村莊,受到村民保護的關係,才沒讓塔利班抓走,保住了小命。
魯特爾事後咒罵自己為什麼要投下不殺的那一票。他在書中寫到:「這是我這輩子做過最愚蠢、最意識不清、最腦殘的決定。我一定是失了魂。我竟然投下明知會讓大家都送死的一票...至少,我現在是這樣看當時狀況的。決定性的一票是我投的,這一票會永遠折磨我到進墳墓為止」
故事就到這邊,順帶一提,現在的魯特爾已經退役了,並有著一個美好的家庭。他服役期間獲得了海軍十字勳章及紫心勳章(頒發給因戰爭負傷或對軍事有貢獻的士兵),以表揚他對對抗塔利班的貢獻。
桑德爾在《正義》裡花了很多篇幅來討論這則道德難題,他認為這跟電車難題的另一種型態很像,也就是該不該推下天橋上的胖子,讓他被火車撞上,以拯救在鐵軌的五名工人。
但首先,我們不知道那群牧羊人,是不是真的有去通風報信?即使有,也可能是被塔利班份子用槍威脅,不得已才透露的。
這則道德難題最難的地方,就是魯特爾他們並不知道結果會怎樣?如果知道,就不會放牧羊人離開,直接當場殺了他們,把風險降到最低。
我的看法是這樣,雖然魯特爾可能覺得是他自己搞砸了一切,害得同胞喪命,趕來營救的援軍也被擊沉身亡。但是他有沒有想過,不是只有他一個人選擇放生,還有另一位同胞也這樣選擇。再來還有一位同胞選擇棄票,等同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交給剩下三位決定。因此我認為他不應該將所有的責任都往自己的肩上扛,畢竟是他們四人決定要用投票的方式行動的,就應該認同這個選擇,即使結果並不是那麼美滿,但至少他們放過了三條可能是無辜的生命。
這起案例可以說是將倫理學的效益論給否定掉,效益論認為人判斷是否要做一個行為,看的是做了以後的結果,針對結果去做滿足最大利益的行為。
但是人並非是如此理性的生物,即使知道放生可能會引來大量犧牲,卻還是因為不能濫殺無辜等理由,而不去選擇正確的決定。
一切都是在於一個關鍵原因:知不知道結果。
參考書籍:《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著,樂為良譯,雅言出版,2011年3月
今年第一篇學術心得,寫了些蠻沉重的內容。魯特爾的事蹟後來有拍成電影,有興趣可以在網路上找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