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高房價!
沒錯!
就是低收入、高房價
導致年輕人不敢生、也不願生
簡單的邏輯推理:
年輕人收入低 -> 無法結婚 (車、房、存款、聘金、婚禮...等) -> 無法繁衍下一代
年輕人收入低 -> 順利結婚了 (遇到不圖財且務實的好伴侶) -> 養育費高昂 -> 不生
年輕人收入低 -> 順利結婚了 -> 養育費高昂 -> 居無定所 -> 不生
解決的方法其實也很簡單:
1. 修訂「借地借家法」 (請直接照抄日本的借地借家法)
2. 政府在各大都市之郊區大量興建公屋
結婚且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者優先申請,每月需繳交「租金」,繳滿30年後,就將房屋過戶予夫妻名下
(夫妻共有),不得自由買賣,僅可賣回給政府
3. 在郊區建學校、醫院、公園、公托、公幼...等公共設施
4. 免除一切學雜費 (公托 ~ 大學畢業 [研究所仍需收費])
5. 極大提高空屋稅
6. 極大提高房屋交易稅
7. 調降自用住宅之土地、房屋稅
8. 調降房東房屋租賃所得、房客房租可抵稅 (提高逃漏稅罰則、提高檢舉獎金)
9. 修訂「婚姻法」,禁止藉婚姻索取任何財物
違反者除歸還不法所得外,並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10.每月每位未滿六足歲之嬰幼兒,補助三分之一法定最低薪資
如此一來
不僅解決了不婚
更解決了不生
亦解決高房價
比喊「抗中保臺、對手賣臺」等弱智口號還更能吸票
為什麼就是不做?
國家唯有國民不斷繁衍後代、開枝散葉
才能生生不息、日益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