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巴哈姆特和雅虎上每日都見到[孟加拉緊急呼籲 - 羅興亞難民急需援助]的廣告:
年前寫了專文簡介「民主的陰暗面」
這樣又一次驗證了該書了,因為民主所需要的是國族的統一,所以為什麼國父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是以民族排頭,民權第二,民生最後。
繼美國大選後便到緬甸大選了,而羅興亞族(即所謂的孟加拉非法移民)當然沒有投票權,因為他們不算真正的緬甸人。
只是在英治時期孟加拉人正如英國人一樣有權移民緬甸,所以按法理上他們不是非法移民。
可是佔主流的緬族和佛教徒「正因為民主」,不驅逐這些羅興亞人便好了,還要給他們公民權就很難說得過去了。
當然不是所有在獨立後繼續在緬甸居留的移民都不受歡迎,因為在獨立直前的二戰時的在現代緬孟邊界的民兵V Force,利用英國給他們的權力和武器借抗日為名,主動進攻與屠殺現代若開邦的原住民和佛教徒擴大自己的地盤。還有很多人住下來了。
像巴友也有人寫了這文介紹史實,所以即使連他們祖藉的孟加拉也不願收他們回歸,視作單純的外國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