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智浩(老P)沒去法院繳錢。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補字第 132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1320號
原告 莊智浩
被告 PTT帳號Kavengany之人
PTT帳號louisFD2439之人
PTT帳號rty745698之人
PTT帳號s00000000之人
PTT帳號Z000000000之人
PTT帳號xc356321之人
PTT帳號happy50601之人
PTT帳號newtana之人
PTT帳號lastchristma之人
PTT帳號hyakkiyagyo之人
PTT帳號tony00000000之人
PTT帳號p200404之人
暱稱阿卡斯之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起訴狀上被告即附表訴
之聲明欄所示自然人之真正住所或居所暨提出渠等最新戶籍
謄本(非省略戶籍謄本),逾期即駁回其訴。
二、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2,000元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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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訴之聲明 │裁判費金額 │
│號│ │(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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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PTT 帳號「Kavengany 」之人應以附表│ 3,000元 │
│ │2 編號1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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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告PTT 帳號「Kavengany 」之人應給付原│ 1,000元 │
│ │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 │ │
│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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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告PTT 帳號「louisFD2439 」之人應以附│ 3,000元 │
│ │表2 編號2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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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告PTT 帳號「louisFD2439 」之人應給付│ 1,000元 │
│ │原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
│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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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被告PTT 帳號「rty745698 」之人應以附表│ 3,000元 │
│ │2 編號3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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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被告PTT 帳號「rty745698 」之人應給付原│ 1,000元 │
│ │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 │
│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 ──┤
│7 │被告PTT 帳號「s00000000 」之人應以附表│ 3,000元 │
│ │2 編號4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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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被告PTT 帳號「s00000000 」之人應給付原│ 1,000元 │
│ │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 │ │
│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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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被告PTT 帳號「Z000000000」之人應以附表│ 3,000元 │
│ │2 編號5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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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告PTT 帳號「Z000000000」之人應給付原│ 1,000元 │
│ │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 │ │
│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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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被告PTT 帳號「xc356321」之人應以附表2 │3,000元 │
│ │編號6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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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被告PTT 帳號「xc356321」之人應給付原告│ 1,000元 │
│ │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 │ │
│ │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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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被告PTT 帳號「happy50601」之人應以附表│ 3,000元 │
│ │2 編號7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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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被告PTT 帳號「happy50601」之人應給付原│ 1,000元 │
│ │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 │ │
│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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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被告PTT 帳號「newtana 」之人應以附表2 │3,000元 │
│ │編號8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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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被告PTT 帳號「newtana 」之人應給付原告│ 1,000元 │
│ │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 │ │
│ │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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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被告PTT 帳號「lastchristma」之人應以附 │ 3,000元 │
│ │表2 編號9 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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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被告PTT 帳號「lastchristma」之人應給付 │ 1,000元 │
│ │原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
│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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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被告PTT 帳號「hyakkiyagyo 」之人應以附│ 3,000元 │
│ │表2 編號10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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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被告PTT 帳號「hyakkiyagyo 」之人應給付│ 1,000元 │
│ │原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
│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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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被告PTT 帳號「tony00000000」之人應以附│ 3,000元 │
│ │表2 編號11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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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被告PTT 帳號「tony00000000」之人應給付│ 1,000元 │
│ │原告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 │
│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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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被告PTT 帳號「p200404 」之人應以附表2 │ 3,000元 │
│ │編號12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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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被告PTT 帳號「p200404 」之人應給付原告│ 1,000元 │
│ │5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 │ │
│ │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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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被告PTT 帳號「阿卡斯」之人應以附表2 編│ 3,000元 │
│ │號13所示方式刊登道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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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被告PTT 帳號「阿卡斯」之人應給付原告5 │ 1,000元 │
│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 │ │
│ │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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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計 │ 5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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