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會問自己一個問題:人該越活越實際,還是浪漫?
這兩個詞本身沒甚麼意義,除非被限定。「實際」意思也是「多元」的,可以指「訂出可行的目標,譬如在一般世界裡,每天早上起床喝300cc白開水」完成上沒難度,但也可以指「該目標被認為是解決或增強需求,譬如考個國家考試,為期兩年,下班至少一小時,放假至少八小時」。
後者可能是較浪漫的實際。可行性上較不確定,儘管「會被認同」,但因為不確定,所以會被認為「浪漫」。回想起來,考大學之前後,我對人生的想像是「過度的浪漫」,而非「浪漫的實際」。
天真的以為,自己真有理想和才華,只要不放棄,循著直覺,一切水到渠成。最後挑食帶來一連串苦果。有四年時間可補足英文、數學,卻跑去亂念書。明明本科老師可以挺,卻亂報其他領域的研究所。
你浪費時間,任由現實問題到來。只因為你想像夠好,你的理想夠屌,不顧現實條件。從而,沒有累積在出社會,在職場活得更好的能力。還有甚麼造成痛苦?無視現實,就是現在一切痛苦的來源。
最後,我的回答是,人可以浪漫,但你要有足夠的強韌和能力,達成浪漫的目標。越浪漫的目標,對人的能力要求更高,甚至很多超越人本身可以做的,更是環境的條件。
我一直不是多強的人,給自己的浪漫的目標,無疑只是麻醉。反正都做不到,但目標本身很高尚,我可以幻想自己不是廢物。事實上,不從實際的目標一步步解決,讓自己生活更開心,積累更多好條件,只是在未來的時間點,更證明自己是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