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懷疑自己愛一個人,並不是愛為目的,反而是愛為手段。
愛對我而言,是一種付出,一種犧牲,一種未必意識到佔有慾的佔有。遇到吸引我的人,值得珍惜的人,想回報的人,我會認為愛是足以回報對方的模式。
但愛情,在現代文學和戲劇的建構下,變得越加複雜,甚至成為一種戰爭。複雜的理由就在於其加入了戰爭的成分。
戰爭的成分在於,每個人都想擁有對方的同時,不被對方擁有,想要成功控制對方的同時,自己又不被控制。但兵者詭道也。近作遠、遠作近。吸引對方暈船,不顧一切繼續付出的方法,就是讓對方誤以為,自己也暈船,但不是真的暈船。
儘管如此,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被角逐的價值。愛情關係中的伴侶更多是奢侈才,目的是炫耀,讓周邊人羨慕與忌妒。沒有一定外貌、身分和能力,還沒有能力參戰。
我的奉獻心遇上名為愛的戰爭,被踐踏得體無完膚。
筆者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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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操民(nobuusa) 遊戲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臺北市。 最近的興趣是ANKI+學習理論與實踐的應用,尤其在遊戲領域,譬如如何玩遊戲學英文。請多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