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住那些香港人!英國解密檔案文件曝光回歸前英國不願給香港人居留權,香港人心寒了!
近日,英國國家檔案館解密了一批文件,裡面的內容可能要讓一小撮「媚英」的香港人心涼了。
據香港《南華早報》7月24日報道,文件顯示,香港和澳門回歸中國之前,英國官員建議向葡萄牙施壓,敦促其收緊給澳門居民發放葡萄牙國籍的標準。英官員認為,葡萄牙加入歐洲共同體後,大量葡籍澳門人將被允許進入歐洲定居。
而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回歸中國後,英國不再賦予香港人在英國的居留權。因此,英官員擔心香港人會不擇手段借道澳門,取得葡籍,最後進入英國和歐洲。
報道稱,香港一些活動分子表示,這再次突顯出,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前,英國對待香港人的態度是多麼「可恥」。
1985年10月,時任英國內政大臣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 Hurd)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外務大臣杰弗里·豪(Geoffrey Howe)。
信中,赫德敦促他的同事勸說裡斯本方面收緊給予澳門居民葡萄牙國籍的標準。
赫德警告,任何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澳門居民將可以在英國或歐洲共同體(歐盟的前身)生活和工作。
1985年,葡萄牙正準備加入歐洲共同體,而英國已於1973年加入。
赫德稱,預測顯示8萬5千名澳門人將取得葡萄牙國籍,但他擔心人數會更多。
「澳門可能跟香港同時期回歸中國,屆時將有許多持葡萄牙國籍的澳門人選擇去歐洲生活,」赫德寫道,「此外,香港人也許會不擇手段地去獲取葡萄牙護照,那樣他們就有權在英國居住了。」
杰弗里·豪則回應稱,他不會就這一問題與澳門方面展開直接對話,因為當時的香港總督擔心,英國對葡萄牙的進一步施壓會在澳門當地引發不滿。
葡萄牙在1981年頒布了新的《國籍法》,規定1981年11月20日之前在澳門出生的人士可以自動取得葡萄牙國籍。葡萄牙籍的澳門人有權在葡萄牙以及歐洲其他一些國家工作和生活。
葡方一貫的立場是,他們的憲法不允許區別對待葡萄牙國籍的持有者,不像英國採用雙重標準。
主權移交過渡期間,英國政府於1987年7月1日開始對香港居民發放「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該護照的持有者可以免簽進入英國並以訪客身份停留6個月,但不擁有在英國的居住權。
據悉,目前有近半數的香港人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對英國的雙重標準十分不滿,呼籲英國政府給予他們和葡籍澳門人相同的待遇。
香港的一名律師指出,「解密文件尤其展示了英國對待香港人有多麼低劣和可恥。英國人擔心的事情並未發生——盡管一部分澳門人取得了葡萄牙國籍,但是他們並沒有大規模地前往英國。」
盡管如此,他仍然不想放棄希望,認為英國政府應該亡羊補牢。他所在組織的10名成員也希望英國能改變政策。
他辯稱,給予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在英國的居住權並不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因為《聲明》中有關香港人國籍的問題只在備忘錄中有提到,正文中並沒有體現。
然而,中國政府的態度非常明確: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解釋》還提到,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綜上所述,「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持有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英國籍」,英方對待這部分香港居民的政策自赫德時期以來也沒有變過。
澳門回歸後,相關政策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中國,即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開始實施。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葡萄牙共和國國籍。確定其中一種國籍,即不具有另一種國籍。
上文中提到的同時具有中國血統和葡萄牙血統的澳門居民,被稱為「土生葡人」。這部分葡萄牙後裔中有一些在澳門回歸之後,也選擇了加入中國籍,其中最著名的人士之一當屬歐安利(Leonel Alberto Alves)。
出生於1957年的歐安利是澳門著名的律師。2004年,他放棄了葡萄牙籍,申請加入中國籍。4年以後,他被推選為全國政協委員。
歐安利在一次采訪中說,「想都想不到,這次有個土生葡人做到全國政協委員。我有機會貢獻給國家,貢獻給澳門,這也給我的社群很大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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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國國家檔案館解密了一批文件,裡面的內容可能要讓一小撮「媚英」的香港人心涼了。
據香港《南華早報》7月24日報道,文件顯示,香港和澳門回歸中國之前,英國官員建議向葡萄牙施壓,敦促其收緊給澳門居民發放葡萄牙國籍的標準。英官員認為,葡萄牙加入歐洲共同體後,大量葡籍澳門人將被允許進入歐洲定居。
而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回歸中國後,英國不再賦予香港人在英國的居留權。因此,英官員擔心香港人會不擇手段借道澳門,取得葡籍,最後進入英國和歐洲。
報道稱,香港一些活動分子表示,這再次突顯出,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前,英國對待香港人的態度是多麼「可恥」。
1985年10月,時任英國內政大臣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 Hurd)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外務大臣杰弗里·豪(Geoffrey Howe)。
信中,赫德敦促他的同事勸說裡斯本方面收緊給予澳門居民葡萄牙國籍的標準。
赫德警告,任何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澳門居民將可以在英國或歐洲共同體(歐盟的前身)生活和工作。
1985年,葡萄牙正準備加入歐洲共同體,而英國已於1973年加入。
赫德稱,預測顯示8萬5千名澳門人將取得葡萄牙國籍,但他擔心人數會更多。
「澳門可能跟香港同時期回歸中國,屆時將有許多持葡萄牙國籍的澳門人選擇去歐洲生活,」赫德寫道,「此外,香港人也許會不擇手段地去獲取葡萄牙護照,那樣他們就有權在英國居住了。」
杰弗里·豪則回應稱,他不會就這一問題與澳門方面展開直接對話,因為當時的香港總督擔心,英國對葡萄牙的進一步施壓會在澳門當地引發不滿。
葡萄牙在1981年頒布了新的《國籍法》,規定1981年11月20日之前在澳門出生的人士可以自動取得葡萄牙國籍。葡萄牙籍的澳門人有權在葡萄牙以及歐洲其他一些國家工作和生活。
葡方一貫的立場是,他們的憲法不允許區別對待葡萄牙國籍的持有者,不像英國採用雙重標準。
主權移交過渡期間,英國政府於1987年7月1日開始對香港居民發放「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該護照的持有者可以免簽進入英國並以訪客身份停留6個月,但不擁有在英國的居住權。
據悉,目前有近半數的香港人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對英國的雙重標準十分不滿,呼籲英國政府給予他們和葡籍澳門人相同的待遇。
香港的一名律師指出,「解密文件尤其展示了英國對待香港人有多麼低劣和可恥。英國人擔心的事情並未發生——盡管一部分澳門人取得了葡萄牙國籍,但是他們並沒有大規模地前往英國。」
盡管如此,他仍然不想放棄希望,認為英國政府應該亡羊補牢。他所在組織的10名成員也希望英國能改變政策。
他辯稱,給予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在英國的居住權並不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因為《聲明》中有關香港人國籍的問題只在備忘錄中有提到,正文中並沒有體現。
然而,中國政府的態度非常明確: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解釋》還提到,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綜上所述,「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持有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英國籍」,英方對待這部分香港居民的政策自赫德時期以來也沒有變過。
澳門回歸後,相關政策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中國,即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開始實施。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葡萄牙共和國國籍。確定其中一種國籍,即不具有另一種國籍。
上文中提到的同時具有中國血統和葡萄牙血統的澳門居民,被稱為「土生葡人」。這部分葡萄牙後裔中有一些在澳門回歸之後,也選擇了加入中國籍,其中最著名的人士之一當屬歐安利(Leonel Alberto Alves)。
出生於1957年的歐安利是澳門著名的律師。2004年,他放棄了葡萄牙籍,申請加入中國籍。4年以後,他被推選為全國政協委員。
歐安利在一次采訪中說,「想都想不到,這次有個土生葡人做到全國政協委員。我有機會貢獻給國家,貢獻給澳門,這也給我的社群很大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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