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這樣也算人權嗎?
重點是 "發了什麼文" ,而不是 "誰" 發的文。
限制他人發文,那討論區就失去了意義。
覺得對方的意見不能接受,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來討論。
發現對方敘述的內容有錯誤,自己可以提出更正。
針對"內容"討論,討論串就有無限的可能性。
針對對方"資格",只會批評對方戰績,討論串就已經死了。
(補足一下:
“如果我不認同他的意見,可是又不想寫自己的心得怎麼辦?”
那就別回應,讓他沉下去啊!!
回文罵他,純粹是幫他推文啊!!)
人權?
只要是巴哈通過認證的註冊會員,人人都有人權不是嗎?
這麼愛講資格的話 ......
我應該當板皇才對?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