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搬運自艾比索的個人日誌,2015 年 12 月 3 日發表)
標題是突然想到的,與內文無關(喂)。乖,快去問李嚴!
既然下了這樣的標題,那就來說說類似的事好了,反正也忘記原本要說什麼。
為了適應矯情文充斥的升學考試,也因愛編故事使然,自小學中高年級開始,我便努力學習「寫文的藝術」,立志進化成老奶奶腳上的那塊布。當然,必修包括「見人寫人話(下略)」這個科目。
於是,作文長度從原本「加標點剛好三百字」,變成「兩張六百字稿紙都無法阻止右手的衝鋒」;最後甚至進化過了頭,寫完整整一頁都還沒進入正題。但當時的我一點也不以為意,反正隨便寫都是滿級分?。?/b>(也太囂張了)
我手寫我口,不過是個理想吧?
如果真的照說話方式寫作,那麼文章內將會出現許多不必要的語助詞,或是離題的廢話。跟題目有關那還好,怕是聯想到其他事物,文思就傻傻地給人牽走了??墒?,老師們不就喜歡這種口味嗎?還太單純的我如此想著,所以照著這樣寫下去一定不會錯。
我手書我口,我口言我手。
本以為文章會如本性般單調又簡短,想不到會是文筆先改變說話習慣。
太可怕了!該不會是寫字太慢,所以嘴巴乾脆自己先說出來呢?變得多話倒也不是壞事,畢竟我本來就太少與人交談;然而最大的悲劇是,我開始習慣在話題外的相關事物兜上好大一圈,最後才繞到中間的「關鍵」或「主旨」——就像囚禁牛人米諾陶洛斯的螺旋迷宮( labyrinth )一樣,迂迴得誇張。
到了高中,雖然平常一樣沉悶,但一有說話對象和能發揮的主題,嘴巴就很難輕易停下。開始有前輩和老友對我這麼說:
「直接說重點吧!」
「所以說了這麼多,到底重點是什麼?」
這樣的習慣終於在數年後造成生活上極大的困擾。想想連自己都受不了演講者東拉西扯,而題外迂迴的話題也不見得能和主旨搭上邊,或幫助聽者理解內容。將心比心,還是放過人家一馬吧?
「你難道不怕老了以後,變成囉嗦又難纏的糟老太婆嗎?」
不!
不要!
不不不不不行!
絕不不不不不不不!
在不知道第二還是第三次被家人明講和白眼後,我試圖做了修正。雖說是修正,其實也只是努力把廢話憋到內傷,再想辦法用最短的句子講出來而已。一開始還是會講得落落長又不著邊際,這種情況要到很後來才有明顯改善。
努力重新學習「沉默是金」的期間,才徹底發現自己很不會抓重點,有時還會抓錯或漏掉關鍵字;儘管過去就隱約明白,只是沒想到比想像還更糟一些。
直至今日,我依舊在和成為半條裹腳布的自己對抗著、拉鋸著,總覺得似乎不會有停戰的一天。在說話與文字的藝術上,也會與各位一起努力精進,奮鬥到各自的生命尾聲。
呃……所以我說,這篇的醬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