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提,84日為12週......
首先自我介紹,我是高譚市的市民,本身是臺灣人
因為工作關係,外派到這城市;
什麼蝙蝠俠、小丑、班恩的啥鬼我都不想管
我每天光工作都快喘不過氣,
得應付面目可憎的頂頭上司;
所以我根本沒時間去看新聞.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前幾天公司發了一筆績效獎金,我跟朋友們來到美式足球場看熱血沸騰的比賽,
小男孩唱的美國國歌很動聽,球賽開始沒多久......
幹!哪招?球場地震還整個塌掉,我身後沒多遠的VIP休息室爆炸!
隱約聽到:誰能救命啊?快幫幫市長之類的.
接下來就是好幾個奇裝異服的軍人進場,還押著像是科學家打扮的人,
有個戴口罩的怪傢伙嘰嘰喳喳的不知道在說沙小,
對啦!我英文很爛,反正就笑笑混過去就好,不過在這場合好像不適合笑?
反正我就聽到什麼核能、爆炸、炸彈的單字,
用屁眼想也知道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不過它們接下去的對話我倒是很明白,
應該是這樣的:
面罩男:博士,這炸彈有誰會拆?
博士:翁立覓!
面罩男:翁立友!
博士就被扭頭而死,說真的,當下我想立刻回臺灣了!
說也奇怪,為何面罩男一聽到翁立覓就要殺博士?
我猜是翁立覓這個人和翁立友是兄弟,博士太衰認識他們,
翁氏兄弟可能又騙了面罩男錢,面罩男氣不過吧?
反正面罩男又說什麼全新的世界,隨心所欲,
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好吧......那這樣我就可以只穿內褲去投販賣機了吧?
這可是我的夢想!
面罩男說完,大家都回家去了......
第一週:
早上的鬧鐘震耳欲聾,超不想起床的,不過我醒來才想到,
是那個什麼班恩在做事,那我就繼續睡到自然醒......
每天過著睡到下午的生活;只有"爽"能夠形容......
出社會後好像就沒睡飽過,每天都懶懶的放大假,
好開心啊!
第二週:
冰箱食物見底了,隔壁的麥克跑來跟我說,一起去搶超商,
我起初有點不敢,麥克開電視給我看,
我才恍然頓悟:許多有錢人家裡被翻箱倒櫃,高級商務人士從五星級飯店被拉出來痛打一頓,
這才發現我好蠢,睡覺根本浪費時間,我應該跟我好麻吉去街上的!
結果我們出去繞了幾個街區,走了六家超商,拿到一堆我愛吃的!
有冷凍雞塊、健怡可樂、最棒的是還有好幾盒QQ蟲軟糖!
讚!
第三週:
糧食和存水沒有問題,附近的超商和賣場都被洗劫一空,
我也沒什麼錢,住在這種紅磚老舊社區,白癡才會浪費力氣搶我,
聽說班恩弄了好多炸彈,聽說要搞什麼核爆,
起初我還不相信,直到麥克拉了什麼比利和傑夫一直洗腦我!
我受不了只好說:幹你媽的!在洗腦什麼啦!
第四週:
我遇到一些傭兵,他們真的讓人不寒而慄,幸好我穿著荷葉領T恤、短褲和拖鞋,
所以他們對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麥克找我去看什麼公審的,結果剛好我們總經理在受審?
第五週:
總經理被判流放到死,他活該啦!
平時過河拆橋還忘恩負義,當初拉拔他的人也被搞掉,
不過...
看總經理掉下冰河時我實在不忍心看......
第六週:
在臉書和MSN上已經打屁到膩了,臉書我還誇張到每十五分鐘就近況更新一次,
內容大概都是:
"高譚市要毀滅啦!大家塊陶啊!"
我還故意打錯字,看會不會有人有更多反應......
第七週:
麥克跟我說要幹一條大的,結果也只是去好市多拿大份量的食物而已啊!
幸好政府沒有放棄我們,東西都有一直上架,只是我們沒付錢.
第八週:
麥克不知道從哪幹來一臺瑪莎拉蒂,
幹!手工車就是不一樣,引擎聲超讚,
我們開著車亂繞,我還吃了三個大麥克!
第九週:
我胖了快八公斤,有點不敢照鏡子和站上體重計,
反正時間多,我換上運動服出門慢跑,
不巧遇到什麼警察局長叫戈登的?
他找我一起組成義勇軍,幸好我裝不會說英文蒙混過關.
第十週:
我現在才知道警察都在下水道當忍者龜,
電視轉到快發瘋......唉,開始有點懷念上班的日子,
我跟麥克去酒吧聊天談心,遇到之前的朋友傑佛瑞,
傑佛瑞略帶感傷的說:
之前都忙於工作,從不知道兒子長多大了,謝謝班恩讓他有跟家人相處的機會.
第十一週:
我跟麥克開車亂跑,在行經西部橫貫公路時,我才意識到班恩統治的這段時間讓我知道什麼是人生,
我第一次覺得身為窮忙族是值得驕傲的事.
對了,我公司的老闆也被流放了,被判刑前,他一直在找他的瑪莎拉蒂......
第十二週:
糟糕!好像是蝙蝠俠來救人了!
一堆警察跟傭兵在街上對幹起來,我怕得要命,跟麥克兩人躲在屋子裡,
我一邊深怕著這種快樂生活無法再持續下去,一邊又希望.......
唉...心裡真是五味雜陳,
結果最後:
蝙蝠俠贏了!
班恩老大計畫失敗了,
我跟麥克看著家裡堆積如山的食物,深怕這會成為犯罪證據,
我們兩人便猛嗑起來,
唉...吃飽飽,準備上床睡了,又得面對原本機掰的人生
我還是回臺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