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瞭解一下歷史故事……
姿姫路清十郎物語(お夏清十郎)
她出生於寬文八年(1668年),是在江戶本鄉經營八百屋(蔬果店)的太郎兵衛的女兒。
天和二年十二月廿八日(1683年1月25日)江戶發生了天和大火,於七的家也被波及,因此暫時避居到家族的檀那寺-圓乘寺。情竇初開的於七在那裡邂逅了寺院雜役(寺小姓)生田莊之助,進而深深迷戀上他。
後來新居落成,於七搬回新家,但仍然朝思暮想、不能自拔,竟然蹦出了「再次失火便能相見」的瘋狂想法。於是於七在家中放火,但越看越害怕,急喚鄰里前來救火,所幸火勢很快就被撲滅,也沒有造成大災害。
但是縱火在江戶時代乃是重罪,禍首於七便被押赴奉行所(衙門)審問。承辦的奉行甲斐莊正親聽了於七的理由後,念其年少懵懂、心為情亂,加上未釀大禍,因此有意網開一面。甲斐莊發現於七的年齡是個可利用的法律漏洞,遂問於七今年是否15歲,因為當時律令規定15歲以下的少年犯得以減一級刑罰。但於七(可能未會其意)卻十分堅持自己是16歲,而且提出證明。甲斐莊莫可奈何,只好判處於七死罪。
天和三年三月廿九日(1683年4月25日),於七在鈴森(鈴ヶ森)的刑場受火刑而死,得年16歲。因為天和大火可謂改變於七一生的命運之火,所以後人也將天和大火稱為「於七火災」。
▲位於今天圓乘寺的於七之墓
▲鈴森刑場遺跡立碑
▲鈴森刑場內的火刑臺,於七就是被綑綁在上而活活燒死
於七的事蹟最終被井原西鶴寫成小說,收錄在《好色五人女》的第四篇中。
《好色五人女》乃井原西鶴於1686年所發刊的浮世草子(描寫當時人民生活風俗及戀愛等塵世百態的通俗小說),所謂的「好色」並非現代所認知的語義,乃指陷入熱戀的情愫。據說在元祿時代,人們都不使用「戀」或「愛」這些字眼,而是使用「情」或「色」稱之。
《好色五人女》共分為五個短篇故事:
情を入れし樽屋物かたり(樽屋おせん)
中段に見る暦屋物語(おさん茂兵衛)
戀草からげし八百屋物語(八百屋お七)
戀の山源五兵衛物語(おまん源五兵衛)
每篇都是以實際存在的社會事件進行改編,而且除了第五篇外,前四篇都是以悲劇收場。顯示著當代受家庭、社會與性別束縛的女性們,為了戀愛不惜付出自身性命的精神,看似滑稽卻又充滿魅力。
遠子學姐對《好色五人女》如此形容道……
『除了酸甜和苦澀以外,還有一股更強烈的味道,那就是女主角們的熱情和欲望。沒錯,這本書就像塗滿甜辣醬汁的熱騰騰大阪燒!把章魚、花枝、豬絞肉、切絲的高麗菜、紅薑、炸麵衣、剛磨好的山藥這些豐富的食材攪拌均勻,再用熾熱鐵板烤熟!彷彿是混合了海苔粉和醬汁香味的白煙直往臉上撲來,熱得讓人滿頭大汗,呼呼吹氣之後再大口咀嚼的感覺!』(出自《文學少女 愛戀插話集3》)
但我論八百屋於七會死亡,根本是太笨的緣故!
第一個錯誤是縱火自以為能與戀人重逢就不用說了
甲斐莊問罪時不懂得配合,還直接把年齡公佈出來,這又是第二個錯誤
就算時空王Deus發給她未來日記,也愛莫能助(?)
年僅十六歲便受火刑,在她臨刑前是否曾後悔過呢?
當代女性受教育程度低,又受社會風氣束縛
造成如此結果只是社會現象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