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攻篇的這段,「伐謀伐交伐兵伐城」,這句話主要是針對「伐城」作說明。參考前後文之後: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
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
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zhàn)也」
單從文句可推:
解釋一:殲滅了對方三分之一的數(shù)量,但還是攻不下城,攻城之災。
解釋二:耗費了己方三分之一的數(shù)量,但還是攻不下城,攻城之災。
<古之注釋>
不過說也奇怪,我查了孫子集註{三民書局,古籍重刊},裡面對於『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的士集註--清一色都是指我軍。
「曹公{曹操}曰:將忿,不待攻器成,而使士卒緣城而上。如蟻支緣牆,必殺傷士卒也。」
「杜佑曰:守過二時,敵人不符,將不勝心之忿,多使士卒蟻附其城。殺傷我士民三分之ㄧ也。言攻取不拔,還為己害。故韓非曰:『一戰(zhàn)不勝,則禍暨已』。」
「李筌曰:將怒而不待攻城,而使士卒肉薄登牆,如蟻之所附牆,為木石斫{註:ㄓㄨㄛˊ,且非石部,是斤部。}殺之者,三有一焉。而城不拔者,此攻城之災。」
...ECT,還有其他古人的註解,且不引用了。
解釋一:殲滅了對方三分之一的數(shù)量,但還是攻不下城,攻城之災。
A:翻書到現(xiàn)在,反而沒這種說法。
解釋二:耗費了己方三分之一的數(shù)量,但還是攻不下城,攻城之災。
A:主流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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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孫子的學說有個特色,喜歡陳列成本對比利益。
謀攻篇的重點在於分析各各攻法的成本...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
這中間必然的軍糧和出征之後損失的耕田人力,不在話下。
既然如此,『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套在孫子的文字脈絡,最好的解釋方法,是「我軍成本」。
1[-- 花了三分之一的軍力,還不能達到目的{拔城}。
2[-- 幹掉了對方三芬之ㄧ的軍力,還不能達到目的{拔城}。
我想1的成本勸諫的語氣,比2強烈。
儘管兩種解釋都通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