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夢見自己回到十幾年前,認真勤勉當個社畜。
剛好接待到客人「志祺」,沒錯,就是那個志祺......
他說他需要一個發光小燈泡製作相關影片和廣告,讓我跑腿去買一個符合規格的給他。
我一邊跑遍各地,一邊思考這種東西不該是「胡子」或「佑來了」頻道才用得上的嗎?
而且明明一個小東西,以前書局就能買到,居然跑了大半個臺灣還買不到!
我總算還是找到了!
把那發光小燈泡交給志祺後,我又醒神:不對啊!我一個專寫幹話廣告文的內勤,又不是業務部門,我去跑腿幹嘛!?
滿頭問號的我感到心累,醒來,發現自己腰疼。
痛到死是形容詞,因為我還活著。
可痛到哭是事實描述。
看醫生,醫生說:運動傷害,注意運動量不要過大過激。
我整個表情呈現↓↓↓
Σヽ(?Д ?; )?|||......
Excuse me~你係勒講啥小......
我一整天運動量最大的時候,大概是「煮菜」、「打遊戲」、「寫文找資料」時,哪個都不會造成運動過量啊!
(難道在夢裡奔波算運動!?)
反正最後開非炎回家抹,吃止痛藥,安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