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少年時我母親針對父親背棄婚姻,她向所有的親戚,還有一些朋友訴苦。自殺,忍受,破壞,接受,她經過的階段,造成我的精神壓力與心理創傷。我媽忽視家事,我在校狀況與人際關係缺少興趣(從來不是我選擇之)醫生,護理師(我對其行業深深懷疑。當我看見急診室暴力,醫護過勞的新聞不予置評)
我求獨立擺脫父母。見過社會如何對待我,遭到企業唾棄。
我從不做壞事,如果這算是壞事,我解決飢餓我的確侵占撿拾來的零錢,還有向人乞討食物。
我個性脆弱,不說出攻擊性的言論,我不強壯,沒有力氣打架。
直到今天,一些朋友來拜訪我媽然後一起聊天,他們曾聽我媽抱怨,認識好多年但是對我家無法提供幫助,我家的問題從沒改變。
因為臺灣家庭存在著偏激的想法:「不干預」,「不生事」。
就像是,我領取身心障礙手冊託臺中醫院,還有長時間回診,我已經斷絕來往一年,沒有回診及停藥,
沒有郵件或電話,沒有社工(代理主治醫生)前來檢查我的健康狀態。
主治醫生也有家庭,他不干預外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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