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笑就好了,除非是真的很特殊的畫面以及動作構成,不然其實90%以上的動作都早有人復用過了,而人們又往往是健忘的,可能燒個兩天之後人們又被其他東西吸引了注意力,所以很多時候,圖畫的自己開心最重要 (ˊWˋ)/
我的原創角色曾被人照搬過衣服、武器、性格、連背景故事設定都幾乎一樣。 就只剩臉和髮型細節不同了。但因為對方跟我不同圈子,而且我的角色作品量夠多,對方的影響力也不足以動搖我的人物設定。 我完全不管他,他的角色就自己走到死路了。 所以啊,與其該該叫公審對方,不如多畫點自己的東西吧。 能代表自己創作的東西,豈止外觀那張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