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
或許要在前面加個「日系」比較好,也許比較熟的朋友就知道我不喜歡看日系輕小說,或者類似的中文創作,不管我自己的作品會不會也讓人覺得有這種fu,當然我也一直在反省,我常自以為是,不喜歡也應該要有不喜歡的理由。
起碼我是會去尋找屬於我的理由。
我最後覺得問題應該還是出在文字上,在「輕小說」這個詞出現之前,這些風格要素的創作者和作品一定很早就有,同樣地在這個名詞消滅之後恐怕也會繼續存活,因此每個時代都絕對會有同樣一批類似領域的人物作品。
但我是臺灣人,大致上會借用翻譯的大腦看故事,我很認真地反省以後,發現癥結在於我自己對語言的不同標準。
像我對母語標準是非常高的,導致我看中文作品或者中文化作品,都會帶有典雅、精緻甚至繁複細膩的期待,反過來也要求爽利、一針見血、信達雅和流暢,但是如果是英文或日文的原文小說,甚至就是很電波系的輕小說,如果是「原文」,因為我的外文程度低到將近沒有,所以我對言外之音、詞語選擇就會不那麼計較,也就是我的注意力很大部分會集中在字面理解。
因此我對於同樣是文本的東西,因為標準低、期待低,相對的也不會產生敵意或者失望感,或者說就很容易滿足了。
故事還是故事,其實沒有改變呀!
只是不管何種語言書寫的小說,都不會只有字面而已,對異邦人來說,就是會少掉一大塊「精神」,因此看到的時候已經是殘缺了。歌德說過,唯有懂得一國的語言才能了解那個國家的精神,而我們看故事很大的目的,不就是在尋找精神嗎?
因此提到明顯可以看出影響脈絡來自外國的「小說定義」,我都會非常謹慎,盡量在劇情和題材上公平看待──翻譯文筆例外,這點很容易讓我歇斯底里。
雖然我自己也私底下翻譯過,知道這種事情很難搞到完美,但老話仍是一句--自我要求。
此外我從來不覺得自己不喜歡看的故事類型有哪裡不好,除非它傳遞了某種我所厭惡的價值觀,關鍵在於有沒有愛,有愛的話我會比較容易嚥下糟糠凝視真珠,沒有就一口都嫌多而已。
不過我對輕小說也不是毫無接觸,扣掉臺灣作者寫的部分,我也透過動畫改編看到幾部當紅輕小說的人物和劇情類型結構,大概知道什麼樣的東西會被界定成輕小說,不過對我來說,那大概會是以前被視作空想小說邊緣作品,或者青春小說加入其他專題元素最後被大集合框住的領域。
當然輕小說這個大家庭裡一定也有良莠不齊的情況,我也不想全面美譽,舉個臺灣的意思,「言情小說」在臺灣也是有特殊意義的,但不表示廣義的言情小說全都是大頭封面書,其實我覺得「戀愛小說」會更符合這種定義就是,但其實詞語都是隨俗的流行,勉強去詰屈聱牙也沒啥意義。
所以進一步我又去旁觀輕小說的讀者愛好者到底在討論什麼,發現第二個讓我覺得蠻有趣的東西,原來輕小說裡「人物類型」又被強化了,光是強調題材類型我就已經夠頭痛,連人物也要被套板模,應該是我比較不想去接受的原因。
當然,我說的不是定論,是我的私人感覺,我覺得和其他類型相比,輕小說也有這種傾向,只是言情是用職業分(總裁,少主,千金小姐),言情中的耽美加入(個)性角色(攻受),輕小說裡應該也有些板模,只是我很難說明白,可能是類似「傲嬌」、「無口」、「腹黑」之類,嗯,和ACG界的用語很接近吧?因為從插畫到動畫的行銷,異業結合的情況一開始就比較明顯。
所以我覺得輕小說像是小說生活界的漫畫一樣,是一種結構偏簡單,主題和人物被凸顯放大的產物。
簡單地說,雖然我對自己的作品統一稱作空想小說,但我為了讓讀者方面理解,在發表區的分類也用了通俗分法,所以我對自己的某些故事是自稱輕小說的,因為我認為有符合我自己對輕小說的定義。
就像有時候會隨口說自己不喜歡看某某類型,其實意思是不喜歡其中偏見最大、典型最明顯的故事,比如我對非常極端正統的本格派推理也蠻感冒的,然後落在核心外圈的逸品,不管什麼類型我都能看得很開心。
我想輕小說給我的反省和警戒,一者在於翻譯(或者翻譯筆法造成的母語創作影響),一來在於結構和元素,我覺得典型這種東西,就是某種具有排他性的定義,因此太過典型的東西,我都可以比較容易斷然說出喜惡。
輕小說給我的感覺就是比較重視角色元素而輕結構,可以說只要人物象徵的元素出來,背景或者人物自身的性情陽春點也比較無所謂。
因此,我在定義自己使用的大範圍名詞,如果沒有特別註明,就是指典型的意思,當然很多人如果要參加討論總是急吼吼地把非典型或自己的典型定義端上來非要否定別人讓人承認自己不可,我也討厭這種情況。
因為以前在耽美和奇幻部分就講過很多了,現在也不想重複。
典型的意思,就是一個大領域裡最出挑的集體印象,我是這樣想的。
而我在原則上是反類型的,因為我只是一個人,我寫的故事也就是我自己的故事,雖然我願意讓人分類,但那只是基於便利閱讀的角度,站在創作的立場,我想除了作者自己可以獨立成類,沒有作者能寫出一個真正意義上獨立的「類型」,他頂多可以說寫出某種古人殘餘或今人和光同塵者的「變形」而已。
極端定義下去所有約定成俗的詞語都會被打碎,所以得要適可而止,但我還是要抓住我自己的思路,畢竟我從來都沒有為否定而否定過。
但有些定義在輕小說的作品,讓我覺得同人性質很重就是ORZ感覺像是小說化的衍生產品,被衍生的自然是經典動漫或者遊戲。
夢枕貘好像說過一段想法是讓我印象深刻的,他不願意讓人改編自己的作品變成漫畫或電影,就是因為他覺得小說是小說,這種改編會變成改編者自已的獨立創作,小說脫離了文字就不是原作了之類的,我沒把原文背起來。
不過應該是出自《陰陽師》的漫畫後記,所以最理想的情況是,小說作者有自己屬意的改編者,並且由那個改編者主動提出要改編自己的作品。一來可避免自己勉強對方有先入為主的印象。
當然,死守純文字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不過我還是站在看重文字本身的立場,特別中文是象形字,我有特別的情意結,但無論是母語或外文對我來說都是文字的一體,對於願意開拓邊際的人也是樂觀其成,同樣會去評判審視,這樣應該可以解釋我「不喜歡」的考量用意。
不喜歡,也就是不喜歡而已。
我仍然覺得我的不喜歡,很大一部分是翻譯造成的水準落差。
因為可能在母語是剛好的情況,翻過刪減後就出現簡陋洞眼了,翻譯大抵是會有刪減動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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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日期: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