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智能遊戲》 作者:逸昌
(首次發表於20231028,於20240807修訂)
機緣巧合之下,受邀參加了【第六屆】你的作品,我的?得創挑來撰寫一回心得,感到榮幸之餘亦感到非常惶恐。我本來是擔心自己何德何能可與一眾大佬一同擔任提供心得的角色,但現在嘛……大概是擔心本書的作者不知道看完這篇心得之後還有沒有勇氣再登入蕉站,因為我的標題沒有打錯字。
這樣吧,為了慶祝我被毒完還活了下來,我們先來講一些缺點。
是說我也很毒喔,我是指舌頭的部分。
一、標點符號
呵呵,對,又是我,標點符號魔人。
其實在我使用蕉站前,從未想過原來這些問題會如此頻繁地出現,本來我很佩服各位都有寫作的勇氣與毅力,但現在只覺得很煩悶,這真的太基礎了。在各位看到的第一張圖之中有三處紅圈處,這是本書之中少有的幾處「句尾有標點符號」的句子了。
不知道我要怎麼給建議才好,建議作者「句尾要加上標點符號唷」會不會太敷衍?
二、搞錯人名
有的時候篇幅一長,作者本人會把正在描述的角色給搞錯,通常這種情況會發生在穩定日更且故事非常長篇的作品身上,我覺得難免啦,畢竟前後文看一下讀者就能知道是搞錯了,修正一下就好,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是……
這是這部作品的「序」「之二」的「開頭」。
如果我建議「記得不要在一開始就把人名搞混」或是「把角色的名字確定好再開始寫」或是「檢查的時候要看仔細」或是「記得要檢查」會不會太隨便?
三、敘述不直覺且矛盾
語病的問題我們先不談,因為談了也沒用,以作者目前的狀況來看不是我三言兩語就能改善的,但我還是想吐槽一下,長著巨龍和人的俊影?這道英俊的身影,長著一條巨龍和一個人?
唉。沒關係,就先這樣,反正作者想表達的應該是龍人,可後頭出現了什麼?
你看我沒騙人喔,句尾真的都沒有標點符號。
不知道各位想像中的龍人長什麼樣子?我的話大概是這樣:
看文中的敘述,顯然作者一直將「藍色巨龍」與「龍人」當成同一種東西,但……
這個應該能叫巨龍。
這個大概也能叫巨龍。
還有一種西方的巨龍我懶得找了,反正大家應該都知道西方龍長什麼樣子。
有人看到這,還覺得巨龍和龍人是同一種東西嗎?還是說我太較真了?
四、語句表達的邏輯詭異
看到這個小標題大家可能會想說什麼鬼,沒關係,比如說這個:
這句話的要素有三個,「開始」、「密集」和「雨水」,乍看之下沒問題,但通篇讀下來很有問題,因為前面完全沒有提到目前場景的天氣。
從這句話可以得到以下幾個資訊:
1.現在在下雨
2.密集的相反是稀疏,連貫起下雨的特性因此我們可以猜測雨勢是由小變大
3.現在正是雨勢變大的那個時機點
應該沒什麼爭議吧?
綜上所述,我在閱讀的時候莫名其妙且非常突然地被安插了「現在正在下大雨」的畫面,這其實讓人很不舒服。前面正在描述一群人交戰,我都大致腦補出來畫面了,你才在後面補上背景,就,很反人類啊。
還是只有我這樣覺得?
五、無意義且莫名其妙的空格
就,我不太明白。
我的副標題下了「該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叫『說故事』?」,不知道各位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答案,這邊就聊聊我自己心中的定義。
什麼叫「說故事」?我會把它分成「說」和「故事」,「說」就是「表達」,包含但不限於詞藻、文筆、手法……等等關於敘述的要件;而「故事」則是作者們「心中想像的那個世界」,因此「說故事」,就是把心中的世界給寫出來、表達出來。
我心中有個故事是「小明今天去吃早餐」,那麼該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叫說故事呢?我認為只要你能寫得出「小明今天去吃早餐」這句話,就已經成功了。
就這麼簡單?就這麼簡單。
很多人把「說故事」這件事想得太複雜了,忽略了很多根本上的東西,導致他連「小明今天去吃早餐」都寫不出來,他可能會寫成「小華今天去吃早餐」,或是「小明今天去吃午餐」,甚至慘一點的會寫成「小明早餐」這種你完全看不懂在幹嘛的東西,注意我用的詞是「東西」,因為它不是一個句子。
厲害的人會寫出「小明今天去麥當勞吃早餐」,再厲害一點的會寫出「小明今天難得早起,他決定去麥當勞吃個早餐,犒賞一下自己」,當然也有更厲害的人,能夠寫出以下這樣的故事:
夏天的早晨總是來的這麼突然。
陽光肆意從窗簾的縫隙中穿過並停留在小明的臉龐上,無可避免地,小明被那道有些溫暖卻令人難受的光芒給叫醒。
「鬧鐘都還沒響呢……」
小明滑開手機,睜開半瞇地眼看見螢幕上顯示的時間,不禁埋怨了起來。
「唉……難得的假日卻這麼早醒……」
小明一邊嘀咕,一邊認命地下床去往浴室洗漱,在洗完臉並擦乾之後便精神了起來。
「嗯!精神真好!難得早起也不錯嘛!」一向樂觀的他很快又調適了自己的心情。
或許上天總是樂意眷顧這些樂觀的孩子,正在伸懶腰的小明瞥見床頭櫃上的那張麥當勞早餐優惠卷,頓時喜出望外。
想當初拿到這張優惠卷時,他還曾抱怨過為何不是其他時段的優惠,畢竟早起可是能要人命的,不過今天倒是誤打誤撞達成了條件。
「天啊,甚至日期只到今天!這一定是上天的安排!」
換上外出的便服,簡單套了雙帆布鞋,小明帶著愉快的心情,前往街角處的那間麥當勞。
一切的故事,由此展開……
同樣一個「小明今天去吃早餐」的故事,會因為怎麼「說」而有各種不同的變化與精采程度,但不論「怎麼說」,「故事」依然還是那個「故事」,並不會因為你「如何說」,而「故事的本質」就會有所改變。
先把「小明今天去吃早餐」這件事寫出來,這是骨架、是地基、是一切的根本,萬變不離其宗,吃的人不是小華也不是小美,就是小明;吃的也不是午餐不是晚餐,就是早餐。大家都知道飯要一口一口吃,蓋房子也得一磚一瓦蓋,為什麼到了寫故事時就老想著一口把飯吃光呢?咱們先把基礎的東西做好再來吧。
回到這部作品本身,要不是為了寫心得我連序章都看不完,標點符號愛標不標、敘述與表達亂七八糟,閱讀體驗真的很糟糕。在這邊我先建議作者廣泛且大量地多閱讀一些作品,把這些基本功的問題先減少一點,不然讀者都被篩在這關了還怎麼去體驗你的故事?還是我又誤會了是作者故意要這麼篩的?
接著,建議作者在處理完「基本功」之後,思考一下「人物塑造」的問題。
作為主角的龍一,上課睡覺被老師叫出去罰站還要頂嘴,下課後被老師找去訓話還在老師講話到一半時打呵欠、翹腿、挖耳孔。而在老師被氣走之後,龍一做了什麼?他去投飲料,花了一小段篇幅寫了投飲料的過程和畫面,寫得有夠好有夠詳細,堪稱本作的高光時刻,再然後呢?龍一被一位同學邀請打遊戲打個通宵,龍一有夠興奮,結果在遊戲裡被同學霸凌,同學還撂狠話「誰叫你要搞我小弟」,龍一氣啊!作者怎麼描寫這股氣來著?「眼裡透著紅,露出一點恨意和不甘心」,霍,氣噗噗的。
作為一個主角,心智如此不成熟,叛逆也沒有寫出原因,我左看右看,橫著看豎著看,怎麼看都覺得這個主角非常討人厭。一般來說故事需要讓人投入、讓人共情,但很抱歉,我並不想共情一隻沒禮貌沒素質的猴子。
不愛學習要有個合理且能說服人的理由吧,不然我就是會覺得他被老師罰很活該不是嗎?主角被霸凌也寫個始末讓人知道吧,你看人家說是你先搞人家小弟欸,被報復怎麼了嗎?有很意外嗎?這些東西都不交代,結果「眼裡透著紅,露出一點恨意和不甘心」這種情緒寫的這麼形象這麼鮮明,還是說作者本來就是想寫這樣一隻反社會、自己有問題還不想檢討、人格扭曲情緒異常的猴子當主角只是我不知道還在這邊靠北而已?
唉。好像說了很多,但又好像什麼都沒說,總之,再多讀點書吧,積累還不夠啊。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