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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企鵝的邏輯4

吧啊啊 | 2024-07-29 10:05:05 | 巴幣 8018 | 人氣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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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結!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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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天之痕
第一格:"根"那些→"跟"那些
另外廢死在這第一格的邏輯就很有問題了
給予那些殺人犯死亡的,並不是執行死刑的人
而是法律
殺人犯則不是如此,他們殺人,只是因為他們想殺人,這是私慾
不論這個私慾的起因為何,除非情況特殊,不然這都是只為了個人利益而已
經過法院審判而給予的死刑則完全不同
那是會從各種角度來審視這名犯人,是否還有機會能重回社會
如果真的無藥可救,就會給予死刑
而有些人,就是如此的無藥可救
讓他們解脫,從某種層面來說,反而是一種救贖
2024-07-29 10:48:41
吧啊啊
大意了,想說要改但忘了改
2024-07-29 15:38:32
吧啊啊
廢死的蠻多理由都站不住腳或很有問題的
2024-07-29 15:39:13
Gepard
@B1 同意,甚至如果這工作獨立出來,薪水不差,民間搞不好一堆人搶著面試
2024-07-29 12:14:02
大明
雖然存在不同的價值觀,但我認為道德的基本在於「推己及人」──今天換成我被殺害,我不能接受兇手繼續活著──僅此而已,所以我反對廢死。
廢死的理由中,我也有認同的點,但重量完全無法跟上述相比。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2024-07-30 01:17:33
路人乙
這工作如果獨立出來不就是劊子手嗎?
2024-07-30 14:33:33
葬蠱卿
工作獨立出來,執行人匿名,通常不用每天執行,其他時候就是泡茶做做文書、修身養性,修復執行時受到的心靈折磨,綜上來看髒這手待遇那必須得有,根本另類肥缺
2024-08-06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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