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覆的背景:BS2次世代我的個板中和一位板友討論性別議題的回文,照例我匿名對方並保留自己的回覆和意見為主。印象中那次筆戰這篇之後對方就不斷揪著「先借頂帽子給你戴。」跳針,然後好像有提到我打字快不公平之類,無視我先打預防針註明假設對方的想法,因為許多人對我發出質疑或問題時往往不講明自己的立場與偏好。甚至遇過回了半天對方才表態其實和我立場相差不大,對議題沒興趣(那你幹嘛回?想引起我的注意?)或沒想那麼多,就是無聊測試別人找樂子,甚至原來有私人利益牽涉--這個較少,但不是沒遇過。
有些人或許是認為沒必要,或許有其他與論題無關的個人利益考量(非主場或風向不利自己),這邊和本文無關只是我的感觸。但我很看重談論公共議題時表達彼此想法的誠實程度,而非爭個輸贏,或始終帶著勝負目的攻擊離題。
我只想說至少和我交流意見時,或者非交流只是在我的地方單純發表自己的想法(我會回覆而且歡迎這麼做,只是敢說要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我會假設對方的想法是認真的。),我很看重這點,而且如果對方表現出明顯檢討我的言論的行為表現,我就認為你可不能假裝自己中立了,對我積極澄清(對我)假設錯誤的地方也不應意外。再說有的議題本質上是無法中立的,除非你是幽靈或不住在地球上。
另外我也從這類爭論經驗中學會發表回覆的「地點」很重要,所以我以後更加不愛和人在小巷吵架,尤其是那種會刪文滅證的,很浪費精力,我敢說就是不怕被看,幼稚不成熟和缺乏病識感也是我自己需要檢討的地方,但我不能忍受自己的文字被綁架。
然後我學到一課,筆戰時千萬別說會讓人捉著離題的廢話,雖然有時候還是會不小心忘記。當然我自己不夠溫良恭儉讓和假設檢討對方這種態度也是需要反省的,沒有保持適當距離感這點也是。不過當時討論不是發生在公開論壇而是我自己的個板,板規裡有板主最大的條款,我還是有打過預防針了。雖然有遇過筆戰到最後拿PTT大板板規來我個板要求我遵守的奇葩。
本篇考古文的文眼是「放下」。也是一個我不會對別人這樣說的字眼,我肯定沒資格幫人決定放不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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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君:今天如果會執著字眼,那就是還沒放下性別問題 ( ′-`)y-~
L君:我是男性且偏運動型,當然是說自己熱血男兒,總不可能說自己熱血女孩或書生對吧?所以何必在字眼上鑽牛角尖?
L君:我尊重女性,尊重同性戀者,這是他們的天生與選擇,但我也尊重我自己的天生和選擇,而什麼是尊重?我想就是保持「距離」,一種言論上的距離。
L君,我要開始回了,基本上在我的回應裡要先借頂帽子給你戴。你假裝戴一下到本文結束好了。(案:問題發言,以後戒之。)
我覺得你的發言有犬儒主義者的味道,所以我思考的點就不是單純從你可能是大男人或者沙文主義者出發,這邊是有微妙的假設差異的。
至於我為何這麼覺得,可能你沒發現,光是第一篇推文裡,你強烈地表示不想討論的發言(這是無意義的,沒啥好說的之類),就有五次之多:P
維基定義:
「犬儒學派」這個名字的由來有兩種解釋,
「犬儒學派」這個名字的由來有兩種解釋,或說該學派創始人安提西尼曾經在一個[1;30m稱為「快犬」(Cynosarges)的運動場演講,或說該學派的人生活簡樸,像狗一樣地,被當時其他學派的人稱為「犬」。
到現代,「犬儒主義」這一詞在西方則帶有意指對人類真誠的不信任,對他人的痛苦無動於衷的態度和行為。
犬儒學派的主要教條是,人要擺脫世俗的利益而追求唯一值得擁有的善。犬儒學者相信,真正的幸福並不是建立在稍縱即逝的外部環境的優勢。每人都可以獲得幸福,而且一旦擁有,就絕對不會再失去。人毋須擔心自己的健康,也不必擔心別人的痛苦。
隨著犬儒理念的流行,犬儒主義的內涵發生了微妙的根本變化。早期的犬儒主義者是
根據自身的道德原則去蔑視世俗的觀念;後期的犬儒主義者依舊蔑視世俗的觀念,但是卻喪失賴為準繩的自身道德原則。
因此後期的犬儒主義者普遍有這樣的想法:既然無所謂高尚,也就無所謂下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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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造巴別塔,上帝為何要變亂各族語言?
我相信,語言是極具力量的,因為說錯話被砍死的人還少嗎?
說出口的話,是會傷人的,是會逼死人的,特別是出自親近之人,渴望獲取認同的人,你我都可能在別人眼中扮演這個角色。因此我不認為這是不需要謹慎的問題。
因為,人無法和所有人保持距離,然而一旦違反自己的信念,就是一種矛盾,不真誠。(例如:自己的女兒愛上女性,要保持距離。)
尊重啊尊重,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我個人認為尊重不是放在嘴巴上的,扣回L君自己的話,如果你真的覺得對方重要,你在保持距離提到該對象時,應該有深深抱持著,希望對方獲得利益和滿足的心情吧?也會小心不要對其造成傷害是不是?
我假設尊重一個人,就是不把對方當成可有可無的東西。
所以繼續往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大致上我們都認同的。
保持距離
這句話有很多解釋,除非每個人都像標本一樣釘在固定的地方,如果人是會活動的,那個距離到底要怎麼衡量,在游泳池裡,教室裡,甚至是同一個家庭裡,難道是我前進你就要後退嗎?
還是把少數丟到孤島上,這樣四周都是距離了?L君也不喜歡把自己關在閣樓裡的那種保持距離吧?
但如果你是依附在一個既得利益者的隊伍裡的強迫別人不準動,乖乖縮在衣櫃裡把距離需要的面積讓給我的保持距離法,那我是不茍同的。
還有法律上適用自然人的公平與權益要如何保持距離呢?已經有的距離公平嗎?保持距離如果是指一個豐盛的餐桌,一群人吃得嘴角流油,幾個人在角落裡看得飢腸轆轆,那樣的距離L君覺得是尊重嗎?只有拿石頭打人才叫不尊重?
L君:所以我就是不懂為什麼大家放不下,我身邊也有同志朋友,我也被同志告白過(不過我是異性戀,只跟他當好朋友) 對我而言,性別真的只是性別。
因為L君很老實地承認他不懂了,
所以不教而殺謂之虐,先教再殺無所謂(喂)
其實我覺得L君這樣,某種意味上是幸福的,人的考驗和忍受,不是只有現實的問題,同時還有精神,你這方面比較順利,也可能是大家遷就你,更可能是想反駁的人當時不敢反駁你,也許是怕傷害你,也許是認為你聽不進去,所以選擇沉默,而你替這些人選擇了答案。
L君:蔡康永,坦蕩光明,性別問題對他而言從來不是問題 :)
你怎麼知道?當面問過蔡先生也吃了誠實豆沙包回答了嗎?
我倒是覺得性別問題對他是一個大問題。
L君:然後,我可以站出來說「我保護過兩名精神疾病者,讓他們免受外界的歧視眼光」。這邊有誰站出去當擋箭牌過的?
我有,而且我擋過不只一次,在我還不夠堅強的時候,也真的被插箭到跟針包一樣,身心都受過暴力威脅,沒有盟友。那不是一天的事件,持續了兩年。
我也幫玫瑰少年說過話,那時我也是個同齡的青少年,
真的是每個班級每間學校都有這樣的人,這樣的少數,其實很多了吧?
不過這不是我回答L君的原因,我只是看到這兩句話很突兀,為何要這麼說呢?如果當時想這麼做,那樣是好事,可是好事可以用來背書嗎?或者將功抵過嗎?不就有功無德了嗎?(這邊是一個典故)
L君保護過兩個人,可你也可以傷害兩百個人,我覺得這是兩碼子事情。如果有人是這樣計算,我寧願不受這種人的幫助,如果他的尊重是要算紅利點數的,那我會請對方遺忘我的存在,這裡不針對L君,我一直都是這樣想的。
就像現在一堆人也常說自己繳過稅服過兵役,然後這和不尊重人是有關聯嗎?想要別人感恩,起碼得要真的對某個人有幫助才是。
證明自己,檢視當下會更準確。
L君:所以兩性議題其實沒什麼好討論的,這就跟討論自然現象一樣。
L君:自然,放下,根本什麼問題也不存在 (合十)。
這邊必須要問,L君第二句的放下是指自己還是自己以外的人?
如果是前者,那我只好說你不尊重與你談論的一干板友。
因為你無心於此,說是不尊重也可以的。只是沒有那種心思罷了。
後者的話,請讓我們回顧一下聖嚴法師的銘言:
「放下了人我是非,宇宙萬物,原是沒有區隔的整體;消滅了敵我意識,一切眾生,無非是彼此扶持的伴侶。」
施主發現了嗎?這和距離還有尊重似乎有點矛盾了?
另外要別人放下,要人改變自己,要人自由選擇,這我覺得似乎有個反推的情境,如果這樣說得通,我是不是也可以請問看過這篇文,並且認為上面兩句沒問題的人,摸著XX(你認為最重要的地方)發誓,你有這樣看待所有人,而不是只對非我族類這樣說?
假設不分族群,我們對社會的理想標準是公正公平,讓每個願意付出心力去改變的人,都不用扛著別人額外施壓的負擔,得到自己想要的收穫,那我在反推也可以請別人放下你現在的想法,改變你保持距離的尊重觀點,那也許成了妨礙別人無法自由選擇和改變自己的幫兇。
因為你的平等還不夠平。
現況來說,特定的少數族群要做自己,付出的成本遠大過一個受益主流的人,L君的態度就不是中立了,也不是沒有影響的,是阻力的一分子。
這邊兼回某君,我提到的主流只是單純指目前在各方面展現出權力的族群乃至概念的比例最大者,這不是誰說話大聲,還表現在法律(男女婚姻),社會福利(單身者的重稅),還有各式各樣的權益(醫療伴侶的代理權)這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因為沒有選項可以選。或者選了,要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損失,從而影響了選擇的結果。
我認為這不是吃肉的人問沒肉吃的人你要選吃噴還是吃糠的問題。
L君:至於犯了天下男人會犯的錯,我記得說這句話的人是被男人唾棄的。男人很擅長於把說那句話的人、或者性騷擾、強暴、家暴等問題,都推給「是那個人有問題」,卻很少承認自己正生活在(略)
我引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在於那句話後來的象徵是好是壞,而是說那句話的人成功地轉移注意力了,大家的關心和砲火都跑到了稻草人身上。
為何會這樣呢?某君提出了,很少既得利益者承認自己得到了利益。沒有損失的情況下,罵一罵口惠實不惠也可以安心。而且壞話說久了,還有人認為那是正的。這種狡辯和社會的默許寬容,本身就是一種有病的機制。
這可以說是一種轉移注意力的手法,而我前面提這句話是要譴責手法本身,並非話的內容,這裡的解釋算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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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把家庭父母看得比自己更重的人,要對方去當個自由自在的跨性別愛好者,同性戀或其他選擇,他寧可躲在衣櫃裡,這樣的犧牲,是弱小嗎?
有的人無法放下的原因是,這樣的安全距離他不想要,一個人的快樂他不稀罕,別說是社會了,就我自己,只是一個人類,都不想要捨棄另一個人。
當你我無法全天候參與所有人的生活,一夕改變歧視的風潮,留下紀錄,一個誓約(對公平理想的追求),不是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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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copy一次 這次換個角度看
L君:今天如果會執著字眼,那就是還沒放下性別問題 ( ′-`)y-~
L君:我是男性且偏運動型,當然是說自己熱血男兒,總不可能說自己熱血女孩或書生對吧?所以何必在字眼上鑽牛角尖?
L君:我尊重女性,尊重同性戀者,這是他們的天生與選擇,但我也尊重我自己的天生和選擇,而什麼是尊重?我想就是保持「距離」,一種言論上的距離。
為什麼要放下呢?生而為人扛些東西不行嗎?今天每個人都有對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東西,如果你把自已的寶貝揣得好好的,有什麼資格要人放下他人選擇不一樣的寶貝呢?
如果放下的東西,比如說對跨性別或同性戀族群的關懷或思考,不怎麼重要的話,放下當然放得很輕鬆。(我要強調,這是OK的,本來大家最關心的題目就不一樣,不會有相同的感觸或在乎程度。)
但是那句沒有麵包吃何不吃蛋糕的話之所以會惹怒很多人,不是因為他法肯或臺肯(我沒有罵髒話)而是它一點都不中肯!所以尊重,正是要在心中為那些我們平常不會特別增加重量的東西,額外增加重量,因為你拿不久,很快就會放下,或者有更需要背負的重量,可是一度拿過,至少就不會說那樣很輕鬆。
對一個只有穿裙子,煮好吃的東西,讓喜歡的人幸福的小男生來說,國家獨立或滅亡,地球被外星人入侵或我們入侵外星人,都比不上他認為重要的東西,然而,在公平原則的情況下, 沒有牴觸其他人的願望,甚至是有助於解決社會問題的願望,有什麼理由要人家放下?
這裡說的放下,指的可能是結婚的願望,領養小孩的願望,被家人朋友和工作環境認同的願望,甚至是合法權益義務的願望,同樣被社會的法律和司法系統保護的願望(受教權,醫療權,甚至被警察先生保護的權益)
憑什麼放棄這些願望,單單就做一個現有社會下不自由也不自在的同性戀者,跨性別主義者?
我的意思是,如果只是跨性別或者同性戀,甚至易裝愛好者,基本上,並沒有特別需要公開表明身分的的必要,他高興又不犯法,他就表現一下,除了對方主動想要表明,我想不出任何理由逼人家要表明,因為該放下的不是他們,而是這個要一個良家婦女♂去扮演鬥士的社會,甚至是一個路人,像L君你跟我。
L君:對我而言,性別真的只是性別。
我同意上面這句話啊,不過L君這裡用錯了,同性戀是性傾向不是性別,除非他不認同自己的性別,不然愛當個男人或女人完全是OK的!
性別本身繁衍出另一種歧視,不過也可以說是一體兩面。
不要說同性戀跟異性戀無法交往,異性戀跟異性戀之間也不是一男一女就可以結合啊=_= 更別提世界上還有星星般眾多的XX戀(自由填空) 這邊單純就是口味合不合的問題,不能拿來當歧視不歧視的證據。
但是,談論比較容易被關注的,主流和相對比較清楚的弱勢族群的議題,該從性別鬥技場退下的,應該是那些既得利益者的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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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君:如果「歧視」是佛也改變不了的事情,人有辦法改變嗎?
我想從另一種角度去想,作為回答,如果說這句話的人本身有歧視,他連自己都沒辦法改變。
佛在涅槃前也是人,也有生老病死,而他努力去改變了。
人是有辦法改變的,從改變自己開始吧。
L君說的平等,我不認同,今天我們就把歧視單位化,一顆20kg好了,以前,L君把一顆20kg的歧視放到同性戀(這邊擬人化,當一個人)身上,後來,你不把石頭丟到對方身上了,可是,你也沒拿下以前掛上去的石頭, 那個同性戀人身上可能本身就頂著100kg的石頭(社會),親友的你加了20kg, 別人加上20kg*X,假設L君良心發現把你那顆石頭收回來,放在腳邊, 那麼就同性戀這個議題額外受的阻力來說,雙手空空肩膀輕鬆的L君,這樣就算是平等了嗎?在這同時,我們還要背負其他各自的石頭,可是,有沒有撿石頭堆到人家頭上,我想也有差吧?
你覺得身上還扛著相同性質歧視重量的人,可以把頭抬得跟你一樣高,用對等的眼神注視對方,一樣的速度走路嗎?
你可以說我不害你,但這還是不平等。你只是把自己多撿的歧視放下到某個人或某個空地裡而已,把不該自己拿的還出去,沒有損失什麼。
但是佛割的是自己的肉,妙善公主挖的是自己的眼睛,割的是自己的手。
平等是疼痛的,尊重是對自己有壓力的,而付出是不求回報的,這樣,我覺得比較誠實。
然而,雖然L君不見得介意我的失望或看法,但我看了你說自己只有態度的平等(我覺得這邊也不平等),沒提到發自內心的平等,還是失望了。
這樣好像說,你我無須仰仗心靈去生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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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君: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
這句話的邏輯我真的搞不懂,
你得先給我定義何謂可憐(反過來說覺得一個人可憐是尊重和平等的心情嗎?)
再來定義何謂可惡(作奸犯科傷害他人是不分性別性向的,但如果沒做錯,哪來的可惡?)
為什麼一定要吃魚(為什麼要信XX教,為什麼要這樣那樣?)然後你憑什麼可以教人家釣魚?(我想獵熊不行嗎?)
保護女生跟抓住色狼哪個才符合社會公義?抽點時間保護女生,和持續舉手之勞營造一個尊重守法的空間,甚至從自己開始,不要藉保護之便,順便彰顯威嚇性,讓女生不用受人保護,哪個更像教人釣魚?
不過出發點是善意的好事要多做,這點必須給予獎勵。但拿來當例子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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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一段我很喜歡的話:
眾生垢有厚薄,根有利鈍,教有難易。易受教者畏後世罪,能滅惡法,出生善道。
譬如優缽羅花,缽頭羅華,鳩勿頭華,分陀利華,或始出污泥而未至水者,或已有出與水平者,或有出水未敷開者,然皆不為水所漿著,亦可開敷,世界眾生,亦復如是。
上面這段話的意思將世界眾生比喻成生於慾望之水裡的種子和美麗花朵,各自呈現不同的樣態,有的在泥巴裡還沒發芽,有的往上長還沒伸出水面,有的剛剛好保持水平,(注意,所謂的真平等我覺得也不過就是這層次。)有的伸出水面卻還沒開花,但是,這些無垢的花兒和種子,泡在髒水裡並不等於髒水,本質是不一樣的,總有一天,都有開花的可能。
其實,我挑L君出來不是我真的很反對你,看你不爽,但是,你的觀念,的確是和我還有回答的板友特別不一樣的,在我自己本人看來,不算對,有點錯(自我矛盾的地方,不是跟我不一樣的錯),不過也不失自己的努力與心得,還有實在的作為,不過我也正擔心這個。
國父說知難行易,這句話剛好可以分贈給L君和某君B,L君認為要某些人知道改過很難,所以我要告訴你,在我的想法裡,你期待的他人去改變比你想像中還要難!所以只好期待自己啦!某君B偏向行易,這我是敬佩的,兩者嚴格說來真的不牴觸,但也不一樣。
然而,L君的表現和想法,在我看來,還不到善的程度,
因為古今中外我接觸過的善的特質,都是利他, 單純的利他,不是因為想上天堂才做的,也不是因為怕下地獄去做,更不是因為這樣可以提升自己所以做。這也是我老是感嘆自己不善良的原因。
行動往往是基於利己心,白話點說,做你覺得是好事的行動,但結果可能是在人家傷口上灑鹽,只要你相信鹽有助健康,又不灑在自己的傷口上。
我在板上已經有引用過一段了,摘過來好了,
出處:摩奴法典
卷二.第二節:利己之心不可稱道,但世上無物可免除它。因為學習聖典是從利己開始,聖典規定的條律亦然。
卷二.第四節:世間從未見過任何行動由無所希求的人做出;因為,人無論做任何行動都從願望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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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終於要進入本題了,我的殺氣終於要卍解嚕,這才是我回應的真正動機!交稿日的壓抑能量
葉永鋕事件
我首先關注的不是性別,是偏見,是不尊重,是不平等,是謊言。
受害者是小孩子
這點無疑地會激發所有人的憤怒和關注,因為這是動物本能,我們會愛護保護自己的幼小同類。
但是這個事件的原因和過程,卻是一個體制(義務教育)和刻板觀念(老師會好好教學生,大家快樂成長還有保護每個人不受傷害)造成一個原本可以好好長大的小孩子,進入了一個對陰柔氣質男孩的屠宰場,而這個男孩子,專家說是正常的人(其性別認同並無障礙),有理想,有自己的目標,有關愛他的家人。
但是他就這樣死掉了,跡象顯示,可能死得很慘。
地點在學校
今天葉永誌不是在某個黑森林裡被一個看他不爽的人幹掉的,是在一個社會所建立的教育機構裡,被一群食人魚給咬死的。
這裡,平等,善良,理想,尊重,守法,理解兩性差異,都變成了謊言,這個責任,不屬於死者或被欺負的少數人,屬於這些大白鯊和小食人魚。
這些人每個都需要一人發一根釣竿,請他們到正確的水池裡,去釣屬於自己的認同和自信。
餵這些食人魚飼料,替他們保養水質的人有沒有責任?我覺得有。
師長的姑息和否定
第三個雷到我的,不適任者,居然還維護自己的利益,落井下石。
教育者,本來就是一個無功即有過,打破需要賠的職業,沒那願望做好,就不要卡人家的位置,因為這些大人的利己行為,造成的傷害是不可逆的,非常龐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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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特別給L君的話,心理學有個術語叫做習得的無助感,我故意不說,是想用阻力和負擔來比喻更明顯,核心就是,一個被精密控制的控制的環境,你真的不能夠用幻想要求你所謂的可憐之人,因為本次討論的族群,處於雙重被剝削中,一來,環境並不友善,沒有正面的保護和教育,二來,多數握有控制權的勢力和場域,不只有無視而以,還積極主動地剝奪特定少數人靠自己學習站起來的機會,透過針對五大需求的威脅
生理(食物、飲水、居住、性滿足及其他生理需求)
安全(免於受傷的需求、確保生理需求能持續滿足的需求)
社會(愛情、歸屬感、接納及朋友)
尊重(自尊、自主、成就感、地位、認同、受到重視)
自我實現(成長、發揮個人潛能、自我滿足及成就自我最大能力)
來逼迫這些人服從,而你我只要站在威脅者的位置,犯了其中任何一項的一小點,就無所謂平等,這是我的意思。
就像說,如果你是GAY,你就不是我兄弟/兒子/員工/房客...etc
我尊重你的性向選擇,可是你可以不要繡花來練拳擊,這樣保護你自己,這種聲音也遠遠談不上善良。
這是獅子的胃口,給你根骨頭就認為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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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題:不知者無罪嗎?
是的,他們不會覺得自己有罪!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錯!
常常聽到霸凌的人說,我只是在跟對方玩,這邊分成兩種情況:
真心話,沒惡意,但還是作惡事,不善良,很殘忍,有責任。
>>快快樂樂健健康康地成長,某一天忽然想起來兒時往事,感傷地反省。
別人的人生和痛苦是給你練經驗值的嗎?
假話,有惡意,故意的,但是那又怎樣?你沒辦法拿我怎麼樣!
>>快快樂樂健健康康地成長,某一天忽然想起來兒時往事,從來都沒被抓到太爽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當時看他們就是那麼可恨!
別人的人生和痛苦是給你爽的嗎?
這就是我為何會討厭霸凌的原因,我不是修復式正義的愛好者,我希望一開始這種溫床就不要存在,一個老師,一對家長,可以輕輕鬆鬆地養出霸凌別人,弄死對方也不心疼的傢伙。
這些養成人也許法律上不會判罪,但在我眼中極之邪惡。
事情還不是這麼簡單,其他人還聯手教育了被霸凌的人,想要活下來就去霸凌別人的觀念,這不就是造業?
光說不練也比用話傷人好,所以我認為光說不練沒什麼不好,起碼在性別歧視上,說好話,給予別人自信,告訴對方我不會推你一把,這就已經是一種正常的善意了,不然還要怎樣呢?有能力往上做自然是很好,
但那是指純粹為別人做一點事情,如果同時想要幫自己撈回更多,那就不是善事了。
一句話其實就可以殺人了。
L君大概不知道,你理所當然打出的那些話語裡,有些詞語和觀念是被長年逼迫或者無法養病休息的患者,真的會被逼死的關鍵字。
這邊不是責備,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有心,你很自然就會想要去理解。
一個人往往不知道,善意也會逼死人。只要那句話對當事者是負面的,被同一個人不斷說,或不同的人一直說。
我認為不要擋路,就已經是很困難的事,就先別提包容了,也要你有那個肚量才行。
自詡幫助別人的人,有多少容許對方發聲索取真正想要的東西,又有多大的肚量可以忍耐別人不領情,變著法子繼續幫忙?
因為L君前面說了很多次無意義,沒必要討論之類的話,聽起來就非常大剌剌,而且有滿足感,請寬恕我語氣的嚴苛,從歧視走到不歧視,只是開始而已,
幫助別人是選擇成為那樣的人,不是幫人選擇變成你想要他變成的人。這都是非強制性的,所以這也是我認為沒有光說不練的問題,只有說到做到,或做不到就不要誇口。因為這是誠信的部分。
正如某君B說的,如果文字和說話是某個人最有力的影響方式,那麼他選擇這種方式,是積極的,也無須有愧。
另外,虔誠地遵循經典,或者某個學說,我個人覺得很危險,愈是好的東西愈容易被利用,以經典為自己註腳,心安理得地迷路的人也很多,因此也要適當地問問自己的聲音啊@_@
心六倫我看過了,是知易行難的,希望L君貫徹始終。
如果從你我開始能夠落實討論內容,那這樣討論就已經有意義了。
另外文字討論是最經濟的交流方式,身為人類,我只是自然選擇這種方式,果這就是課堂,那麼我就來當上課的學生吧!
因為要學的還很多,此外我更憂心的是反智的風潮,重要的不是課堂的那精美的學術結構上貢奉了什麼理論大神,而是思考能不能成為一種習慣,用自己的語言自己的理想思考都好,但最怕就是,懶得思考,不會思考。
L君不在乎字眼之辯,那麼誠心地祈禱你的不在乎,能夠配合你的自制心,不會口誤傷人,我還是覺得在乎比較好,但也不可能幫你洗腦,不過換個角度想想,你我喜歡並敬佩的偉人,通常是在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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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的話題,娘的話題,我已經和不同友人長篇大論過了,
我個人就非常討厭,利用知識份子或其他權威來宰制語言的人,說娘很好,要聽得人也覺得很好,為了強化自己的語境和立場,這就是一種利己行為,如果一個人覺得娘聽了難受,我就不會去說,
因為我已經知道,如果我這麼做對對方是一種傷害,知道了還做,就是故意了。
這樣就是不善良。就是有效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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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見賢思齊,盡量杜絕我的無心之刃。
這也算是修練的一種。
PS.我為何要引用那句佛經,為何要提葉永鋕,就是因為,那個小孩子在我心中,是已經盛開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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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日期: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