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cgzone/posts/25789030437354945/
沒錯,又是FB。
如果那人看到這裡,我也不會回他的了。太神奇。
先說明事件
"VTuber三毛貓禮貌私訊卻遭混音師惡意公開 網一面倒支持貓姐"
我個人觀點是偏向混音師,簡結就是「非商用委託」費用問題,那麼小事都可以燒真是太神奇
前言很長,我把我的觀點用最小字型大小算。我想我這樣開帖,你們都是來看奇文的了吧?
不如說這個小事件可以鬧大,咪醬真是炎上大師。
這個事件由於至終都是「非商用委託」費用而起爭議
關於這個可以看 - https://www.plurk.com/p/oco2q4
3000-5000YEN的委託
大哥,這個只夠買一盒HG RISING FREEDOM而已。你究竟出現什麼錯覺你出這個錢可以請人寫神曲還可以用在妳的直播/商用上了?
混音家有說明他的委託要3天制作時間。當成8小時工作制。
208.3YEN時薪
大家有沒有覺得自己薪水很高了!
這個事件我認為最大問題在於咪醬沒有清楚說明。她的私訊基本只有3個東西
1. 響朵
2. 我要4曲
3. 拜託了EMOJI
然而你一個大咖,前SC女王。你這樣和一個小咖混音師談。妳是不是稍微應該要避忌一點
你這樣大咖響朵 + 5000YEN + EMOJI
好難不想像成
我現在給你一個好機會啊,你就給我好好幹。然後就用白菜價給小咖試飛。
無論是不是你本意如此,作為公開人物要避免人拿來話柄這不是基本中的基本嗎?
你問朋友幫手用這種友人態度是沒問題,你就沒想過委託就要比較正式一點。
然後混音家就是這個短訊覺得,一個大咖用「非商用委託」費用有沒有太過份了。然後爆炸了。你可以說他沖昏頭腦,在這時間點爆他的確不利。
第2點我覺得咪醬很大問題是
出事了,作為公開人物都要看看面子,儘管你爆怒你都會在文書上說得比較得體
出現這種誤會我感到很遺憾,這並不是我原想的本意。但願有天我們還有合作機會
之類的東西,就什麼都完。
然而!咪醬就本領發揮,大罵這不可置信,為什麼會有這樣幼稚的人
……?
這個人究竟當年怎麼成為SC女王的?這些年來HOLO那邊真的是神操縱,究竟是怎麼管理員工得那麼完美?
又或她就是愛炎上愛死了。黑粉都是粉!只要有話題就行!
這就是我的觀點。這也是為什麼一個一個委託網站都要填資料,而不是一個屁要作者方估。這就是為了保障雙方。
打從第1個私訊,你只要留一個預算。又或者我期待和你詳談價錢細節已經不會有事件發生。
...
到討論點,我覺得和人類討論是永遠不會有任何結論的
比較多的觀點就是,是你開價5000YEN,我理得你死活!你寫明了就要跟從!完全沒有打算理解「非商用委託」。還是大家希望以後所有委託都一致性用商用價,我理得你只是用來祝友人生日用還是只是DISCORD頭像,一率商用價。
這也很好理解,沒什麼太大問題。到時你買款遊戲首首音樂都要付商用版權費才可以在遊戲播,不然BAN掉你的ACCOUNT,你不要哭就行。
奇文開始
問題是另一個奇行種,我不太能理解他在說什麼,我盡我能力翻譯。
以下我本人的話和想法都會用(),沒有()的都是奇行種的話
我在3D PRINT中找公司代印也有價錢問題!所以我和咪醬是一樣的!
(???)
(他究竟在說什麼?他接下來很自豪說一番自己的經驗)
我找了很多間公司,香港公司根本十問九不應!他們都是在把不懂行情的我當狗耍?他們根本沒有當客戶的我是一回事!
我就抓住他們的3D PRINT員工,要他們教我怎麼作一張專業CAD圖。
...
(這不就擺明奧客了!)
(然後他就找了中國公司印)
我們中國真是太厲害了 (伏拉夫調
(好吧好吧,奧客好棒棒。所以呢?)

沒錯!我就是咪醬!
(!?)
我們都是委託方,所以我們是一樣的!
我理解她!她從委託人的心酸和痛苦!
我理解!
這是我們作為委託方被榨壓一方的心情!
……
(不能理解為什麼自己是榨取一方可以說成自己是被榨取一方)
我很明白!因為我就是被香港公司當狗耍一樣!很可惜!我太聰明,機智的我轉用中國公司。
我真是太厲害了 (伏拉夫調
同樣!咪醬用5000YEN 委託有什麼錯!他明碼實價寫出來就要尊重合約精神,這是一個凌駕於最低工資的合約精神!
她用5000YEN 委託是合法合情合理!
咪醬真是太苦了!
咪醬她只是SC女王,很有錢!不代表她要付高於合理價格!
所以!咪醬的5000YEN就是商用案!沒有非商用的一詞!
(究竟邏輯去了那裡去?)
咪醬還要和MFMF打官司!為什麼你們就不能理解!

咪醬現在哭了!
(邏輯可以扯到MFMF去了,笑死)
咪醬當時的SC還是要獻給BEST GIRL YAGOO,咪醬真是太苦了!
所以!咪醬的5000YEN並沒有賺取混音家一分錢!
(好吧好吧,所以呢?印3D就和寫音樂根本2碼子的事,你究竟在說什麼鬼話)

為什麼有不同!那裡不同了!
我和咪醬都是一樣的!
我叫人印就是工作!咪醬叫人寫曲也是工作!

你們都不是做生意的!你不接咪醬5000YEN的就不接,還反咬我的咪醬!

我就是被香港公司耍!錢我和咪醬多的事!你不賺我就給人家賺!
(究竟為什麼可以把這2碼子的事混在一起? 討論下去都沒什麼意義)
(印3D就和寫音樂是一樣囉?即是你覺得音樂家和文員都是下欄工作了,音樂只是一份.DOC,沒有任何價值吧?)
那裡有不同!都是一樣!

你們這些人都只是出賣自己身體和靈魂來賺錢我們的金錢!
但是
你說音樂人是下欄, 不是我
(??????????????????)
我和咪醬找你們工作,你們就應該來跪安??!
這樣我們給予你們的肯定表現!
(即是我為你好的PUA ; 見極速星舞5的內文)
你們不感恩還當我們是下欄人!
咪醬真是太苦了!
真是多謝MFMF,就是因為他才會出現這混音師事件
(??????????????????)
...
文筆我大致有修繕讓這看起來有故事感,大致上是這感覺了。
他還有把Maid Cafe Chiki事件都拉進咪醬太苦了來說
這個我真是沒能力把這段中文翻譯成中文了
你要看原文就上那個FB帖了。我也不作過多解析了。
我只可以說
奇文共賞
今天我看到一個邏輯和這很像的,好像有名稱的,你知道的可以在下方留言
有錢 = 快樂
上班 = 有錢
故
上班 = 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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