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弱智到不能再弱智了
政府憑什麼認為
針對這個法案下手 就可以落實「社會安全」與「兒少保護」?
政府憑什麼認為
可以濫用「兒少保護」那麼重要的詞彙 在這種事情上面?
政府憑什麼認為
這是社會長期性問題的主因?
而政府又是憑什麼認為
喝止相關創作 就可以阻止類似犯罪發生?
這個行為的概念
簡直跟「打電動玩具會讓人有暴力傾向」一樣
如果幹這種事情低能事情
就可以杜絕長久以來
因為政府漠視的問題而產生的惡性後果
那這個國家也不需要社會關懷、家庭教育 甚至不用監獄了
因為我們只要落實法案就不會有犯罪了
想犯罪的人還是會犯罪 哪會管政府做了什麼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標準表現
你是iWIN
我就是uL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