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2003年晶晶書庫進口香港男體寫真,被關稅局查扣,警政單位以進口猥褻物品為由,訴刑235妨害風化。
結果:2003開啟臺灣同運之濫觴,最終晶晶書庫案訴至釋憲,2006年大法官作釋字第617號解釋,限縮妨害風化範疇,開啟臺灣今日情色刊物幾乎完全自由的美好環境。
事件二:臺灣的宅宅遇到兒少法執法問題,iWin受保守團體施壓,對虛擬兒少影像始行檢舉等措施,尚未知是否有人受實際上之行政或刑事處置
結果:宅宅在網路上義憤填膺,認為都是SJW都是女權的錯,要檢舉一起檢舉,讓BL也被檢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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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為什麼看不起宅宅?因為他們連像個正常人倡議跟找盟友都不會,整天意識形態跟保守派混在一起,被保守派鐵拳了,結果還是只能痛罵SJW,還跟中國人似的玩起了你檢舉我我也檢舉你這一套。
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