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受諫而聖,是故學習歷程中,需要有直諫之友,而並非每人都有這般幸運,所以有了模仿對象,謂之偶,無論實體或抽象,人總渴求自己欠缺的美好,想像成為理想中的他者,即便那是痛苦的地獄之始。
但正因人無法成為他者,至多是相似,從多種可能中汲取符合的幾個常數讓自我嵌入,偶像實則為偶不像,純粹是用以自欺且暫逃現實的託辭,卻是必然之心理產物。
如何適時操作自我憧憬偶像的概念,令個體戒慎虔誠,這方是自溺其中的矛盾理由:為了不存在的擬似他者而催眠自我,或許是正視個人脆弱並予以外界過度盲從之假像印象的手段。
偶像,有其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