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導火線是合作初期與繪師T之間的溝通而造成的異議分歧,加上繪師T見合本已大致完成後,在10/7(六)百合Only活動開始前幾天先退了合本群,後續問題請文手S代替傳話,不料文手S不僅未確實傳達協調內容,更在事後對擘總召(百合會ID:fann1016)喊價「3萬8的排版費」,並稱此價為打過對折的友情價,此舉令人費解為何沒有後續商談金額的空間;同樣身為分紅者其一的我無法理解這樣的作為,同時也為文手S感到失望,故此才想公布此事,警示未來要合本的後輩們。
10/10晚間聯繫上了繪手T,才讓文手S前後不一的傳話內容曝光,眾人認為文手S無法信任後,不與文手S提及我們私下與繪手T任何後續。
以下的截圖是請總召員工協助並依照我們的意思改暱稱,故對話視角為總召員工,而截圖內容由於與繪師T已達和解,她提的協議金額不予公開,只保留文手S提出超不合理排版費的相關對話截圖。
另外,此次合本的費用,包含插圖,封面與扉頁及印刷等,都是由擘總召自掏腰包,我跟文手S則是在總召扣除成本之後,將利潤分給我跟文手S。
因此,圖片的所有權(包含繪師T的插畫)皆屬於擘總召的,文章的所有權則屬於我們兩位文手的。
未來,若擘總召打算再版此合本,小說部分必須取得兩位文手的同意,並協商好分潤方式才能再版販賣。
同樣的,如果未來我或文手S想各自印我們的同人小說出來販賣,若想要使用此次合本的插畫與封面及扉頁,都需要取得擘總召的圖片使用許可。
因此,未來若我或文手S將自己的同人文印刷販賣,而上面附上了此次合本的插畫,表示我或文手S並未取得圖片的使用權利而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疑慮。
如果未來各位在市面上看到我或文手S各自出版,且附上本此次合本的圖片的話,歡迎來信檢舉。
以下,正文開始
我是維艾,幾年前掉入HIME坑,與百合會幾名文手與繪師第一次合作出本,近期因為掉入其他坑,心血來潮跟擘總召(百合會ID:fann1016)說了一句「要不要再出合本」。而對該作品同樣充滿熱忱的擘總召以及總召員工擔負起尋找繪師、宣傳等工作。擘總召的另一個身分則是錢包,擔負合本的成本。
期間,為了豐富本子的內容,我拉了文手S一起出合本,總召員工則找了繪師T擔任文手S的小說的插畫工作,以上也是此次事件的關係者。
在10/7(六)活動結束後,隔天10/8從文手S那邊收到繪師T針對協商內容有疑議,但當時繪師T已經退出合本群,總召無法直接與繪師T針對此事進行協調,於是便請一開始邀請繪師T加入計畫的總召員工傳達。
因為與繪師T之間的溝通有點不順暢,導致狀況一度陷入膠著,後來請文手S代替傳話,但是中間大概經過兩天,文手S沒告知繪師T的回覆,擘總召(百合會ID: fann1016)想盡快解決此事,讓文手們與繪師都能盡早拿到分紅,因此請總召員工再與繪師T聯繫。
總召於10/10晚間聯繫上了繪師T,並與繪師T達成買斷插畫的協議。而在與繪師T溝通時,發現同意代為傳話的文手S並未確實傳達協調內容;眾人認為文手S無法信任後,不與文手S提及我們私下與繪師T任何後續,以免文手S斷章取義或扭曲事實。(P.S.如果有其他人知道合本相關訊息,也歡迎告訴我們,文手S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是怎麼訴說這件事的,我很好奇她的說法。)
而雙方在事後協商的中途,讓文手S見縫插針並表示:「現在是怎樣,我出門去晃一圈就變這樣。如果有出力就能分到該分的,我也要收排版費、改稿費、跟其他部分的錢了嗎?」,當時擘總召基於大家都是為愛發電,當文手S提出這樣的要求,總召沒有想太多便很大氣的回應:「可以」。
卻沒想到讓這句話成了後續事件的開端。
10/10晚間跟繪師T和解之後,因為大家平常就有自己的工作,擘總召的工作尤其辛苦,一星期只休一天就算了,還常常加班到睡在公司,剛好那幾天又遇到大(生)姨(理)媽(期)襲擊而血流不止,加上她已經通知我跟文手S,10/16號會將分紅會給我們,認為中間還有一點時間可以休息,因此暫緩處理後續事宜。
就在擘總召還在休養期間,文手S在合本群提出了收取排版費38,000臺幣的超無理要求,看到那一長串的內容,擘總召,總召員工跟我都吐血了,文手S索取排版費的內容截圖如下:
文手S索取的合本排版費,最一開始是67,000臺幣,友情折價為38,000臺幣。在合本群裡面,擘總召計算出了初步的利潤,而那利潤連30,000臺幣都不到(而且原本的協議是分給三個人,後來才與繪師T協商改為買斷插畫,變成兩位文手分紅),文手S明知道成本與利潤卻仍舊開了如此誇張的價格。
與繪師T之間產生的異議,是初期雙方沒有溝通好,但後續處理上非常平順圓滿。
儘管擘總召同意文手S可以索取排版費,但顯然這個高昂的排版費並不合理。
原本一直都在觀望的我,真的覺得這個要求太過分了,因此,我請擘總召(百合會ID: fann1016)將所有的成本都列出來,並拿出收據憑證以玆證明。
為什麼我會對擘總召提出這個要求呢?
原因是這樣的,百合會的部分網友應該知道擘總召平時有在賣百合書籍,目的是為了推廣百合。而她為了推廣百合,不僅原價出售,還自行吸收運費,賣百合書籍這項兼職,根本就是賠錢生意。
這次的合本,擘總召為了讓文手與繪師能分到更多的分紅,私底下吸收了約10,000臺幣的成本。(擘總召,妳就是這樣才會被當肥羊,還一堆人排隊求包養好嗎 囧)
原本我跟擘總召,以及總召員工的想法是,出本是興趣,能盡量自行吸收就盡量自行吸收,能互相幫忙就盡量互相幫忙,只要能讓更多人看到我們對作品的愛就足夠了,是否賺錢並非主要目標。我相信許多出本子的人應該跟我們有相同的想法。
但文手S在合作期間自願負責該排版工作,卻在事後獅子大開口索取高昂排版費,這讓總召自行吸收部分成本,好讓文手能獲得更多分紅的美意都被無情的踐踏了。
於是,擘總召決定不自行吸收那一萬多臺幣的成本,因為她認為不值得為文手S吸收那些成本。總召拿出合本所有的收據憑證,並更新成本收支表,文手S看到成本增加了10,000臺幣而提出抗議,認為擘總召提出的收支表是亂寫的,並要求依照非最終版的收支表分紅。
而那份並非最終版的收支表,是文手S寫上支出項目,並要求總召填寫,我在仔細查看支出項目的時候,發現上面的成本有一個項目: 印刷(不含扉頁)。其實我們的合本是有扉頁的,但是文手S要求總召填寫的支出項目卻刻意寫了"不含扉頁"。
我針對這點提出疑問,問她:「請問印刷費用不含扉頁的意思是? 扉頁的成本要由小擘吞下的意思? 還是不小心寫錯了? 如果是寫錯,那這份成本表還算正確嗎?」
很遺憾的,文手S並沒有回答我這個問題,這也加深了我們對她的不信任感。
總之,擘總召與文手S經歷了一陣唇槍舌戰,拿出相關憑據,並進行排版費的市場調查,最終提出了接近市場價格的排版費給文手S,然後依約在10/16匯款完畢。
以下為擘總召與文手S針對排版費一事的部分對話內容:
事件終於落幕,為了讓其他想與各創作者合作出本的同好不會重蹈覆轍,特地將我們與文手S的對話公開,有興趣請繼續往下看。
充分的溝通以及白紙黑字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在這次的合本中學到的經驗。
想找人合作出本的文手與繪師,也請仔細評估,並做好充分溝通,以免發生像我們這樣的憾事。
----我是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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