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大家的重點都放在只是說有買到臭蛋貼文後被政府告妨害名譽
但 我有看到我認為是真正的重點 應該是被告的關鍵
因為那位貼文者有提到自己買到的臭蛋是不是為進口蛋
你們大家知道爆點是什麼了吧?
對 可能就是有提到關鍵字了 被政府認定為在造謠生事
唉 如果不確定的事就先別急著下定論 且 我覺得政府也很小題大作起來
畢竟他是用疑問句 不是肯定句 你就先報警抓人 實在是非常不妥
如果檢方跟法官很明理的話應該是不會起訴或是定罪
在客觀上 我並不覺得有什麼足以讓大眾恐慌的問題
當然這是我自己覺得的 政府要是經不起我的評論 我也是想笑的而已
畢竟我只是在就事論事 難不成這樣也要告我妨害名譽?
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要搞清楚我是在評論什麼
說真的 你是掌權者 事情要弄清楚 而不是見影就開槍 這樣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我一直在強調一點 看清楚一點而不是主觀認定就要定人罪行 我真的很不認同
一切交給司法來定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