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收到了一則私信,出自Penana(俗稱蕉站)的讀者,是近幾年新起的香港小說平臺,裡面不少臺灣人,相信巴哈也不少創作者在裡面創作了,其實我個人覺得就是香港的巴哈,兩者性質很像。
我的經營模式很簡單,就是PO文章,沒了。
太複雜的模式,我無法,太多事要做了……
是這樣的,這位香港的讀者想要買我的親筆簽名書籍,因此希望我可以寄一本給她XD
我本來很猶豫、困惑、還有些微的走心??
因為我想說我只是小作者,很多事情我只能自己來
不過、她很誠懇寫了兩三封信來
我突然有點感動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粉絲?
一邊上班,一邊看著私信,默默感動著WWWW
今年我和算是已經出道身分的朋友吃飯討論
主要是看之後
我之後要做的工作有什麼
其中就有講到簽名這件事
這搞工一點是請人設計,然後自己學會怎麼簽
要不然就是
練字吧……
我朋友淡淡看著我說:「尤其是寫書的,字不能醜吧?」
突然一語驚醒夢中人
我本來就有在看鋼筆的寫字課了,還沒決定要上
只是沒想到這麼快就會用到了,只能週末先來練個字?
嘛、雖然只是一本書,但我在這方面其實很龜毛,所以我不會隨便答應人
至少我很在乎的事情,我有一點完美主義
想今年,年初和責編大戰八百回合
不依不饒
是那種「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那種不依不饒。
不管怎樣以小作者來說,我已經很開心了
以前上小說課的時候
老師說,每一種風格都會有欣賞它的人在,就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就算風格不同也各有各的山頭
如果是我,就算是幼稚園小沙堆應該就很開心了。
個人風格的話,我還沒完全確立,雖然第一本寫的是搞笑的,但我個人絕對沒那麼陽光,但要說陰鬱黑暗,我寫的東西又沒那麼苦大仇深;我寫的東西盡力保持某種中立,文章也是,為了符合我心中的社會責任與道義。
因此我不寫帶有渲染厭男主義的文章。
老話一句,壞人,每個人一生或多或少會遇到,哪有分什麼性別?
雖然剛好,我的仇家大都是男的
我相信,過往的那些人如果看到現在的我,絕對認不出來我是誰,也或許他們早就忘了所有事。
只是我還沒忘。
有句名臺詞是這樣寫:「被害人所失去的東西之中,你覺得有多少事能找回來的呢?只有自己的榮耀和名譽,這兩樣而已吧?要找回這些才能算回到起點。」
所以我不會是療癒系創作者
就且戰且走
或許寫下去就會越踏實?
因為這個私信,我又有動力該好好碼字的感覺。
該讀者表示她會等第二集。
其實我本來的規劃閻王是三部曲
還是要看出版社的意思
不過我相信我個人如果「爭氣一點」的話,對方應該會考慮讓我出完。
因為我才開始寫其他的,等之後成器了才會續寫這個吧。
總之、只要有一個人認同我的寫作,我就會寫下去。
我是玥希縈
從小立志要當跳跳虎的女子
隊友太爛就跳Game
錢不夠多就跳槽
人生要越跳越高,就是這種跳的跳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