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文警告
房屋就是商品,價格受到供需影響。
建商是狹義的供給者,建商的資本規模、取得土地能力、與原料商承包商關係、向銀行貸款能力等,都是供給的影響因素。
炒房客的角色又是什麼?炒房客其實是因應市場需求而生,實際上就是投資人,他們滿足了市場的時間需求,時間需求是什麼?我們可以簡單推論,因爲市場上的各種因素是不斷變動的,例如原料價格、政策等等,建商的預估利潤率也在不斷變動,當利潤率超過某個門檻時,建商會願意開始建案,但建案完成之時(假設為A年),所有買房自住者都有足夠的錢了嗎?不,顯然不是,可能要A+5年才有50%的人存夠錢,A+10年才有70%的人存夠錢,問題是建商想要儘早把房屋賣出,才能把資金周轉到其他建案,那麼這A與A+5、A+10之中的時間差就是需求,這就是投資人的作用,他們用自己的錢在A年買下房屋,在A+5或A+10年賣出,賺取期間的租金和時間利息。
所以我是在説建商與投資人很偉大嗎?不,完全沒有,因為他們做的僅只是迎合市場需求,這沒有任何道德成分存在,甚至他們或許連自己滿足了什麼需求都不瞭解,他們可能只有一個想法:(這麼做可以賺到錢耶),但這妨礙他們滿足市場需求嗎?並不會。
對於建商與投資人的利潤,存在觀念上的誤區,真的有所謂的“合理利潤”嗎?如果有,是多少呢?如果是10%,那為什麼不是11%呢?為什麼不是9%呢?你會發現對於“非合理利潤”、“暴利”的指控僅只是一種感覺,一個數字加上足夠的評論,就形成了暴利,既然在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我們就不能也不應該視為理所當然,那麼到底有沒有“合理利潤”,答案是有的,市場供需決定的利潤就是合理利潤。
囤房稅會造成什麼後果?第一點,很直觀的就是現有囤房者面臨更高稅率,當稅率越高,無法承受的囤房者就越多,如果他們選擇脫手,市場上的房屋供給就會增加,房價將會在短期內降低,這時候入場的買房者看似受益于囤房稅,但如果你沒能在這時入場呢?你就會體會到囤房稅的第二點後果。
囤房稅的第二點後果,就是投資人受到限制,當囤房稅越高,就有越多的投資人在A年(沿用上述例子)無法入場買房,對建商來説,這代表自己的資金周轉越困難,利潤率也越低,而利潤率越低,建案就越少,退場的建商越多,連帶著承包商、原料商也因此退場,那請問到了A+5、A+10年,買房自住者存夠錢了,建商、承包商、原料商會憑空冒出來,立刻成立公司,然後生出房子給你嗎?當然是不會的,所以囤房稅會造成房屋的供給下降,房價不斷攀升,房屋的選項也越來越少,只要囤房稅存在一秒,趨勢就一秒不可逆。
你會發現在囤房稅的影響下,建商、投資人、買房自住者都將受害,就算是拋售潮中入場的買房者,也會在屋齡過高、家庭變化打算購買新房時,嘗到囤房稅的苦果。所以如果你相信囤房稅能夠讓買房更容易、讓自己受益,那是自相矛盾且目的與手段不一致,囤房稅只會害人害己罷了。
所以對於高房價我們就無計可施嗎?在談真相與答案之前,我們要有基本的邏輯底綫,那就是市場供需決定的部分沒有插手的道理,非市場的因素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部分,例如什麼呢?你隨便翻開土地法、住宅法任何一頁,一抓都是一大把,還有建商的加入、成立門檻等等,像是土地的限建率、農業用地的限制、建商的資本額限制,這些不都是對房屋供給的限制嗎?每多一條限制,房屋供給就要少一點,房價就要高一點,對於這些多年來的戕害一無所知,倒是呼籲更多限制,莫不是自殘成癮?
除了對供給的非市場限制以外,還有對需求的非市場影響,那就是通貨膨脹,通貨膨脹的正確定義是發行新貨幣造成的物價上漲,也就是政府印鈔,你覺得新鈔流到哪裏去了呢?是的,很大部分流往了房市,這些憑空而生的需求自然會推高房價,處理方法也很簡單,去鼓吹去呼籲去遊行要求政府不再印鈔(對,就是用在要求政府增加限制的精力,拿來用在這就對了)
除了明面上的印鈔外,超額放貸也是印鈔的一種,只要任何銀行、金融機構放貸金額超過自有資金與存款,那麼它就是在憑空印鈔,只要流向房市,就同樣會推高房價,因應放貸問題,我們應該嚴密注意與自己有交易的銀行、金融機構,如果它超額放貸,就立刻拋棄、淘汰它。
如果能完整理解,你就能發現,一切非市場推高房價的因素都指向政府,你再看看各種打著“居住正義”旗號的訴求,卻都是在要求政府做這做那,或再多加點限制(囤房稅等)。要求問題的製造者、始作俑者,用製造更多問題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這不諷刺嗎?這不可笑嗎?不要再請鬼開藥方了,我們應該説的是:(滾,帶著你那些該死的限制滾的越遠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