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不繼續在社大打工是因為校長做了一件很過分的事情
而這件過分的事情雖然醫生說很常見,但對我來說這種感覺就像國中那樣,恨意足以想殺了對方或自殺
並且身體也會有一些反應,容易驚嚇或是無故產生的恨意之類的很難控制
上一次發病持續一周,過程就是當又控制不住時就吃鎮靜藥想辦法撐過去,在那一週間不知道吃了多少
這次呢
因為我最近皮膚發癢,上次看診吃藥好了幾天,這周六又復發,好的方面是終於有特徵了,這樣找問題應該會比較快了,就全身到處都像被蚊子叮一樣紅腫&定點發癢,可以玩圈圈叉叉
跟媽媽說再帶我去醫院看一次皮膚科,畢竟我會被癢到半夜起床,影響日常生活
結果今天早上他掛號,上次看診是下午診,這次則掛號上午診,我當下還沒有察覺到異樣
直到剛剛我去問媽媽明天要幾點出門時才得知了自己被陷害
明天是社大第一週報名週,也就是說媽媽絕對不會請假的時期,他掛號上午診的目的就是為了早上可以先進辦公室幫忙註冊,8點半進辦公室,然後10點半帶我去醫院再回家,下午回去上班,這樣就不用請假了
欸 沒錯,8點半~10點半這之間我人會在辦公室哦,要待在會讓我精神創傷復發的地點2個小時哦
老實說現在打這篇文的當下身體已經開始出現反應了,但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
1. 被皮膚發癢搞瘋不知道多久
2. 被心理創傷復發搞瘋一週
對我來說媽媽提出了這兩個選擇讓我選,來吧,想體會哪種痛苦?
我上次發病有跟媽媽溝通過了,他不相信,也對啦,人性本惡
沒有親自體會過痛苦當然會這樣,讓我多痛苦幾次就能累積數據讓媽媽理解了
說到底就跟"他"一樣,我只是實驗樣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