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動漫看到有點暴怒,好啦其實也還好。
總之一整個很不痛快阿,為什麼故事劇情總是那麼美滿、主角那麼善良,真的真的很討厭劇情中沒有殺人見血的情節。
應該說,故事中的反派確確實實做了很多很多壞事,而主角揭穿他們所做的壞事後,然後,那些壞人只受了非常輕微的制裁。
不是應該要血債血還嗎?喔對,輕小說怎麼可能寫那種劇情。
壞人綁架小女孩,然後感覺什麼壞事都沒做呢,綁架辛酸的?動畫是這樣演的,但小說可不是這樣寫的。因為我記得小說的內容好像也很黑暗,當然,不是綁架主要人物。
總之很不合邏輯呀,因為會這麼做,通常都是被綁架者都會被虐個半死不活。
如果寫死ㄌㄌ就神作了,主角:「這世界沒有留著的必要,毀滅吧!」,真棒。
因為現實世界正是如此悲劇。
想到很久很久以前看的某部電影,改編自真人真事,小女孩被綁架然後…被那啥呀!
其實真的只是冰山一角,總之世界是很黑暗的。
縱使自己看不到,不在身邊發生,不在臺灣發生。但各地總是有那種糟糕事。例如柬埔寨那種。
在自由安全的臺灣,怎麼可能會想像得出來,扯遠了。
如果在我筆下的話,我寫的小說,當然是寫死壞人阿,我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發便當了。塑造角色出來,只是為了讓他去死。
即便是主角我也有可能給他發便當,全看我心情。畢竟,隨便發便當的小說真的很少。
我覺得人死不能復生,要復仇當然是要做最最完美最完善的處理,那就是讓對方永世不得翻身,以免自己被報復,所以肯定要把對方送進地獄碎屍萬段,這樣才是安心阿。
動畫中,只打了幾拳,看了真是普通。是我的話,我大概會寫,把對方打成肉醬。
糟糕,感覺我越來越黑了。
下一本小說,黑暗系小說。我絕對要寫一本最黑的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