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講我並不是一個社會達爾文主義者,但我常常用社會達爾文主義去想現實生活中的事。
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劣等人。
在我的心目中,人類分等級。
我並不認為種族主義適當,因為白人當中有富有的企業家,也有流落街頭的流浪漢。
黑人有成天犯罪的黑幫,也有做到國防部長的美國黑人。
臺灣人有人是醫生,也有人是平民。
我將自己定位為劣等人,我有很多缺點。
我沒有辦法做到一些普通人做得到的事。
我沒有辦法社交,沒有辦法工作,學測也沒有考好,書讀得中下等級。
我甚至認為所謂的8+9能力比我好,至少他們有收入,敢衝敢殺,勇敢。
所以我清楚的認識到自己是要被淘汰的人。
我對未來其實沒有多大的希望。
對現在也是。
我真正快樂的時候,是獨處,以及躺在床上看手機的時候。
其他時候,我都是不同層度的不舒服。
所以我相信達爾文主義,並且我將自己定位為劣等人。
我既擁抱多元文化,也擁抱社達主義。
故若有人輕視我,我也可以理解,雖然讓人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