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雖然這期被我歸類在文筆,但其實我要談的不是文筆,而是身為小說家的人格特質。
一樣是談戀愛,基於對象的人格特質不同,戀愛體驗也會相去甚遠。其實不只戀愛,小說也是這樣的。
在正文開始之前,不妨先停下來思考看看,你覺得自己是怎樣的小說家呢?
當然,也歡迎留言告訴我唷。
戀愛人格特質
就我觀察,戀愛中的人大概有幾種不同的人格,但我想了一下,赫然發現這幾種人格,竟然也和小說家的特質很相似。
不過呢,我自己覺得這戀愛人格和小說家人格是分開的。就像面對陌生人和面對家人的時候,大部分人也會表現出截然不同的特質。
所以,這篇文章講述的只是作為小說家的特質,並不會因為你認為自己是這樣的小說家,就代表你在戀愛中也是這樣的人唷。
為什麼要特別註記這一段?因為這篇文章不能當成戀愛參考。畢竟我不是兩性戀愛大師欸的沃,沒有開線上課程可以大賺特賺啊,ㄏㄏ。
專注自我型
第一種人格,把重心全都放在自己身上。對於這種人來說,他們吸引對象的方式是很被動的。
比如很喜歡衝浪,所以每天都在穿著泳褲在海邊趴趴走;喜歡電影,所以整天都窩在螢幕前面,還會上網寫影評。
當然不只興趣,個性和價值觀也是。譬如堅持每種節日都一定要過好過滿,不管清明端午、情人聖誕。
像這樣專注自我的人,他們並不會因為戀愛而改變自己。想和他們交往的對象,要不就是本來就有一樣的愛好習慣,要不就只能改變自己來配合對方。
簡單來說,這是一種自我中心的人。
雖然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這其實是我認為最理想的戀愛人格。
同時,根據我自己的觀察,最多小說家是這個類型的人。
這種人在戀愛中,比起為了對方做出改變,增加讓對方喜歡的優點,更傾向於表現出自己喜歡的自己,吸引喜歡自己這些特質的人。
不是我去追求你,而是你被我吸引過來。
如果這時出現某個人,剛好不喜歡自己身上的這些特點呢?那就代表彼此不適合,一拍兩散,再見掰掰。
把這種特質套用在小說家身上,那就是所謂的「我只想寫自己喜歡的東西」、「我是為了自己而寫的」。
這種類型的小說家,認為寫作是為了滿足自己靈魂的某種需求。與其為了追求他人的認同而改變題材、劇情,不如貫徹自己的信念,堅持寫自己想寫的內容。
即便修改作品,也只是因為「我覺得這樣的作品更好」而不是「這種方式比較符合讀者的口味」。
畢竟小說是一個用愛發電的夢想產業,說白話就是賺不到錢。在這樣的環境裡,會出現最多這樣類型的人,怎麼想都很理所當然。
不過……
可惜的是,就我個人的觀點,我覺得大部分人在這個特質上都不夠貫徹到底。
簡單來說就是不夠自我中心啦。
明知道自己是來寫爽的、寫給自己看的,卻還是免不了會冒出跟其他人比較的心態,或者碎嘴個幾句,覺得別人怎樣怎樣,憑什麼紅的是他不是我……
不行欸,千萬別這樣,這樣就不酷了!
寫給這種堅持到底始終如一的你:
不論寫作之路多艱辛,都請務必要記得那「一生監督你一人」的覺悟。
莫忘初衷,送給你!
改變迎合型
這是我在戀愛裡相對不喜歡,但作為小說家卻最推崇的類型。
這種人和前一種相反。他們一陷入感情,就會習慣去改變自己,把自己變成對方喜歡的、期待的模樣。
你喜歡長髮?沒關係,我可以留長,要接髮也沒問題。
你喜歡會煮飯的另一半?沒問題,我現在就去買食譜!
你不想努力了?等我變成阿姨我就……
以戀愛來說,這種長期逼迫自己改變以迎合對象的做法,在我看來,終究會讓這段關係變得不健康,而兩個人的關係一旦不健康,最後就會不快樂。
甚至當你覺得這樣不行了,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想要做回自己的時候,另一半還會忽然覺得,你怎麼變了?
但是,這能怪對方嗎?
其實很難,因為一開始先塑造這種形象,讓對方喜歡上這種形象的人,可是你自己啊。
然而,雖然我說了很多這種人格不好的地方,但以寫小說的角度來看,我卻覺得這種人格是最好的。
這一點,跟我看待小說的態度有關。
對我來說,寫小說是一種創業、一種工作。既然是工作,那就必須要有獲利。
你也可以這樣想:只要讓對方喜歡上你,你就可以獲得一千萬。
如此一來,是不是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
既然是工作,那就應該想盡辦法配合,甚至迎合對方。
不要說什麼長髮短髮、煮飯不煮飯的,就算對方要我學狗叫,我汪汪汪汪汪!
要注意的是,我這邊所說的獲利未必是錢,也可以是成就感、名氣之類的東西。
不論是什麼都好,總之我的核心理念就是,我的小說一定要獲得某些東西,來證明自己的工作價值。
當你把小說當成工作時,追逐市場、改變自我就是一種必要的任務。
所以我總會不斷思考,看目前的市場喜歡什麼、風向在哪;或者反過來思考,究竟我的作品更適合什麼環境、呈現手法?
詳細的在之前的小說教學都說得很明白,這邊就不重複。
要求逼迫型
最後要說的,是不管在哪種領域我都最不推的。
在戀愛裡,這種人叫情緒勒索、噁男噁女。
在小說家的世界,這種人叫酸民、叫自我感覺良好。
剛好最近《我推的孩子》很紅。如果你有看過的話,一定能懂我在說什麼。
這種人就是那種,會覺得偶像一定要是母胎單身處女,交個男朋友就由粉轉黑,甚至大崩潰到跑去攻擊偶像的人。實在是有夠噁心。
這類型的人喜歡做的事情,是把自己的期望強行加諸在對象身上,期許對方完全依照自己的想法來行動,甚至會因為被拒絕,而向對方施加更多壓力。
因為自己覺得這樣才好,所以就給予對方「自以為好的東西」並且要求對方一定要喜歡。
我覺得長髮比較好,你為什麼要剪掉?難看死了,超醜!
我喜歡吃魚,你為什麼不吃?不只我的生日要吃,你的生日也要吃,情人節要吃、聖誕節要吃、逢年過節要吃,連你老爸老媽的生日都要吃!總之不會有比這更美味的食物了。
就算對方說了他很怕魚味,這種人可能還會反過來責怪對方,覺得這麼好吃的東西你不吃是怎樣?吃金條長大的是不是?
……我沒有遇過這種人,但我不喜歡吃魚。
吼,不小心又扯遠了。趕快把話題拉回來。
我見過一些小說家,原本是專注自我型的夢想系小說家,嘴上總嚷嚷著「我是為了自己而寫」但最後卻越走越偏,開始怪東怪西。
罵讀者沒水準才會喜歡鬼滅之刃、罵出版社短視近利才只會出跟風作品、罵臺灣市場小、罵政府不扶持產業……
把過錯全部丟到別人身上,好給自己一個漂亮的臺階下。把自己寫作的失敗代換成運氣不好、環境不好之類的藉口。
說句難聽的,如果一個人非得要靠這麼多謾罵,才能支撐起那渺小又嬌貴的夢想,那這個夢想,還真是脆弱到讓人覺得可笑。
連承擔失敗的勇氣都沒有,根本是史上最大巨嬰好嗎?
……總覺得我好像又扯遠了,真是一講到就來氣,氣死我ㄌ。
結語
最後說個我自己的想法吧。
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
要不就是改變你自己來配合對方,放棄心底那些驕傲和堅持,想盡辦法換取最大的利益。
要不就是鐵頭到底,當個自我中心到爆炸的獨行俠。紛紛擾擾與我無關,老子就是幹到底。有賺算撿到,沒賺算剛好。
不論哪種都好,唯獨那種一邊想堅持自己的作法,一邊卻又要責怪他人,把責任全部推卸得一乾二淨,好像只有自己最可憐的人,是我最看不慣的。
這種人我真的是看過超多。不只寫小說是這樣,在其他領域也是多到不行。如果放在其他領域,我根本懶得管這些人怎麼死的,但我很喜歡小說圈,才會忍不住囉嗦了這一大篇文章。
好啦,你要說是廢文,我也是承認的。
再重述一次,寫小說是一個用愛發電的夢想產業。
身為追夢人,請無論何時都要保持瀟灑且帥氣,才不負過去那個一頭栽進去,衝動又狂熱的自己。
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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