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僅供參考)
各種宗教和教派都對「愛」都有不同的表述,而基督教主張的是神的「恩賜愛」(或稱無私的愛,agape)。這個「恩賜愛」有兩個前設,第一:神是我們的創造主,是全知全能的,沒有神就沒有一切,我們所擁有的皆屬於神,即使我們努力、付出多大,所得到的都是神的恩賜;第二:人類的祖先「亞當」與「夏娃」犯下的「原罪」罪孽深重,理應不可饒恕。
在這兩個前提下,神展顯了恩賜愛:即使人類犯下不可饒恕的罪,神依然願意原諒人類,並進行全人類的救贖計劃,為罪人不惜犧牲自己的獨子,給予無窮的愛,神的愛是無條件的,也不求回報,神愛世人;
神愛是由上而下的,人類無法依靠自身取得救贖,只有參與神的救贖計劃,完成神給予的試煉,人類才能回到神的身邊,洗脫罪孽。
於是,哥林多前書就有這一段「愛的真諦」,也是婚禮常唸的禱詞: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在這裡的「害羞的事」是指不合真理、不能見光的事,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依然會對人的不義而憤怒,做過消滅人類的事;不過同時「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對人類有無窮的包容和饒恕,無論如何,神永遠無條件愛世人,所有的苦難,所有的好與壞,都是神的絕對的好意和愛意。
無條件的愛在耶穌所說的「浪子的比喻」有一個比較容易理解的比喻:從前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從未違背過父親的意思,一直服待父親,小兒子卻揮金如土,事事違背父親,是一個不孝子。有一天,小兒子問父親可否把他應得的財產給他,父親答應,翌日小兒子就收拾細軟遠走高飛,到處揮霍錢財。
有一天,小兒子把父親所給予的全都花光了,剛巧當地出現饑荒,三餐不繼,於是他去投靠別人,但工作過後亦得不到足夠的食物。這時候他想起了父親,想起父親的富裕,所以回到父親那邊,對其懺悔,不求他的原諒,只求能當他的員工,不致餓死。
然而父親聽完小兒子的懺悔後擁抱了他,把最好的衣服都給他,把最肥的牛宰掉,舉行宴會,慶祝他無災無病回來。
工作後回來的大兒子看到此等景象,不禁質問父親為什麼他多年的待奉換不到一隻山羊,多次辜負他的小兒子回來卻能吃肥牛,父親回答:「你時常與我同在,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而你的兄弟是死而後生,所以我們理應快樂。」
不論是有罪還是無罪,不論是忠實的僕人還是浪子,他們都會得到神的恩賜愛,因為神的愛無關身份地位忠誠與否,神的愛是無條件的,神永遠愛世人。
不過神對人的愛是無條件,人卻無法給予神無條件的愛。
《約伯記》講述「約伯」是「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人,他擁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七千隻羊,三千匹駱駝,五百對牛,五百匹母驢 — 「七」和「十」代表「完美」,也代表約伯有一個完美和敬虔的生命,在神眼中是一個完全無可指責、世上最完美的人。
有一天,天上舉行集會,而在地上行走,尋找人的罪惡然後向神控告的撒旦也出席了,祂告訴神自己在地上來回折返,找到了不少罪惡,而神問衪有沒有仔細觀察過約伯,衪認為他是最完美的人了,撒旦卻不了為然,指是上帝給予約伯那麼多他才如此虔誠。
為了證明約伯的清白,神給予撒旦權利:在不能傷害約伯的前提下,把約伯的一切都收回。一瞬間,約伯的財產被強盜搶走,僕人全都被殺光,屋子被天災所摧毀,所有家人死絕,餘下他一人毫髮無傷。面對一切噩耗的約伯,他的反應是把自己的衣服撕破,剃了頭,俯伏在地敬拜,指包括自己的一切都是由神所賞賜,也應有神所收回,而神的名字應當讚頌。
天上再次舉行集會,這次上帝極度讚賞約伯,不過撒旦依然不了為然,指人願意犧牲所有來換取自己的性命,只要危及性命,約伯一定會離棄神。神聽到撒旦的說詞後就準許衪做得更徹底 — 只要留下他性命,什麼都可以。
這次撒旦讓約伯從頭到腳都長滿毒瘡,在旁人的冷嘲熱諷、朋友的不諒解、連番打擊和身體遭難的情況下,約伯終於崩潰。他詛咒自己的出生,向上天對自己辯解,指自己是無辜受苦,亦深信這是上帝給予他的苦難。
故事的最後展現了神的全知全能,指所有事情都是神的旨意,不過在這裡想說的不是神的能力,而是人的有限 — 即使約伯這種被神所認為「最完美的人」亦無法付出無條件的愛,「無條件的愛」是「神愛」,不是人可以染指。
而最接近人類的愛,恐怕是學者陶國璋把「愛的真諦」反轉的一段:
「愛是瞬間即逝,又有怨恨;愛是既嫉妒;又自戀;又張狂,常做害羞的事,只求自己的益處,會輕易發怒,且計算人的惡,不喜歡道理,只喜歡甜言蜜語。」
愛的形式有很多種,我們下一篇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