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xiàn)祭魚鷹拍美照!?搶救闆闆大作戰(zhàn)!
![](https://truth.bahamut.com.tw/s01/202204/cb04a5e5f167da6d7fa9c99b1ea6de86.JPG)
瀕臨絕種團(tuán)討論誘拍的話題已經(jīng)很多次,今天來分享一個著名的誘拍案件。
魚鷹在每年的9月至隔年5月來臺度冬,在這段時間牠們會居住在一些開闊水域,例如埤塘、水庫、河流的潭區(qū)等;居住在這些地方的魚鷹會以水域中的魚類為主要食物,只要耐心等候觀察,時不時都可以看到黑白色的魚鷹低頭巡弋,或者停棲在附近樹梢。
但總是有一些沒耐心的人類,為了拍攝照片而使用魚類來誘拍魚鷹。誘拍對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困境已經(jīng)是老生常談,可能「降低野生動物的警戒」、「不適合的食物可能對動物的生理造成影響」、「食物殘餘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汙染」等等。然而,近年有民眾發(fā)現(xiàn)魚鷹纏上固定誘餌魚隻用的釣魚線,直接對魚鷹造成傷害。
而且猛禽在臺灣皆是保育類動物,任意餵食可構(gòu)成騷擾、傷害,依野生動物保育法42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我們要在這邊嚴(yán)正聲明,除非經(jīng)過申請核準(zhǔn),否則「請勿餵食、誘拍野生動物」!讓野生動物保有自然的天性,也避免自己違法受罰。
若各位朋友遇到誘拍保育類要勸阻,可以參考下列作法:
1. 拍照存證:明確記錄犯案人的行為如餵食、放食物的畫面,以及身分特徵、駕駛車輛車牌等。
2. 報警:搜尋保七或當(dāng)?shù)乇S龣C(jī)關(guān)聯(lián)絡(luò)方式報警,或?qū)⒆C物提供給執(zhí)法單位處理。
※本故事純屬虛構(gòu),目前沒有魚被綁架也沒有魚鷹攻擊人,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漫畫家:戰(zhàn)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