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頌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 奉詔譯
01 若識無實境 即處時決定 相續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02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03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為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04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旁生鬼 不受彼苦故
05 若許由業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於識何不許
06 葉薰習餘處 執餘處有果 所薰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07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08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09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復依餘教入
10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11 極微與六合 一應分成六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12 極微既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13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14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並難見細物
15 現覺如夢等 已起現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量
16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17 輾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18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19 彈咤迦等空 云何由仙忿 意罰為大罪 此復云何成
20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結頌
我已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唯識二十論》簡介:
唯識二十頌,是大乘唯識宗所依的一部論典。
唯識二十頌、又名唯識二十論、亦名二十唯識論,全文一卷,是唯識三十頌
的姊妹作,而出於三十頌之前。世親菩薩建立唯識宗,是以 <百法明門論> 總其
宏綱,以 <唯識三十論> 完成組織。至於 <攝大乘論釋> ,重在成立阿賴耶識;
<唯識二十論> ,重在破斥邪說,以明唯識無境之理。是故三十論與二十論兩部
論典,二十論是破而不立,三十論立重於破。
所以在「一本十支」之學,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對闡釋本論的五蘊論、百
法論、二十論、三十論等則稱為支論。其中,二十論是 「摧破邪山支」,而三
十論則是「高建法幢支」。
「萬法唯識」、「唯識無境」是唯識宗最主要的宗義之一,但在部派佛教中卻
並非為所有的教派所接受,此論乃是世親菩薩與部派諸教派間的對論,為以證成
唯識無境之義。
第一頌:外人提出「若有心無境、四事皆不成」的質疑
第二頌:舉夢等四喻,證明四義得成
第三頌:再舉地獄為喻,總答以上四難
第四頌:以天道傍生作對照、證明獄卒是識所變現
第五頌:破有部說業力生及外大種生不應理
第六頌:破經量部所執薰習餘處生果
第七頌:答外人引證佛說為證不能成立
第八頌:顯佛說色等十處的意趣所在
第九頌:解釋佛說十二處的利益
第十頌:破各學派執極微為實有
十一頌:說明極微不能成立的理由
十二頌:破有部毗婆娑師的聚色有和合義
十三頌:再說極微有無方分的過失
十四頌:再說明執外境為一的過失
十五頌:解釋外人現量證境的問難
十六頌:說明夢境未覺不知是夢
十七頌: (上半頌) 釋增上力仍由識決定義
十七頌: (下半頌) 說明夢作不受果的理由
十八頌:解答若無外境應無殺罪的詰難
十九頌:舉仙人忿怒故事證明意罰為大罪
二十頌:釋外人所舉他心智不成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