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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頌

演華 | 2021-04-17 21:48:19 | 巴幣 0 | 人氣 596

唯識二十頌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 奉詔譯
01  若識無實境  即處時決定  相續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02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03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為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04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旁生鬼  不受彼苦故
05  若許由業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於識何不許
06  葉薰習餘處  執餘處有果  所薰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07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08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09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復依餘教入
10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11  極微與六合  一應分成六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12  極微既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13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14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並難見細物
15  現覺如夢等  已起現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量
16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17  輾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18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19  彈咤迦等空  云何由仙忿  意罰為大罪  此復云何成
20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結頌
    我已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唯識二十論》簡介:
唯識二十頌,是大乘唯識宗所依的一部論典。
唯識二十頌、又名唯識二十論、亦名二十唯識論,全文一卷,是唯識三十頌
的姊妹作,而出於三十頌之前。世親菩薩建立唯識宗,是以 <百法明門論> 總其
宏綱,以 <唯識三十論> 完成組織。至於 <攝大乘論釋> ,重在成立阿賴耶識;
<唯識二十論> ,重在破斥邪說,以明唯識無境之理。是故三十論與二十論兩部
論典,二十論是破而不立,三十論立重於破。
所以在「一本十支」之學,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對闡釋本論的五蘊論、百
法論、二十論、三十論等則稱為支論。其中,二十論是 「摧破邪山支」,而三
十論則是「高建法幢支」。
「萬法唯識」、「唯識無境」是唯識宗最主要的宗義之一,但在部派佛教中卻
並非為所有的教派所接受,此論乃是世親菩薩與部派諸教派間的對論,為以證成
唯識無境之義。
 
第一頌:外人提出「若有心無境、四事皆不成」的質疑
第二頌:舉夢等四喻,證明四義得成
第三頌:再舉地獄為喻,總答以上四難
第四頌:以天道傍生作對照、證明獄卒是識所變現
第五頌:破有部說業力生及外大種生不應理
第六頌:破經量部所執薰習餘處生果
第七頌:答外人引證佛說為證不能成立
第八頌:顯佛說色等十處的意趣所在
第九頌:解釋佛說十二處的利益
第十頌:破各學派執極微為實有
十一頌:說明極微不能成立的理由
十二頌:破有部毗婆娑師的聚色有和合義
十三頌:再說極微有無方分的過失
十四頌:再說明執外境為一的過失
十五頌:解釋外人現量證境的問難
十六頌:說明夢境未覺不知是夢
十七頌: (上半頌) 釋增上力仍由識決定義
十七頌: (下半頌) 說明夢作不受果的理由
十八頌:解答若無外境應無殺罪的詰難
十九頌:舉仙人忿怒故事證明意罰為大罪
二十頌:釋外人所舉他心智不成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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