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寒假的第一個禮拜,其他階段的學校都還沒開始放假,因此我還沒開始在補習班打工,可以說是在家廢了一個星期。
平常會做的大概也就寫寫作、看看書、玩點遊戲。
這禮拜已經過去三天,換句話說我的寒假打工也已經開始了三天。
這三天基本上都還可以,除了一件事情讓我有點難以釋懷。
「叔叔,你那臺是什麼?」一名小男孩指著我的平板說:「看起來好像電腦。」
「算是電腦吧,但也不是電腦。」我解釋道:「我才22歲,沒到你要叫叔叔的年紀,你幾歲?」
「五歲。」
「嗚痾......」這樣看來他好像真的可以叫我叔叔,怎麼辦?如果我在過一年出社會後,真的每個小孩見我都要叫叔叔了。「總之你可以稱呼我為老師,但不要叫叔叔,希望你可以叫哥哥。」
「好。」他點頭,真是乖孩子。
「叔叔,你可以幫我看一下這個嗎?」遠遠地有小孩在叫我,為什麼我知道他在叫我?因為他眼睛盯著我。
「我不是叔叔,叫哥哥或老師!!!!」我大喊。
「叔叔!」那九歲的小男孩露出邪惡的微笑,讓我拳頭有點硬。
「叔叔!我要換東西!」
「誒?櫃檯那個叔叔去哪了?」遠處傳來一個小孩的聲音。
等明天我帶一把剪刀跟裙子過來,就要把你們這群叫叔叔的小鬼全部都變成妹子。
當晚我回家時,跟朋友聊到這件事,朋友笑到差點岔氣,我覺得有點過分。
「說不定他們媽媽年紀比你小,要叫你阿伯誒!」朋友說。
「等等,你的想法牙敗。」
「我們都到這年紀了,被叫叔叔也很正常,對於小朋友來說,20歲以後都是老人。」
這麼說好像也沒錯,這倒是不否認,就連我小時候,都會覺得20歲以後還是很遙遠的事情,因此在民法上只要成年,就可以稱的上是完全獨立的大人了。
哎.......小孩子們真好,不用付任何責任,感覺就很棒。現在有許多東西要思考,也有很多職場需要的技能得學習,存款也得注意收支,不可能跟家裡人要錢,還要給一些錢。
隔天,我一如既往地坐在櫃檯。
「哥哥,我想換東西。」一名小女孩拿著獎卡跑過來說:「我要換這個。」
「妳是天使嗎?妳一定是天使!!!!!」
「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