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亞夜。
最近只有心累,
太多令自己煩心的事情了,
煩到連載都沒什麼心情寫。
為了不斷更,
今天就開個話題跟大家聊聊。
有句話叫:換個位置換個腦袋。
這很明顯是諷刺句,
用來諷刺一些人因為身份或所處環境變了,
然後原則就變了。
講好聽點叫善變或見風轉舵,
講難聽點就是自助餐或是沒有原則。
舉最近的時事來說大概就是賽德克巴萊萊克多巴胺。
之前馬政府開放進口美國含萊劑牛肉時被民進黨以枉顧人民健康為理由反對,
現在換成蔡政府開放進口含萊劑豬肉當然國民黨就以相同的理由反對回去。
敝人今天沒有要說誰對錯,
而是要切今天的主題:立場。
以馬政府時代的決策為契機,
我們得到的資訊如下:
國民黨希望開放萊劑,民進黨反對
→國民黨認為在安全劑量之下萊劑沒有問題,民進黨認為萊劑既然有害就應該全面禁止。
然後現在菜政府的決策,
我們得到的資訊變成:
國民黨反對開放萊劑,民進黨則希望開放
→國民黨認為認為萊劑既然有害就應該全面禁止,民進黨認為在安全劑量之下萊劑沒有問題。
換句話說,
兩黨的立場互換了,
因此做的決策就相反。
那麼再切回開頭說的,
是不是就符合了「換個位置換個腦袋」的條件?
也就是說,
兩黨都是自助餐、兩黨都沒有原則?
敝人認為是這樣的:
既然立場會變,
那麼思考方式本來就會改變有什麼好奇怪的?
不如說,
這不就是所謂的「成長」嗎?
舉個敝人親身的例子就好。
大約還不到20年前,
敝人還在念高中的時候,
那時候臺灣有一次同志遊行。
那個時候的敝人還是個白目中學生,
自以為成熟,
以為自己的意見是最客觀的,
敝人那時候就曾在網路上批評說同志噁心有病就該就醫吃藥,
不要把這些思想拿來汙染其他人。
有沒有感覺跟護家盟很像?
而現在呢?
敝人認為性別取向本來就是個人自主認知的問題,
屬於人權的一環。
再說既然自由戀愛是人權,
那麼同性之間相愛又有什麼問題?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
儘管敝人是異性戀,
但別人同性戀關敝人什麼事?
而自私一點的說法就是,
今天因為同性戀是少數人所以就要被迫害,
那明天別人就能以同樣的理由迫害身為小眾的你。
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就一定有某個方面會是小眾的。
因為一定有某個方面是小眾的,
所以如果小眾被迫害是合理的,
那麼就永遠都有可能會被迫害。
不是只有同志議題如此。
小時候沒錢,
一片100塊的遊戲光碟是伴隨敝人成長的好夥伴。
後來還因為削價競爭的關係變成一片60。
沒什麼好忌諱的,
誰不知道那是什麼個東西可以賣這麼便宜?
那時候是消費者,
現在敝人是創作者了,
所以立場轉變了。
當然,
智財議題敝人是如此主張:
盜版可恥但盜版確實對加速流通起到作用。
別說遊戲光碟了,
80代90代的動漫迷誰沒看過字幕組動畫的?
如果不是那些所謂的盜版,
哪有我們這些動漫迷?
但盜版終究是錯的,
所以敝人現在能做什麼?
敝人鼓勵不要盜版,
然後約束自己不使用盜版,
但是說盜版該死——難道曾經使用過盜版的自己就不該死?
退伍後出社會10多年,
敝人曾經是個底層的小螺絲釘,
到現在算是中間主管。
大家都知道各行各業最底層普遍存在著低薪現象,
敝人剛出社會那時候剛好是22K政策的時候,
敝人只是運氣好一點沒有領到最低,
但一樣沒超過25K,
要說就是龜與鱉的差別這樣而已。
所以那時候敝人曾經如此主張過:
目前的資本主義是不公平的,
是對勞工的剝削。
股東們將所有的營業利益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例如假設100元的資本獲得100元的收益,
那麼出資70的大股東拿70、出資30的小股東拿30(假設),
看似公平,
但勞工呢?
公司這100元的收益絕對不是只靠100元的資本就能獲得,
公司完全忽略了勞工付出的25元的勞動價值(假設)。
換句話說,
公司的成功是100元的資本加上25元的勞動總共125元,
因此股東部分只佔100/125也就是80%,
而勞工應該分得25/125也就是20%。
敝人曾經如此自豪地認為這才是公平,
因此資本主義就是剝削勞工。
然而現在敝人成為了公司的中間主管,
雖然不直接參與公司經營,
但至少在公司的行政決策上佔有一席之地,
然後呢?
敝人真想掐死過去講這種白爛話的自己。
你想,
勞工佔25元的勞力部分確實不可或缺,
但股東也付了25元的薪水給勞工了(這裡先講公平的情況不講剝削)對吧?
換句話說,
勞工的付出已經獲得了回報,
因此這部分的資本所有權屬於花錢買勞動力的股東而不是勞工自己。
除非勞工不拿薪水,
那麼他的勞動才會算為他所擁有的資本。
這也就是古人說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換個說法,
大股東拿70元投資公司然後又要了70元回去,
實際上就等於大股東分毫未花不是?
反過來說小股東拿30元投資公司然後大股東給了小股東30元買他的股份,
我們也會說此時大股東持有公司100元的股份而小股東就沒有持份了對吧?
那麼當然同樣的道理,
公司拿25元買勞工價值25元的勞動力,
那這部分當然屬於公司而不屬於勞工。
而且講難聽一點,
我們命題是公司有賺錢在算分錢,
如果今天公司賠錢呢?
假設公司賠了一半50元,
假設公司賠了一半50元,
那是不是代表大股東、小股東也都各自賠了一半?
大股東出70元然後平白無故損失35元,
小股東出30元然後平白無故損失15元,
然後勞工呢?
他25元的薪水照拿,
完全沒有少拿對吧?
敝人就是腦筋遲鈍,
這種超級簡單的道理,
敝人也要花了10年在職場打滾才想通。
其他像是,
像是政治人物,
敝人曾經支持過高嘉瑜、支持過柯文哲、支持過黃國昌,
然而此一時彼一時,
它們最近的政治理念因為與敝人對瑜正義的認知有著巨大的出入,
所以現在不說討厭,
但至少敝人不會想要再支持它們。
或者,
兩年前高雄人以自己的雙手將韓國瑜送上市長寶座,
結果半年後又親自送他下來,
難道我們要說高雄人都沒有原則、都自助餐、都人格分裂嗎?
不是的。
這不是沒有原則,
這不是自助餐,
這也不是人格分裂,
更不是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
而是「成長」。
成長就是一種改變,
只是改變不一定都是好的,
如果變得不好那就是所謂的「墮落」了。
換句話說,
人本來就是會變的。
換個立場就換個思考邏輯那完全是正常的,
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始終如一那才是很奇怪的想法。
會變才是正常,
差別在於是「成長」還是「墮落」的差別而已。
但「成長」與「墮落」又是誰決定的?
身為創作者,
去罵其他文字創作者接了業配,
為了錢而極盡諂媚而罔顧了創作倫理,
他們墮落!
但回過頭來,
又何嘗不是因為就是自己接不到業配賺不到錢,
所以眼紅其他創作者?
那麼當自己變成夠紅、可以接業配的創作者時,
那麼跟過去的自己比究竟是「成長」還是「墮落」?
隨著社會經驗的增加,
慢慢的也會接觸到越來越多人與越來越多聲音,
然後見識也會逐漸廣闊。
不說想法跟立場會隨之產生改變,
就連寫出來的作品,
十年前十年後運筆的習慣跟深度都有所變化了。
這篇就當作跟大家聊聊,
也是敝人對自己過去的回顧跟反省。
現在敝人認為重點不是做一個堅定立場的人,
而是做一個願意面對錯誤並加以改變的人。
否則,
做錯事的人如果繼續堅持自己的立場想法的話會怎樣?
這不就只能一錯再錯直到鑄成大錯了嗎?
【後記】
目前除了不定期更新的讀切創作以外,
有以下的作品在跑:
《戰爭精靈》:小說,不定期更新
《私立女僕學園:朱鷺羽的學習日記》:小說,每週二更新
《制戀2》:桌上遊戲,砍掉重練中
《演藝學校》:桌上遊戲,大致是月更的狀態
《生存之路》:桌上遊戲,不定期更新
去年達成了連續一個月日更成就,
今年來挑戰連續一年日更看看?
封面圖片:桌上遊戲《博歌樂派對:來自UTAU的挑戰》特典卡插圖:MA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