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fā)覺我算是相當喜歡美國這個國家的人。
不是那種過去單單對美國有種烏托邦式的幻想的喜歡,而是那種曾經(jīng)經(jīng)歷過對一個國家的想像的破滅(我想任何人都會對任何喜歡的事物經(jīng)過一層想像的破滅吧)後,又因為更多原因而喜歡的那種喜歡。
而我喜歡的,就是那個儘管有種族問題、貧富差距和兩黨政治鬥爭,大量海外駐軍問題並孕育出新無神主義和伊拉克戰(zhàn)爭,卻依然誕生出藍調(diào)音樂、馬丁路德金恩、《白鯨記》、《湖濱散記》、〈十二怒漢〉、《荒原》和蝙蝠俠的那個國度。
我發(fā)覺我喜歡的人事物,往往是在了解了他們的黑歷史後,才開始真正喜歡的。
就像孫中山那樣,我之所以喜歡他,是在得知過去教育中灌輸?shù)摹競ゴ髧浮沟男蜗笾饾u破滅,得知他有多少個老婆、得知他辛亥革命時根本不在場、得知他被整個政局的人排擠後,又明白到他的幽默、他怎麼在所有不同立場的人之間遊走,得知他多麼的生來顛覆後,才真正喜歡上這個人的。
因為在得知那人黑歷史(當然,我說的是真實的污點,而非抹黑)後,我們能夠看到一個有血有肉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