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為本小屋英格蘭簡史系列作之一,若有之前背景上的不瞭解,在此附上連結:
(一、)唯一的,也是最被討厭的蘇格蘭王朝
斯圖亞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堪稱是英國人歷史上最厭惡的王朝,緊接在華麗的都鐸王朝之後,斯圖亞特王朝所帶來的,是信奉君主專制的國王、信奉天主教的國王、侵蝕國會權威的國王,但實際上斯圖亞特王朝對於英國的最大的貢獻,在於國王權威的最終殞落,在斯圖亞特王朝之後的漢諾威、溫莎王朝,沒有一個可以回復過往英國強而有力的王權,而在斯圖亞特王朝統治之下所造成的新的黨派政治,也催化了英國邁向議會政治的速度,但諷刺的是,也是斯圖亞特王朝最終保護了英國王室的地位,平穩的轉化貴族政治為議會政治,而不若法國,以強烈的動盪擊碎了國王的統治,而本身也邁入了數十餘年的動盪,也可以說,斯圖亞特王朝也促使了英國形成對於改革的態度趨向保守與漸進。
而來自蘇格蘭的詹姆士,一對英格蘭沒有甚麼多大的了解,雖然蘇格蘭在新教改革後,已經成為了長老教會國家,長老教會反對王權專制,但詹姆士一世與其他蘇格蘭王室深受法國影響,信奉君權至上理論,自然與國會相處極不融洽,二來是英格蘭人對於蘇格蘭天主教的懷疑與敵視,這帶來一個疑問,不是說蘇格蘭已經是新教國家了嗎? 何來天主教問題? 原因是蘇格蘭王世的母系很常來自法國,受母親影響而信奉天主教,不少國王如死前才公開信仰的查理二世(Charles II),詹姆士二世(James II)都是天主教徒,第三詹姆士與他的後繼者沒辦法有效的收拾伊莉莎白時期留下的爛攤子,加上蘇格蘭諸王對現況的認識不同與同國會的衝突,使得新生的蘇格蘭王朝在英格蘭立足相當不穩。
◎題外話,假如有看到國王名字叫做查理(Charles),代表他可能受到法國或法蘭克文化的影響,因為查理的來源就是查里(曼),比如法國國王賢明的查理五世(Charles V),法國被視為是加洛林王朝與法蘭克諸王的繼承者,自然以克洛維(Clovis,拉丁化後為路易Louis),與查理為國王命名的首選,路易一共被用了20次,查理則是8次。
(二、)「基督教世界最聰明的蠢蛋」詹姆士一世
斯圖亞特的第一任君主,詹姆士一世(James I)是伊莉莎白一世的外甥,在伊莉莎白一世無子嗣的情況下,按照血緣的遠近,入主了英格蘭,但值得注意的是,伊莉莎白末期的英格蘭基本上已經有民窮財盡的問題存在,這情況存在於伊莉莎白對於歐陸平衡的積極介入,包括對法國的、荷蘭的戰爭,而愛爾蘭叛亂的失利,也使英格蘭當前面臨嚴重的通貨膨脹問題,女王對於無敵艦隊之役的勝利,也沒有對英國達到實質上的利益。
1.老詹與教會
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被形容是一個好學不倦的人,記憶力強且希望保持英格蘭的和平,與前輩伊莉莎白不同,詹姆士一世不曾積極主動的介入歐陸爭端,有鑑於前朝所花費的鉅額軍費與國內的經濟危機,使得詹姆士傾向於把統治重心放在國內,但蘇格蘭的出身導致了一些尷尬的問題,首先蘇格蘭教會(Kirk),其奉行長老制,長老制的特色在於,教會由一群長老,而非單一主教進行統治,意旨國王沒辦法在主教人事權上動手腳,加之長老教會對王權斥之以鼻,使得詹姆士一世想要建立自己的力量,他需要自己動手(自己人靠不住,蘇格蘭人毀了蘇格蘭人),於是聰明的詹姆士就自己寫書對抗長老教會。
1598年《自由君主的真正權力 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完著,詹姆士一世也同時著手建立了屬於自己的官僚體系,而詹姆士一世在對抗蘇格蘭教會的過程中完勝,並贏得了天主教徒的敬重,即便詹姆士本人不信奉天主教,但他是個「宗教寬容主義者」,在對抗天主教對國王的叛變中,他仍舊保持了一定的風度與同對手的尊敬。
處理完蘇格蘭問題後,詹姆士將焦點放到了英格蘭,特別是清教徒身上,他們跟長老教會一樣,對於國王不滿,也對聖公宗對於羅馬公教的寬容不滿,而喜歡當和事佬的詹姆士一世,便在漢普敦宮(Hampton)招開了清教徒會議,詹姆士一世在會議中處於一種中立的地位,清教徒所乘上的請願書,要求國王「淨化」新教的天主教元素,包括「洗禮不用十字架」「婚禮不用戒指(資本主義:)」,「減少教會兼職」等,但詹姆士的問題在於,他對宗教事務只有三分鐘熱度,會議結束後,清教徒的訴求也沒有達到,而聖公宗的主教為了在對清教徒的交手中取得優勢,新的共同祈禱書被頒布,其中「教士們認可了王權的優越性」,清教徒雖然鬱鬱寡歡,但是也沒有像伊莉莎白時期一樣,被追捕或著罰款。
現在已經成為標誌性人物的福克斯
對於天主教,詹姆士又出現了熱心助人(三分鐘而已)的態度,在他仍在蘇格蘭時,明言要寬容天主教徒,然而人一到英格蘭,他直接命令天主教僧侶離境,繼續收取伊莉莎白時期的罰款,而天主教徒對此極為不滿,因而有了著名的蓋伊.福克斯(Guy.Fox)的火藥密謀,這同時也是天主教徒在英國的最後抵抗,失敗後,英國再也沒有出現天主教徒大規模反抗或叛變的事件。
2.詹姆士與國會
詹姆士在清教徒問題與火藥桶陰謀後,聲望大漲,他的君權統治也相當穩固,然而詹姆士本身非常揮霍,揮金如土,雖然說伊麗莎白因軍費問題遺有債務,但約莫才10萬英鎊。而1606年,老詹的負債已經達到了60萬,而國會已經因為火藥桶陰謀,連續三次通過對老詹的特支費與稅賦核可,但老詹還是相當奢侈,壯麗的赫特菲府邸(Hatfield House)落成,豪邸的落成需要更多經費,而老詹的行政官西賽爾(Robert Cecil)用了各種手段增加稅收,包括新的稅法書,直接把國王的貨品稅從30%拉高到了40%,王室也多得了每年7萬英鎊的收入,國會對此大表不滿,1610年,國會試圖使國王同意大合約(Great Contract),要求國王交出封建時代的監護權收入,作為交換,國王可以拿到每年20萬英鎊的授款,然而老詹說我還要50萬,導致談判破裂。
老培
培根(Francis Bacon),是老詹時期的法官,雖然培根創立了經驗主義的先河,但他認為法官屬於國王之臣,而持相反意見的寇克(Edward Coke)則認為法官應該要獨立審判,兩者就國王的權威該有何限制彼此持不同意見,但是可以確定的是,老詹是個怕麻煩又想掌權的人物,1615年,一個街頭牧師詛咒老詹會死於非命,老詹嚇得不輕,急忙判了牧師叛國,連夜找法官來商量這個奇怪的案子,包括培根跟寇克都在場,老詹因為牧師可能存在的叛心,與他們討論國王是否有權任免兼職的問題,寇克極力反對,老詹就直接把他開除,但寇克並沒有就此消失,而是在1621當選議員,這也把國王與國會之間的衝突拉高到了一個新的境界,1610,1614國會已經斥責了國王的苛捐雜稅,並視其為非法,1624的專利法規(Act of Mono-polies),禁止了國王禁止將專利授予私人,象徵了國會同斯圖亞特王朝的鬥爭已經揭開了序幕。
3.老詹與寵臣
老詹最受到詬病的一點,是他對寵臣的熱愛,首先是俊美的蘇格蘭人卡爾(Robert Carr),老詹瘋狂的賜給他各種名號與財產,其被封為羅徹斯特子爵,又封為薩莫賽特伯爵,但卡爾的妻子是個色情狂(或蕩婦)因為捲入下毒案而失勢,接著興起的,是維立爾(George Villiers),是一個俊俏、褐色頭髮、藍色眼睛的美男子,一如卡爾,詹姆士瘋狂的讓他加官晉爵,1615年被封為騎士,短短8年,維立爾晉升白金漢公爵,老詹甚至在公開場合擁吻維立爾,其色氣程度不下於今日的BL小說,時人威爾頓爵士(Sir Weldon)描述了那個景象:
「那種好色程度,使大家想到他們在私室中的舉止將不會筆墨能夠形容的」
國會對於國王的同性戀舉止沒甚麼意見,但是維立爾透過國王的寵愛濫權,才是讓國會最受不了的一點,白金漢公爵不斷在機構內增添新的人力,使得伊莉莎白時期的御前會議臃腫不堪,同時苛捐雜稅與朝廷已經有了700多項專利,使得民怨載道,國會沸騰。
維立爾
(三、)老詹與他的結局
1620年,三十年戰爭爆發,老詹的女婿波西米亞國王腓特烈五世被奧地利痛打,一向不想捲入歐陸戰事的老詹還是答應了女婿的請託,派了一隻英格蘭軍隊援助,同時老詹頭腦似乎也不太清楚,他向當時處於共主聯邦的西班牙哈布斯堡,提出了婚約,這一點大出臣民所料,因為國王乃是蘇格蘭出身,加上波西米亞陷入戰亂,為何不聯合法國(法蘇有老同盟)對抗哈布斯堡王朝? 老詹的昏招使得西班牙直接拒婚,直接羞辱到了英國人的頭上,最後老詹只好又轉頭找法國,其子查理同法國的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成婚,同時也與法國結成了同盟。不久,老詹在1625年逝世,留下了一個臭名聲與爛攤子給他的兒子,日後成為第一個沒有頭的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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