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述自兔操民前輩的兩則回覆:
Re: 《昨日之歌》該當戀人還是朋友:幸福邊界何在?
Re: 《昨日之歌》該當戀人還是朋友:幸福邊界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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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先感謝兔子前輩對此文的回覆以及讚賞,我真的是感激涕零不知所云。
接著這是前輩根據我上一篇文所提出的問題:
▍男女朋友該視為「好朋友」的更進一步(更好的好朋友);
▍或者「好朋友」以外的其他類型(不是好朋友的彼此獨佔性關係)?
在談談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聊聊一些題外話。
其實我一直在想,「情侶」這個詞彙是什麼意思?
情意相通?抑或是證明?
兩個人相互對對方有好感卻不交往會怎樣嗎?
如果兩人真的是以漸漸相處的形式變為真心相愛,那麼他們的關係自不必多言。對他們來說,交往前後能做的事情,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例如牽手、接吻,只要在兩人互相同意的情況下(不論明示或暗示)就可以執行接吻的動作,不讓對方有被侵犯的感覺其實都是合理的。換言之,沒有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做其實就不太尊重對方(*註一),這道理跟借立可帶或借衛生紙是相同的。
但問題是,不開口說怎麼會知道彼此是不是互相喜歡的,就算開口了能保證對方真的是愛著自己的嗎?因此「情侶」一詞便成了兩人相愛的「證明」,亦是兩人基於「愛情的定義必須包括專一」這個基礎所套上的束縛。
不過,如果你遇到有人跟你說:「難道我們之間的愛只能用情侶二字來證明嗎?」的話,會有兩種情況:
一、他是一位邏輯思辨能力很強,並且不甘於被詞彙所束縛的哲學家(或思想家)。
二、快跑,他只是想跟你玩玩罷了。
回到前輩的問題,情侶相對於朋友的差異為何,他將概念一分為二,有著日常與羅曼史兩領域中不同的詮釋。
而從文中提及的傷害層面來看──
最重要的是關於文中所提及的概念:
『有別日常生活,羅曼史作品中,(好)朋友與愛人的概念間,屬於緊張關係:誰會被傷害?』從這些角度做為出發點來做設想十分有趣,很多時候多角關係的貴圈番往往最扣人心弦,劇情起伏的精采程度也因這個概念而有所區別,大家也常為此有著站黨的行為。
『有別日常生活,羅曼史作品中,(好)朋友與愛人的概念間,屬於緊張關係:誰會被傷害?』從這些角度做為出發點來做設想十分有趣,很多時候多角關係的貴圈番往往最扣人心弦,劇情起伏的精采程度也因這個概念而有所區別,大家也常為此有著站黨的行為。
戀愛可以是一場戰爭,也可以是一種衛冕賽:從狗糧番(例如《月色真美》、《輝夜姬》)來看,那種只周旋於兩人身旁的戀愛也許會更接近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情況。不過,或許哪一天貴圈番的情況有時也會出現在我們的人生中也說不定。這些其實都體現於我們現實當中,有人會想有技巧性的擄獲異性的芳心────丟直球曲球、若即若離、飄浮不定、試探性談話。這些便是那人的作戰技巧,或說是在衛冕賽獲勝方法。
雖然戀愛總避不了受傷,就如《人渣的本願》裏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戀愛,是一種痛苦』,但『不是所有愛都須要傷害為前提』這種想法是值得我們去做思考的。沒有人想受傷害(就如《家有女友》文末所提及的),但很多時候我們不免俗的總會將單相思或不穩固的愛情關係往壞的方面想。倘若所有愛情都須要傷害為前提,不就太悲傷了嗎?
不如說愛情,若不能常相廝守又有什麼意義呢。
朋友與戀人間的關係又為何?換個層面想,從正向愛戀的角度(或從場景中只有兩人的情況下)出發,相對於朋友,「戀人」是兩人相愛且忠貞的證明。朋友會因彼此理念不合而分開,戀人亦是;朋友可以一直在一起,戀人當然也可以一直在一起。有時你甚至可以意識到愛情是戀人與朋友的差集概念(A-B)也說不定。
同性間的愛戀亦是如此。(取自《FLOWERS》CG)
因此廣義上來說,戀人可以是「更好且無法取代的好朋友」,狹義上來說則可以說是「好朋友的另一種層次。具束縛、更強烈愛意等屬性」。這點無論在現實上或是羅曼史中都可以套用。
不過,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並沒有對錯之別,每個人心目中都有屬於自己對於戀愛的定義與命名。
*註一:許多情侶將「交往」一關係的代稱,當作優惠券使用(這不是指貶義,只是單純形容),同時也是一種默契與相愛的表現:只要優惠券的使用期限還在,就可以持續行使其權利(牽手、親吻、擁抱),使用期限則是天長地久海枯石爛(或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