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7
真是堅定了我要搬走的意識
假日的時候鄰居大部分都會外出遊玩,星期六又剛好是這邊小學的運動會(陸女還怕這件事被親戚知道,小聲叫橘母不要講),所以鄰長家的那群人也都不在,我們是趁機北上回娘家一趟透透氣就是了。
今天午晚餐(對,就是午晚餐)吃完了之後,橘母拿了手機說趁兩隔壁都不在,要去找陸女,叫她跟鄰長老婆說清楚,因為大鄰的老婆一直說有親耳聽到橘母叫陸女老公去告鄰長兩個兒子,可是實際上,當他兩個兒子回來要吵的時候,橘母就怕被火燒到,一句話都沒說馬上回來,並幫忙陸女打電話給里長之後就沒再出去了。
結果現在我們要為大鄰老婆那句不知從哪聽到的橘母叫陸女老公去告背鍋。
雖然鄰長老婆前天說鄰長要找橘母談,但這兩天鄰長回來就算見到橘母也沒有打招呼(平時最愛打招呼了),幾本上三父子(加兒媳婦)一回來就會馬上往檳榔攤跑。
而橘母從陸女那邊回來之後又是怒氣衝衝,因為這次鄰長老婆一回來看到橘母跑去找陸女,就去叫橘母不要再一直提這件事,好像想讓這件事淡化掉,當作沒她兒子的事。並且前幾天講的事也全部翻盤,鄰長老婆說去問攤女,攤女說「沒有啊!她沒叫他們去對面尿尿。」
但是前幾天攤女叫他們一群朋友五、六個人去對面尿尿是鄰長老婆親眼看見的耶!就是因為她這樣對橘母說,陸女問起時橘母才會說鄰長老婆有看到。結果話傳到最後居然變成鄰長老婆叫大鄰小鄰不要去陸女的攤位尿尿。
然後警察到底是誰叫到也說得亂七八糟,好像認定就是橘母慫恿陸女老公報警的,橘母一直解釋,當時是看了監視器,但時間還沒確定,陸女又一直堅持要找到兇手,橘母才叫陸女直接去報警,再說一次,是去報警,並不是提告,沒有指定犯人的情況下要怎麼提告,要告誰?當然是報警了警察自然就會去調路邊監視器開始調查啊!
是後來陸女看到那兩兄弟拿著美工刀和鐮刀走回來,才會主觀認定他們兩兄弟是犯人,然後又回去就跟她老公講,她老公承不住氣跑去罵那兩兄弟。
但是現在一切的一切都變成橘母亂講話,還扯上跟檳榔攤的招牌糾紛。就算提醒橘母手機帶著,有事要記得開錄音,但她還是會忘記,就算輪胎行老闆娘有聽到事實,但她似乎只是愛看熱鬧,目前沒有插手的打算。
攤女還跑去跟陸女吵,指著她說:「就是要妳做不了生意!」
什麼叫「乞丐趕廟公」,這下可真是親眼見識到了,一個外地來的租屋客(喔,沒簽租約但有繳房租不知道算不算?)要讓住在這裡三、四十年的(單開早餐店的年資來說也有十年以上了)人做不了生意,真的超想問你混哪裡的?真的在這裡開兩年檳榔攤就當自己是這排房子的老大了嗎?連鄰長一家也特別相挺,好棒棒。
就算超想離開這是非之地,但還得撐兩年,真要搬也得通知橘哥,唉……到底責任二字為何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