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沒打算這個時間點發文,但是剛剛真的看到一件事情受不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看巴哈小說活動的題目來創作的習慣吧,這類活動我認為是好的,就跟?百題?一樣給個題目藉此發揮,同時也是個能跟其他作者交流的機會。
幾個月前我就有發現到題目跟內文不符的問題......更正,是?疑似?題文不符的問題。
會說疑似,是因為我沒點進去看。既然沒點進去看,那我就不能妄下定論。
而我能如此說道,並非我會通靈還是有人託夢,而是那是個長篇小說。
舉個例子吧:
哥布林、聖誕禮物、暖冬、久別重逢──這些是巴哈活動歷史所查到的,為連貫下來的題目。
除非是像《文學少女》的學姊一樣一次給我這四個題目,否則要我寫長篇都能符合我可做不到。
認真說來,這已經是把巴哈當作讀者的安架類型小說吧,這怎麼想應該不可能做到吧
但是我不可能不代表別人做不到,而且我又沒點進去看過,所以這邊就不說了。
我個人認為如果想把活動當作宣傳手段?比較?不是那麼恰當,但我個人頂多看過就算了,掛羊頭賣狗肉出版社都帶頭做了我都沒告詐欺,我還會給GP當獎勵咧。
當然不是提倡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只是單純對寫作的努力給予鼓勵。
而今天我見到的,一樣是參加活動,但這個人連最基本的500字都達不到。
而為甚麼能PO上來呢?自然是寫了廢話濫竽充數。
老實說吧,如果是很認真去寫但就是寫不到500字的,用這個方法我可以諒解,甚至還會給予鼓勵。
但是今天看到的,直接直白寫著?我本來就不打算寫滿500字?。
哦,我直接檢舉了。
這是我第一次檢舉,之前有人整篇都是廢文的我點下檢舉就沒有下文,我最終還是沒有真正去檢舉。
但這次我毫不猶豫的檢舉了,理由很簡單:我認為這樣的行為玷汙了其餘參加活動的巴友的努力。
假設你今天參加一百公尺比賽,規定就是跑一百公尺,而當你很認真地跑完後,才發現你的對手跑了八十公尺,剩下二十公尺直接作弊。
請問,有誰能忍?
參加選手我不知道,但作為觀眾的我看不下去,所以我送檢舉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不過是個沒有獎金也沒有任何人有得失的比賽,無需要那麼認真。
假設今天奧運比賽,跑最後一名的選手使用禁藥,請問就不算違規?
這個行為在我眼中看來就是類似如此,只是事情沒那麼嚴重罷了。但是就如同我上面說的,我認為這個行為玷汙了其他人的努力,所以我不能忍。
這邊個人不打算提供那篇文章的連結,或是公布ID。我也不知道作者會不會看到這篇、也不求作者會自省,就好自為之吧。
不管那位作者有沒有意願要在小說這條漫漫長路上前行、也不知道作者究竟是抱持何種心態才這麼做,建議還是改掉比較好。
特意說出來就是希望不要有人再做這種抹消他人努力的事情,要嘛就認真要嘛就認命,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
話說,《神偷怪盜》我比較喜歡夜斗跟新一針鋒相對的集數。不曉得2019年1412他會不會在臺灣呢。
哦,我知道不可能,我只是想藏藏暗示罷了。至於答案呢,自己猜,當然如果說到答案我會承認,就算那人就是這篇講的人也一樣。
呃,謎題感覺有點難懂呢,就當作我把廢話埋在文尾吧。我不廢話好像很難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