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魔女,就是捨棄戀心換得不老不死的人類啊。」
輪椅上的老頭沒有回話,只是把撫摸他稀疏灰髮的手,輕輕抓到自己唇邊,那隻手白皙纖長,但給他乾澀的唇一陣冰涼。
其間,他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魔女的眼睛。
魔女感覺自己在許多年前就看過這樣的目光,那時她把失去族人的孩子送到山下的漢人家庭,略施魔法讓人類以為孩子出生在這個家,然而她離去的途中,卻見到暗路盡頭,一雙相同的目光遠遠跟了上來。
魔女返回檜林中獨居的家,隔天又把孩子送下山,這一次她在夜霧籠起時,才發現跟上來的目光。
「已經很健康了啊。」她依稀想著,半年前她在青苔滿布的樹根上撿到傷痕累累的孩子,記不得多久沒有看過人類的她,把孩子抱起來,帶回家清洗、包紮。
孩子第三天就開始幫魔女整理家務,他說自己叫比勇,部落因為反抗稅役被殲滅,或許只有他一人逃入深山。
魔女沒有名字,獨居的她不需要名字,比勇也沒有問,開口叫她希娜。
希娜知道人類屬於人群,所以她穿上洋服,燙了鬈髮,戴上無邊白帽,把比勇帶入社會,然而比勇一次又一次回到檜林中的小屋,三天、五天、一個月、一個冬天……希娜下山的間隔越來越長,每次挑選寄居家庭的時間也越來越久。
而比勇漸漸長成精實壯碩的小伙子,不變的是滿頭剛硬的黑髮和濃眉下的眼神。
「你也該成家了。」希娜說。
隔天,比勇第一次獨自下山,一年後,他扛著一隻豬回來。
「我沒有達瑪,要娶什麼女人由希娜決定。」這麼說的時候,比勇低頭看著希娜的眼睛,希娜明白他的意思。
「所謂魔女,就是捨棄戀心換得不老不死的人類啊。」希娜第一次說出這句話,之後又說了五十多次。
今年,山櫻緋紅的時候,比勇沒有出現;殼斗蔭綠的時候,比勇沒有出現;槭楓落黃的時候,比勇沒有出現;溪石濛霜的時候,比勇沒有出現。
冬夜最長的子時,希娜穿上五十多年前的人類服裝,來到比勇的療養院。
「如果你也不老不死,就能捨棄戀心了。」希娜抽回比勇握著的手。
這是在 twitter 風行的 tag:#魔女集會で會いましょう
傳來臺灣就在噗浪上風行起來
原本的意思是「魔女が拾った男の子が成長して、魔女よりでかくなって(ごつくてむさくてがっしりしてて)魔女を全力で愛して守る男になる話」,自我流翻譯為「被魔女撿到的男孩長大後,變得比魔女還要高大,成為全力愛著並守護魔女的男人,這樣的故事」
看起來,我很完美地符合原作者的條件,對吧?
……不過在情人節拋下拖稿已久的小說來寫這個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