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
《後續20180106》
自去年9/21案子移送起,我們等了三個多月,才終於在前天等到傳票。而且這傳票上,我橘母還是「被告人」!邱女告橘母「妨礙自由等」,真好笑,她來時我們一直都是「請」她出去,她自己賴著不走,說一定要討到錢,真不知道是妨礙她什麼自由了?
不過去問了懂法律的叔叔,他說應該也包括邱女之前在派出所告的「侵占及恐嚇」,很可能檢察官看了她提出的事證,比較偏向她那一邊,所以起訴字號是「偵」字號而不是「他」字號。
下禮拜三就要開庭,真要開始忙了。各種小說都才寫到一半,可能也要延宕一陣子了。只是很好笑的是,一般收法院傳票都是掛號,才有回執聯能知道事主是否有收到傳票,可是我們接到的是平信,一度懷疑是邱女偽造文書,想要騙橘母去法院再到附近綁票。
但打到檢察署問,居然真的改寄平信,大概……縣政府沒錢,只好從這種小地方節省了。
本來想說那一天我也要跟著去,實在是不放心讓橘母自己一個人,雖然小李也會去(小李也被告恐嚇),但是到時開偵察庭,偵察不公開,非當事人都不能進去旁聽。橘母怕邱女會叫黑道的在外面把我綁去,威脅她拿錢換人,或直接把我們兩母女押著走。現在社會案件太多了,再加上邱女的各種作為,讓我們不得不產生這種聯想。但是因為所有資料都是本橘打的,那位叔叔說之後有可能會傳本橘出庭問話。
最後那位叔叔說要陪橘母去,開玩笑的說,就算被綁了,也還有一個人可以留下來處理,要是真的兩個人都「被處理」掉了,得利的可能就是我哥一家了。(這麼說真是可喜可賀,可口可樂。)
嘛,總之見機行事了,先讓檢察官了解,我們才是被害人。不過她告我們和我們告她的兩件案件有可能會併案處理,這廝又會哭又鬧會上吊,勘比金馬影后,只希望司法公正,檢察官及法官不要被她的偽證及精讚演技牽著走了。
明天小李要來討論庭上攻防,他可能又要開始嚇我們邱女後臺強硬,叫我們乾脆給她一筆錢讓她撤告之類的。= =
總之各種遊戲、小說可能停擺。昨晚整理資料都沒什麼睡,我要先來去補眠了(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