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留洪水瘧疾禍根
入不敷出賣地還債
該大圳灌溉的區域,共總稱有十五萬甲,但因為其區域之大,所關係受其影響的人,也自然很多。
茲將嘉南大圳所遺留的弊害,簡單列舉數端於左。
但是其買賣價格多看所有者之強弱態度為依歸,故其中有一甲估價千圓者、有五百圓者,還有的即沒有估價便使用的。
可是自從開始工事以來,對於所收用的土地,雖是已經將近十箇星霜,總還沒有將買收金額交給各所有者。
所以一般小地主,莫不非常叫苦哀怨,多說:土地既賣得便宜,然而賣了又拿不到價錢。這一點大圳當局者宜早設法才是了。
嘉南大圳區域內的小水路組合費,每一甲計要二十餘圓,本年度的工事費水租,計有要二十三圓之多,以外如地租戶稅等的課稅,一甲土地須要繳納八十圓左右。
在嘉南大圳區域內多是看天田,每年一甲的收入,有的不過三五十圓,因所入不敷所出,所以不得不拋棄土地,以避免累年的稅金,或以整理因納稅而擔負的債務。
於是土地價格暴落,況兼再受金解禁的影響,土地也賣得很不值錢。
故有人說,嘉南大圳設立後,在十餘年的將來,地價或者必然的騰貴,但現今的地主恐不能夠得到其幸福,這一大批的土地非落到大資本家大地主們的手裡不可,這一點實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將來要怎麼變化,或是惹起何等的問題,誠然令人不可不注目的了。

四、大圳工程的實際興建〈1920~1930〉
八田與一,是一個學生時代被稱為「吹牛大王」的日本漢子。正如吳新榮醫師當年的紀錄中所描述的 ── 「八田……,唯性稍急……督導工人工作,偶因工程遲緩,則厲聲斥責工人,聞者起悚。」
然而,今天我們的暢銷書上竟如此地褒稱其人──「為了工程的事而煩惱在深思時,若有人叫他,會招來斥罵。在烏山頭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臺灣的勞動者絕不會對此有所反感。
被斥罵後反而更振奮……」 使得該八田竟成為島上李前總統與馬前總統一致推重的人物。
然而,在史料中我們還能聽到當年的種種史實。
例如,該工程由於八田缺乏完整的工程經驗,他竟沒有為工人做職前訓練,因而隧道開挖後不久,就造成了因石油氣爆炸而崩塌的慘劇;那是工人在坑道中發現石油與石油氣時,竟不知其危險性所造成的,一次就有50多人無辜犧牲;他竟不知自省,只是責罵餘生的工人。
又例如,這位「吹牛大王」真是個彆扭僵硬的人,該工程曾遇到必需大量裁員的處境,他的做法竟非「汰弱留強」,而是「汰強留弱」,然後振振有詞地說,如果弱者離職將沒有去處,強者離職則不用擔心其前途;他竟沒有想到他所設計與監造的工程乃是關係到我們平原上百萬生靈存亡,那是不能出錯的事業!
再例如,他還曾經為了自己與日本國的面子而拒絕總督府由美國請來的權威專家的指正;在那本日人所寫的書中,說他的爭辯都是對的,所以總督府接受了他的辯解。
此外,由開工後民間就傳出許多的悲憤;因為工程的土地都是無償徵收,地上物沒有補償。
然後,到1925年,大圳工程的濁水幹道先完工通水時,當時民間的怨訴雖然見報的不多,民間已出現了不少怨訴。
例如,「嘉南大圳的灌溉問題」〈1925/10/18〉、「嘉南大圳的工事問題」〈1925/12/27〉、「小農民十大苦況」〈1925/12/27〉等:但是他們還由於心底有一些憧憬,盼望著到正式完工後,真能有較美好的遠景…… 當時包括在該工程部底層的我們臺籍工人,都被高度地歧視著;日籍員工當時在烏山頭有功能齊全的宿舍群,其中除了有宿舍,還有醫院、郵局、學校、泳池、雜貨店、網球場,射箭場,還有設備完善的俱樂部;而我們臺人則只有「特準賭博」的簡陋工寮可住;他們應該也都抱持著那樣的期盼,只能忍受著日人的「頤指氣使」。
五、原來是設下這樣的「局」〈圈套〉〈1930~1945〉
我們卑微的先民,抱著期望,賣力工作,竟要到大圳工程完工才逐漸知道了自身的真實處境。
1930年底,該工程完工不過半年,新完工的烏山頭水庫就被地震震損了330尺;當時的報紙是這樣刊登該地震的 ── 報導的標題是「地震雖非甚大,島人家屋相當倒壞,寺本臺北測候所長談」;其內文,則「本島人家屋,多用土角,建築樣式亦殊。雖屬強震之弱者,亦有相當損害」;另,對於大圳損壞的報導則稱「烏山頭水庫貯水池堰堤崩壞……恐形勢重大變化,警察當局頗憂慮」與「這回的損害,頗有關乎該大圳的生死關頭」。
日殖五十年間,我們島上這耗資最大的一筆建設,竟然是這樣的工程。
所幸,當時是「枯水期」,所以,水庫下游只有幾十甲田地成為魚塭而已。
不過,不只於此的,還有完工後的其他許多新聞,讓我們可看到當年真實的情況:「北港產物賤租稅多民苦痛難言」〈1930/6/14〉「不負責任的水利組合」〈1930/8/16〉「嘉南大圳沒有給水,也要徵收水租」〈1930/9/27〉 「嘉南大圳區域內,地主七倒八苦」〈1930/11/1〉「因受嘉南大圳的強迫,貧困地主賣子納水租,無理的受剝,何等悲哀呢?」〈1930/11/1〉「臺灣二大工事,南圳水量不足,月潭電力有餘」〈1930/11/1〉「嘉南大圳當事者計畫陰謀」〈1931/5/30〉「臺南州下的特別負擔太重,大地主既然如是,小作農更不待言」〈1931/8/8〉「臺南州地主會呼籲,救救餓死線上的農民」〈1931/8/15〉「臺灣財政危機,住民不堪重稅,行政須大整理」〈1931/8/22〉「世傳的窮鄉,永遠沒有出路,老幼日夜勤勞,終得不到溫飽」〈1931/8/22〉之類…… 這是除了不少人原本是「全年有水」的田地,此時竟成為「三年才供水一次」,「沒有給水也要收水租」的情況;而更大多數「看天田」雖獲得了這難得的一次供水,但是供水時強制的深耕,使它們失去了耕作上的選擇權,從此只能種甘蔗,而甘蔗的價格是被日資糖廠壟斷,常常其定價是不符成本的。
例如,據稱由1930~1942的十二年間,至少有八年,不只是入不符出,更是根本賠本的。
這就是本區「三年輪作」的制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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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譽孚觀點:嘉南平原與八田與一的真相-農業|噍吧哖事件|八田與一|嘉南平原|新國際-風傳媒-郭譽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