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換上輕便的衣服卻仍是盜汗醒來,藥物基本的效果也尚未完全體現,只覺身體疲倦不堪,喉嚨還是灼熱疼痛。
數個小時後便將清晨,遂坐在椅子上發呆,聽鄭怡以及李佳薇所唱之<月琴>還有Escape Plan的<夜空中最亮的星>,不斷復唱裡面的句子:「我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靈/和會流淚的眼睛/給我再去相信的勇氣/越過謊言去擁抱你/每當我找不到存在的意義/每當我迷失在黑夜裡/我寧願所有痛苦都留在心裡。」
近期的某日,似乎是從那時開始身體突然虛弱,還特地發訊息給母親,告知一早醒來全身乏力,手腳幾乎毫無力氣。沒說的地方是,在醒來之前的半夢半醒,我似乎醒著看見窗外還是暗夜,寂寥無聲唯有自己痛苦的呻吟,接著,聽見許多人在我耳邊對話,像是對我或者是其他。
他們說著些什麼呢?記憶模糊不清,並不感到疼痛,卻是痛苦到發出低吟。是要我活著,還是要我死去呢?還是要我起身寫作?那些人有男有女,有年輕也有中年的語調,是責備與勸戒和溫言軟語並行,我卻不記得話語的內容了,然後模模糊糊地又睡去。
眼下,想起仍未寫完的比賽,覺得有種難以言喻的卑屈感。無法無視於那些程度明顯高過於我的對手,然而競爭是人的本能,有機會仍是想要勝出的。想處理孤獨一類的題材,無奈無法用文字表達清晰,感到更深的無力感,無法將自己的作品提升到更高的境界,只流於表淺的卑俗。
是眼界更為廣闊,亦或者是創作絲毫不見長進之故,對於作品我是越來越不滿意了。方才,嘗試動筆寫下由從前獲獎的作品延伸出來的故事,想談孤獨和個人主義一類的問題,寫了其中一行便又撤掉重寫。可能也需要多接觸存在主義,熟悉了或許更好寫。
就此打住。
志賀直哉唯一一篇長篇小說,名叫《暗夜行路》當中在談道德以及靈魂和自我救贖等問題,個人認為處理得不錯。當中有這麼一段內容,是本身作為背德存在的主角謙作,是由自己的母親與祖父生出來的結晶,然而父親卻選擇原諒。故事主軸之一,便是謙作亟欲尋求脫離痛苦的方法。
此外,謙作與名為直子的女子結婚,而女方的家庭並不將謙作的不潔(指亂倫的出生)視為罪惡,令謙作漸漸甩開祖父造成的陰影,婚後也十分恩愛,兒子誕生沒多久後,兒子卻得到重癥而痛苦地死去。這樣的悲傷令直子與謙作悲傷不已,尤其謙作又感到命運無端地嘲弄。
接著,謙作因故出國,回國後卻發覺直子在他出國期間與表哥有了肉體關係。近乎謙作從前的不倫翻版,謙作當下選擇寬恕直子,實際上卻痛苦不堪,明顯影響了情緒。直到之後女兒出世,謙作仍然只是口說的寬恕,實則難耐不已。
某次,他們一群人搶搭火車,謙作先行上了火車,而在直子將要踏上火車的一刻,見直子也許會受傷的謙作,一邊喊道危險,卻將直子從火車上推落月臺。那一瞬間謙作望見了直子的眼神,令他發覺事情已經無可挽回。
直子告訴謙作:「要求你真正原諒我,想來永遠不可能了。既然如此,就好好恨我吧!要是不能原諒,我也只好死心不求原諒了。」
故事的最後,自然是以謙作發自內心原諒直子作結。《暗夜行路》的最末,謙作領悟完全理解他人的本性,便可抹煞自己的情感。換言之,便是倘若能理解對方,便能抹煞掉自己對於對方的厭惡,因為理解,所以寬容。
令我直接聯想到太宰治創作末期,為了創作《人間失格》而重複飲酒和打破原先規律的創作生活,妻子接受太宰治這樣的創作方式,認為太宰是以自己的性命在與寫作拚搏。而太宰的確是為了描繪作惡,而重複體悟從前的錯誤與矛盾。
當《暗夜行路》的謙作寬恕了直子,某方面也與從前的父親一樣,寬恕了祖父與母親,更連帶著寬恕了被視為背德存在的自己。故事終於以苦痛的靈魂得到解脫,走出暗夜,以寬恕得到了平淡卻幸福的生命。
我們都是無端被拋棄在這個世界。固然有類似卻不同的煩惱,卻能因理解了某人而同時解救自己。套一些存在主義的概念,人便是在出生之後才去煩惱為何出生、該做些什麼,我們實際上便是在活著的過程中,找到為什麼要活著、為何活、怎麼活。而我們的「死」,就是使我們被驅動為何而「活」的動力。
《暗夜行路》的謙作在活著的過程中,同樣是不斷梳理著自己為何而活,要如何擺脫這種活著的孤獨。時間有限,於是我們趕在自己不存在(死亡)以前尋找自己焦慮的源頭。
每個人也得替自己的選擇負責。如同我分享過周作人的那段話:「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
謙作的靈魂本質上是無辜的,可畢竟被降生在這世界上,他就必須釐清自己活著的目的,而這過程中的每一個抉擇,無論是隱藏痛苦或是直率傳達,亦或是原諒與不原諒的課題,永遠只有自己能夠負責。因為那是「個人」的選擇。
一旦自己選擇承擔自己的苦難,選擇不責怪任何人,選擇理解大家是可憐的人間後,其實也能得到對自己的寬恕。這些理解也都是自我的抉擇,怨不得別人。
如同放棄、前進、成功或失敗,我們可以說,「要如何活」的這個議題,該負責的只有自己。因為我們畢竟有選擇權,所以必然要對這樣的選擇負起責任。所以我一向也不去怪人給我承擔苦難,因為那是我的「選擇」,是我選擇不脫逃、不推託,即便事後我搞砸了被人指責,亦或是尋死,這也是我選擇之後的「後果」和「責任」。
作出正確的選擇,實際上比我們想像的還要重要。當我們將一切的根源歸咎於他人,看似不用負責,但現實情況卻是自己得去負責這個歸咎於他人的「選擇」,要去承擔那個一切只會推拖到他人身上的「後果」。
好比犯錯了以後,將責任全都歸咎在他人的阻饒,即便將當下的責任推得乾乾淨淨,卻也必然有著另一種層面的後果。比方他人因你的推託而對你厭惡,或是你因自身的不負責而忽略了自身的進步。
這麼說並非是冷酷無情,我也並非是不去憐惜他人苦難的人。只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同理對方遭受的苦難,這是人之常情,痛苦的人到處都是,所以我們應當憐惜他人。因為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們共同被拋卻在這世間,也該去寬恕和原諒、包容和珍惜每一個個體存在的相異、同等性。
我們可以令別人變好,但不該替他人的錯誤承擔責任。我們選擇現在的價值觀,也只是自己的選擇,並不代表完全正確,所以我們不該去完全認定他人的價值觀念是錯誤,只是他人得因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我們也是一樣的。
說來簡單,於是我們先要求自己,如同前些陣子發布的文章內提及,整體環境出現了某些變質,倘若無法改善整體風氣,那就只有留下和離開一途,但自己一旦在這樣的選擇當中無法獲得勝利,也不該歸究於其他勝利的人。畢竟這是自己的選擇,無論是選擇隨波逐流還是做自己都是同樣的。
作個延伸的話題,前陣子有人問我,為何做自己是如此的困難。明明有了自己的選擇,卻時常被他人打壓、批判,導致自己難以做自己,從而只能委身於集體意識。
就我的理解,做自己本身並不困難,困難的必定不是做自己,而是是否有能力承擔他人與你想做的「自己」不同時的矛盾。與我們價值觀相差頗多的人比比皆是,可為何做自己那麼常被人推崇,那就是許多人沒辦法承擔做自己的後果。
活得自由自在、舒適逍遙,做自己愛做的、說自己愛說的話,這是人基本的自由,更是做自己的基礎。可是這十分困難,困難的是做自己之後,自己或許會比「做自己」更不快樂。
如同前方探討存在主義的論調,我們每個人有各自的選擇權,也該替自己的選擇負責。然而,社會的價值觀實際上是固定的,男人有肌肉才帥、內向不是好事、女人要溫文儒雅、太善良不是好事、自殺是弱者、努力活到最後才好、一夫多妻是錯的、劈腿只會自食惡果等等......
某些價值觀是可以被挑戰的,比方剛才舉例的前四項,勇於挑戰的人也很容易被貼上做自己的標籤。然而更後方的價值觀,一旦被挑戰往往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就是為什麼做自己這麼難的地方。
我們許多人在成長階段,其實被抹煞掉了許多選項。
因著家人認為正確無誤的道路,我們選了醫科、理工科,放棄掉出社會後薪資普遍較低的文科;因著愛人和你說別做夢了,要是沒賺錢的話就要分手,於是你放棄掉了夢想;因著主流題材比較會受人歡迎,於是你放棄了自己愛寫的,只寫那些讓你痛苦,卻又有實質效益的題材;因著大家都喜歡你討厭的人,於是你摀住自己的嘴巴,不敢說討厭。
其實很多選擇都是「自己的選擇」,卻參雜的許多的不得不,最終卻要替這樣的自己負責。放棄文科的是你、放棄夢想的是你、放棄愛寫的題材是你、放棄表達自己意見的是你。
做自己並不是一定要去挑戰社會價值,倘若自己的價值正好符合社會的主流價值觀,那樣是最令人欣慰的了。可是難道有人完全和社會價值觀一樣嗎?
當大家看到殺人犯被群眾追打,網友一片歡呼的時候,你在心裡想著:「不覺得有點奇怪嗎?」
當大家都把醫科當作第一志願,而你卻選擇中文系時,你想著:「只有我不一樣嗎?」
當大家都來說你愛做夢,不肯花心思在工作上,你替自己抱屈:「我做錯了嗎?」
人云亦云的社會建立起一套主流價值觀,跟著大家走最不會被指責,全然將自己的選擇權交給大眾的價值觀,也可以降低選擇失誤所造成的心裡創傷。大家都一起受難,連指責都不會只落到自己的頭上。
先前在小說中有提到,臺灣人許久以來的弊病,就是連思考都得看人臉色。
做自己本身讓人反彈的地方便是,當你被貼上古怪、背德、噁心的標籤,卻還是勇敢做自己,覺得這樣最自由自在,那會讓人覺得你在挑戰社會的普世價值。層級一下拉高,你有勇氣去承擔?
曾經有個人來嘲諷我,那我去強暴別人,這樣也是做自己嗎?
我認為,雖然做自己最好還是別以傷害他人為前提。倘若你真心認為傷害他人是做自己,而自己真心得以因此而快樂、自由的話,那也無妨,只是你得替這樣的「做自己」承擔後果,因為那是你的選擇。
做自己不難,難的是該如何面對這樣人云亦云的社會價值觀。首先應當建立起的就是對自己價值觀的信心,雖然不斷修正自己價值觀是好事,可一旦隱藏自己的聲音,做自己可說是難上加難。
我們也應當去接受他人的選擇,去包容任何不傷害到我們,可是與我們價值觀有些矛盾的人格。只因我們一開始都是被無端拋卻在這世界,這是他們在這條道路上所得到的答案,並如此堅信著。
一旦我們也勇於做自己,相信這樣一個可以尊重多元思考的社會,遲早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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